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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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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7版)

注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于2025年12月结项,2025年度内尚未计算其实际产生效益。

注2: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唐山项目。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产生的效益”披露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491,314.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2,886,000,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288,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8,577,200元((包含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9,288,6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1.43%。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本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简化分红程序,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下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1、2026 年度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且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仍需结合2026年生产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等因素作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6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孙继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奥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及《威奥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奥股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支付的董事薪酬共计人民币628.7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容。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兼任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考核情况领取薪酬,每人每年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不超过150万元(含税);未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且不属于公司员工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方案适用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支付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人民币672.14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金额。

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每人每年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不超过150万元(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孙汉本先生、孙继龙先生、刘皓锋先生、齐友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同意的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财务部门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指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需要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处取得的借款或其他形式的债务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债务融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债务融资无需另行取得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有权在公司及子公司的上述总融资额度内调整各公司的具体融资数额;公司及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有权处理各自债务融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债务融资事项涉及的相关主体商讨、修改、确定、签署相关融资文件等。超过上述各项债务融资额度的债务融资事项,应依照《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另行进行审批。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威奥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威奥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威奥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威奥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威奥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的议案及其他事项,会议召开地点为青岛市城阳区兴海支路三号公司会议室。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奥股份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奥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同意的意见,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成都威奥畅通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资产组商誉减值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奥股份2025年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 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鹏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超过8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智能交通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戚翔禹女士,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乃忠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除下表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为245万元整(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35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整。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董事会拟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致同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予以认可,符合公司选聘事务所相关要求。致同所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拟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编号:2026-017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4月21日,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628,942.86元。具体如下:

一、 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转回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计提25,628,942.86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计提减值准备以负数列示,转回减值准备以正数列示。

二、 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算,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187,292.62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并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254,920.34元。

3、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商誉减值损失计提6,868,376.97元。

4、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并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同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信用减值准备计提3,828,193.61元。

三、 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转回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科目,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计提25,628,942.86元,共计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5,628,942.86元,已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

提供担保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

●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2023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公司为保障帝人汽车技术(唐山)有限公司、帝人汽车技术(常州)有限公司、帝人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现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称“威奥汽车”)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持续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为威奥汽车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相关业务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无明确额度担保,并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担保事项,担保期限为威奥汽车签署的华晨宝马合同的最后一个项目终止日期后15年。本次预计的2026年担保总额度中不包含公司为威奥汽车已提供的上述无明确额度担保。)。

● 本次对外担保没有要求提供反担保。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5%,均系公司(包含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年4月21日,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接受担保预计情况

考虑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基于对2026年度的债务融资金额预计,公司财务部门对2026年度(指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对外提供和接受担保的额度进行了预计:

1.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30,000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2.2026年度,公司接受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950,000万元。

以上担保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提供和接受担保无需另行取得董事会、股东会的批准。

公司及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有权处理与各自的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主体商讨、修改、确定、签署相关担保文件等。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兴海支路3号,法定代表人为孙继龙先生。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加工、制造、销售:轨道交通装备、机电产品、模具;批发、零售:办公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装备、机电产品和模具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厂房租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288.6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为3,805,983,605.10元,股东权益为2,141,482,841.54元,负债总额为1,664,500,763.56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38,542,817.08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6,037,741.29元。

(二)青岛罗美威奥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美威奥”)

罗美威奥成立于2004年,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城阳区空港工业园惠宁路与瑞仁路交叉路口向东200米,法定代表人为孙继龙先生,罗美威奥的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装配和销售GRP和SMC制品,以及提供售后服务;金属、玻璃钢、塑料材料的表面处理;船艇的设计、生产、组装、销售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美威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1.76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罗美威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835,755,720.10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27,896,133.68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07,859,586.42元;2025年度,罗美威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79,176,036.98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2,568,750.95元。

(三)青岛科达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电气”)

青岛科达成立于2008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环海开发区兴海支路3号甲,法定代表人为宿青燕女士,科达电气的经营范围为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电气安装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科达电气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70,934,078.49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6,406,911.23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4,527,167.26元;2025年度,科达电气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0,115,741.66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176,700.60元。

(四)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威奥”)

唐山威奥成立于2010年,注册地址为唐山(丰润)·中国动车城内,法定代表人为孙继龙先生,唐山威奥的经营范围为轨道交通装备、模具、玻璃钢制品、通用零部件设计、加工、制造、维修、销售;铝制零部件清洗、喷涂;地铁、城轨车体制造;自用、自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自有场地、厂房、设备租赁;普通货运;轨道车辆检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唐山威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唐山威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51,853,029.27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42,242,805.95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9,610,223.32元;2025年度,唐山威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1,838,748.75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4,833,297.59元。

(五)青岛威奥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模具”)

精密模具成立于2016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空港产业聚集区嵩山路西100米,法定代表人为孙继龙先生,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及售后服务:模具,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加工、销售:模具材料,模具部件,家电配件、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不含发动机);销售:模具、日用百货,五金工具,五金配件,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商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精密模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27,803,999.95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8,952,485.73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6,756,485.68元;2025年度,精密模具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336,824.63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203,524.01元。

(六)丹纳威奥贯通道系统(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纳青岛”)

丹纳青岛成立于2016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空港产业聚集区嵩山路西100米,法定代表人为张庆业先生,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丹纳青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丹纳威奥贯通道系统(长春)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丹纳青岛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9,322,258.22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6,558,450.72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2,763,807.50元;2025年度,丹纳青岛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0,939,139.53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571,368.69元。

(七)成都威奥畅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威奥畅通”)

成都威奥畅通成立于2001年,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经济开发区(龙泉驿区)雅士路228号,法定代表人赵法森,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销售:机车车辆配件、机车电子及网络控制设备、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软件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销售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普通机电设备、五金工具;承接机电、水电、暖通设备安装;建筑安装、装饰;铁路运输设备修理,铁路机车车辆设备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成都威奥畅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53,603,050.30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94,203,227.80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9,399,822.50元;2025年度,成都威奥畅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1,395,781.64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3,454,820.58元。

(八)长春威奥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威奥”)

长春威奥成立于2016年08月09日,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姜家村建业大街1688号4017室,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宿青燕,经营范围为轨道车辆装备研发、制造、检修、销售、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春威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35,442,697.07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24,019,934.42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11,422,762.65元;2025年度,长春威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00,000,482.23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627,540.49元。

(九)威奥汽车技术(唐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汽车”)

唐山汽车成立于2015年,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南路中国动车城,法定代表人赵法森,注册资本105462.79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并销售结构复合材料包括玻璃纤维、碳纤维,其他加强纤维等复合材料的原材料及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本公司自用产品和自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唐山汽车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50,395,203.04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483,166,235.8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7,228,967.15元;2025年度,唐山汽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6,534,941.86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1,529,467.08元。

(十)威奥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

沈阳汽车成立于2020年,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大街6号甲3(全部)1楼102室,法定代表人赵法森,注册资本为17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货物进出口;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沈阳汽车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3,969,680.45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06,143,849.26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825,831.19元;2025年度,沈阳汽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689,671.43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47,902.21元。

(十一)威奥汽车技术(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汽车”)

常州汽车成立于2019年,注册地址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夏墅街道龙资路57号,法定代表人赵法森,注册资本为2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汽车轻型合金材料的研发、销售;玻璃纤维和碳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常州汽车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62,121,982.18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2,062,778.47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0,059,203.71元;2025年度,常州汽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2,782,556.52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3,646,638.76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具体担保金额等相关事项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融资机构实际确认的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3,200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5%,均系公司(包含子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上接127版)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孙继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建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继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建伟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