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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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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7、采购业务

公司对原材料、办公物品等物质采购进行合理规划,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权责和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程序,实施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严格控制采购量和质量,降低库存成本,加快存货周转、降低采购风险。

8、生产管理

公司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了生产作业的程序、主要内容、生产协作部门的职责等。在产品质量日常监测方面,公司专门制定了《质量手册》,现场生产过程中实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制度。公司生产环节逐层把关,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

9、资产管理

根据公司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工程项目管理实行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并建立了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的维护保养制度、在建工程的预算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的决算审查、竣工验收和考核管理制度,明确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10、销售业务

公司销售管理以合同管理、客户管理和销售人员激励为核心,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实施了《重大合同评审管理规定》等业务操作规范指引。为调动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客户服务质量、货款回收及时性和安全性与销售人员绩效直接挂钩,最大限度避免坏账风险。

11、对外投资

公司财务部和证券事务部全面负责公司投资项目可行性的研究和评估,监督投资项目进展及实施。为确保公司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合规、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重大投资管理办法》。

12、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确保了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3、担保业务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严格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确保有效地控制因担保引起的财务风险。至今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违规担保的行为。

14、财务报告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设有会计核算部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以及会计账务处理工作,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内部审计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进行内部监督及审计,对审计机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情况及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等进行评价,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15、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对所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按信息的类别交由各职能部门进行筛选、核对、整理,并根据信息的来源进行必要的沟通、反馈,以提高信息的可靠性和有用性;对于重要信息及时传递给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在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及时的处理。公司配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及相关制度、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所采用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小,根据损失占公司上一年度合并报表的潜在错报项目总额的比率作为判断标准。

当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影响多项指标时,按孰低原则认定缺陷性质。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该次缺陷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③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

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②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③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如下: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提案8、1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7、8、13为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需回避相关提案的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蔡彤

3、联系电话:0754-89816108

4、指定传真:0754-89816105

5、指定邮箱:zhengquan@enpackcorp.com

6、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

7、邮政编码:515071

六、备查文件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6。

2、投票简称:“英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如有)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5月13日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下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2025年下半年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025年下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20.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情况的说明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照合并范围内组合以及以账龄分析组合,合并范围内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公司按照客户性质或账龄为共同风险特片,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公司2025年下半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88,240.83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于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公司2025年下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97,769.48元。

3、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判断减值迹象并根据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公司2025年下半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31,562.47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82,546.8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下半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等共计 6,200,119.58元,考虑所得税费用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22,452.01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222,452.01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的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下半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下半年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并于 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低风险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以上现金管理的额度。

3、投资方式

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低风险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决议有效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6、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司股东会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上述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金融机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 ”)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限售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8、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

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

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推进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持续增强投资者信心为宗旨,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成立于2006年,于201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持续深耕发展易开盖业务板块,并积极布局、快速推进复合集流体业务,实现“快消品金属包装+新能源材料”双主业经营模式。

1、快消品金属制品包装-易开盖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快速消费品为核心领域,专业从事“安全、环保、易开启”金属包装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易开盖国家标准制定单位之一,中国包装联合会金属容器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产品设计、功能研究、模具开发、涂布印刷、生产制造及物流配送等全方位、一体化综合服务。经过多年深耕与发展,公司现已构建起覆盖食品(含干粉)、饮料、日化用品等多应用领域的全品类产品线、成为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及一站式采购需求的快速消费品金属包装产品提供商。公司持续深耕,挖潜增效,依托多年积累的技术和先进智能产线的投入,持续提升精益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保持稳定,供应能力得到有力保障,金属包装易开盖业务在国内外的市场占有率提升,营业收入规模稳步增长,营业收入自2017年4.58亿元提升至2025年的22.61亿元。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2.61亿元,同比增长12.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29.25万元,同比增长188.96%;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实现净利润2351.39万元,同比增长152.91%。

2025年业绩增长主要来自于快消品金属包装板块的贡献,公司持续深耕,挖潜增效,依托多年积累的技术和先进智能产线的投入,持续提升精益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保持稳定,供应能力得到有力保障,金属包装易开盖业务在国内外的市场占有率提升,营业收入规模增长。同时,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完善精益管理措施,实现降本增效,综合毛利率同比增长。公司易开盖产品持续拓展海外市场,全球化布局进一步显成效,海外市场稳步增长,本期实现出口收入7.44亿元,同比提升10.87%。饮料易开盖产能充分释放,实现营收规模同比增长18.97%。

未来,公司将继续立足成为“快消品金属包装行业的领跑者”的企业愿景,以自主创新为核心,通过工艺技术的革新、优质设备的引进与研发、管理水平的提升、服务细节的优化,优秀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产能的释放,持续向全球客户提供更具成本优势、更高品质、更全品类的金属包装产品,不断扩大客户基础并深挖客户需求,加深与知名品牌合作,提升市场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新能源材料-复合集流体业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完善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动力锂电池复合铝箔、复合铜箔项目,于2023年2月1日注册成立控股子公司江苏英联复合集流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英联”)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

自创立至今,江苏英联坚定落实公司在复合铝箔、复合铜箔战略推进目标,团队研制出的复合铝箔和复合铜箔产品已深入下游的动力电池、消费电池、储能电池(涵盖液态电池、固态电池等)客户进行测试反馈,并在部分头部客户取得了进一步的深度合作。 同时,面向固态电池的负极材料需求,公司开发锂金属负极材料、无负极材料、硫化物固态电池专用复合铜箔等前沿材料,正与下游的汽车公司、头部电池公司进行对接送样、测试优化。

未来,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和深度参与行业的发展,根据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铝箔、复合铜箔项目的总体投资规划,以高效、踏实的作风切实推进复合集流体业务的产业化进程,强化生产的效率、质量及精益化管理,推动产品验证和客户导入的节奏,根据客户的需求,适时评估扩产安排并落实产能导入;开拓并深化与国内外头部电池厂商的合作关系、与电池材料产业链上下游共同推进相互赋能、协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二、以创新为引擎,提升核心竞争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本着“精益求精、止于至善”的核心价值观,通过技术创新和生产资源配置创新,打造牢固的技术护城河,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1、快消品金属制品包装-易开盖业务

2010年11月,经中国罐头工业协会审定,由公司组建成立的“中国罐头工业协会易拉盖研发中心”通过验收;2012年11月,公司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1月,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6年1月,公司被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认定为2015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公司的下属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潍坊)有限公司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新能源材料-复合集流体业务

复合集流体作为新型电池关键材料,首次纳入国家五年规划。在“十五五”规划纲要中“第二篇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之“第五章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专门设立专栏聚焦“新型电池”发展。纲要明确指出,要“加快高容量电极材料、高电导率电解质材料、复合集流体等关键材料攻关,研发高精度涂覆、高速叠片等高端制造设备及工艺,拓展高安全高能量密度电池在新型智能终端、新型储能、电动交通工具等领域应用”。复合集流体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的重点攻关方向,更彰显了国家对提升新能源电池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的高度重视。

江苏英联自2023年2月成立以来快速搭建专业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核心研发团队涵盖真空物理、光学膜、柔性材料等多领域专业人才,形成了博士、硕士领衔,兼具创新能力和产业经验的研发梯队,为复合集流体产品的技术迭代、工艺优化和产业化落地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与技术保障。同时,江苏英联为相关行业标准《锂离子电池用复合铜箔》、《锂离子电池用复合铝箔》团体标准制定的组长单位。

江苏英联通过对基膜选材、界面处理和镀铜工艺的深度研究,开发了高抗张强度与高延伸率兼备的复合铜箔;通过对真空镀膜工艺中核心参数的精准调控,形成了在保证镀层质量的同时实现高导电性的专有技术,开发了高导电率的复合铝箔,满足电池快充、安全的需求。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稳固现有技术根基的基础上,加大研发投入,深挖技术潜力,推进技术创新迭代、工艺优化升级,提升研发成果的转化效率;同时,积极关注和探索前沿领域,积极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持续巩固并扩大公司在核心业务领域的技术护城河,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已经建立并逐步健全以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为核心,各主体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的治理结构,对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特别是权责边界的划分,确保公司日常运作中达到科学决策、高效执行、监督到位。同时,公司根据监管法规最新动态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治理制度,为促进公司治理稳健运行奠定制度基础。

在此基础上,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其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完善薪酬机制,推动董事和高管薪酬制度修订,发挥绩效考核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在重大事项中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构建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

未来,公司将持续跟进监管政策要求,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强化履职保障,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效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坚守信息披露合规底线,在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前提下,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知情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则编制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通过不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在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中全面披露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数据、行业趋势、风险因素及发展战略,让投资者清晰掌握公司的中长期价值与发展前景,并充分揭示潜在风险。

公司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沟通桥梁,搭建多维度、常态化沟通渠道,一是“请进来”,邀请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来公司调研,到公司金属易开盖、复合集流体生产的产线、车间实地考察,加深其对公司的了解;二是“走出去”,公司高管积极参加行业峰会、论坛、策略会,把握资本市场和行业动向,借鉴先进经验;三是“抓日常”,定期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耐心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通过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咨询,开通多种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与投资者保持深入、畅通的交流,传递公司的价值,持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和透明度,在合规的前提下拓宽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以更好的信息披露服务投资者决策。同时,不断优化投资者交流形式,增强投资者的交流体验,助力公司价值的有效传递。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在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公司为有效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中长期价值,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与股东价值获得感,公司自2017年上市以来至截止2025年末,累计分红金额10,860.78万元。同时,公司积极实施股份回购,于2024年实施完成回购公司股份1,66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合计使用资金总金额为15,002,652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统筹做好经营业绩增长与投资者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以“质量回报双提升”方案作为重要发展契机,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践行社会责任,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品牌价值,从而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为增强市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方案涉及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未来可能受市场环境、政策法规等因素变化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内容: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拟开展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3、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快消品金属包装业务全球市场战略推进,公司海外业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需求逐步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2、投资金额: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含本数)美元或等值外币。

3、投资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该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币种等方面相互匹配。

4、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

6、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的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及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2、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批,由公司财务部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因业务持续发展需要,公司外汇结算业务需求逐步增加。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减少汇兑损失,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充分必要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可行性。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业务进行的,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内容: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控制公司生产经营的成本,公司决定在境内外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开展铝材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账户资金(保证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铝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作为金属包装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企业,公司及下属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铝材(包括盖材和拉环材)。由于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的变化,铝材的价格波动较大。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控制公司生产经营的成本,公司决定开展铝材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2、交易金额:期货套期保值账户资金(保证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及下属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为产品所需原材料铝材。公司及下属公司将在境内外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开展铝材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期限: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间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

6、实施方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套期保值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及下属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股东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及下属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相关批准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铝材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审慎操作。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为导向,有利于增强财务稳健性,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军梅,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威,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侯波,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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