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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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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版)

2、本次前期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续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的原因

2025年及以前年度,公司针对待搬迁资产会计核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3号》,结合待搬迁资产闲置状态及公司对搬迁事项的推进情况、与相关方沟通的补偿安排,合理预计待搬迁资产相关价值可全额收回,认为待搬迁资产计提折旧费符合资产定义,且相关搬迁资产补偿工作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完成,因此将搬迁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列入“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在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发现:前期待搬迁资产因其不再参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应将待搬迁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同时停止计提折旧,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于“固定资产”项目。

公司前期将待搬迁资产列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将计提的折旧费用列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导致固定资产与其他流动资产分类列报存在差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本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1、将2024年末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一一待搬迁资产折旧费”的待搬迁资产累计折旧8,017,685.93元转回“固定资产一一累计折旧”。

2、将待搬迁固定资产于2024年末的账面价值49,742,660.01元(固定资产原值148,436,500.42元、累计折旧98,693,840.41元)列入固定资产清理。

上述列报调整导致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增加801.77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减少801.77万元,对公司经营成果未造成影响。

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影响的财务

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对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对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四)对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四、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420A008143号),认为:经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凯美特气公司编制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6-010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执业准则,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025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1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收费总额3.86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2024年年报挂牌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怀发,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勐偲,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加入致同所,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陈连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1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受到1次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表: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审查,致同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续聘致同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致同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6-020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参与互动交流。

二、出席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祝恩福先生、总经理张伟先生、财务总监徐卫忠先生、独立董事张晓华女士、董事会秘书王虹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三、公开征集问题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6-014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最新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6-015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

(二)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

(三)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5万元/年(含税)。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五、其他说明

1、在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实现效益情况、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实际发放金额以考核结果为准。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基本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差旅费用按公司规定报销。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6-01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布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有组织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图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6-00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555,663.85元,未分配利润461,717,276.73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58,002,106.3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800,210.6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6,153,049.54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28,354,945.2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808,220,537.72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8,354,945.22元。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投资者合理回报需求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5,347,9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767,395.05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71%。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相关指标

2、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87,326,226.83元、106,169,232.51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55%、3.74%,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6-012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识别出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计提了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经全面清查和测试后,公司已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共计1,631.1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对于信用风险显著偏离组合特征的单项应收款项,单独评估其可收回性并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余应收款项,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采用基于平均迁徙率的减值矩阵方法,结合历史信用损失率、前瞻性信息及未来经济预测,编制账龄/逾期天数与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05.1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对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对于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针对不同资产特性分别采用单项计提法,而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则采用分类计提法;可变现净值以确凿证据为基础,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并需结合存货持有目的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综合评估。合同资产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处理,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计量。经测算,公司 2025 年度需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26.0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631.16万元,计入2025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631.1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6-007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4月20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延寿寺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祝恩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5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进行了核查,《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投资者合理回报需求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5,347,9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767,395.05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71%。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满足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如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5亿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5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3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3亿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1亿元,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3亿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2亿元,民生银行岳阳分行3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2亿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2亿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为充分利用金融工具、节约资金成本,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办理采购设备(商品)、水电支付等经济业务时可根据业务性质到以上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与供货方结算。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以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6年度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6年度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7、审议《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张伟先生、徐卫忠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2、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要求,提请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1)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6年度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6-011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

和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担保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母公司

说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祝恩福、周岳陵夫妇,为母公司浩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共同投资人。

2、子公司

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凯美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提纯食品级二氧化碳;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凯美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提纯食品级二氧化碳和氢气、戊烷、液化气;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凯美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提纯氢气与可燃气(甲烷)气体;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凯美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提纯可燃气(含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氢、一氧化碳)、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氢气;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凯美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提纯食品级二氧化碳、可燃气(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氢、一氧化碳)、氢气;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岳阳电子气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电子特种气体相关产品;宜章凯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章凯美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等;岳阳凯美特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特环保公司”、“岳阳环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检验检测服务等;揭阳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凯美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二)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三、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说明:

①本公司于2022年11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签订编号为0140800007-2022年泉港(保)字002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该行在2022年11月10日至2027年1月16日对福建凯美特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2,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主合同为福建凯美特2023年1月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签订编号为0140800007-2023年(泉港)字00007号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16日,实际借款金额 1,000.00万元,期末余额0.00万元。

②本公司于2024年7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签订编号为HTU350656700FBWB2024N0005借款连带责任保证,对该行2024年7月26至2029年7月26日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提供连带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止。

主合同为福建凯美特2024年7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签订编号为HTZ350656700GDZC2024N008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4年7月26日一2029年7月26日,贷款总额12,000.00万元,2024年12月31日实际借款资金7,000.00万元,期末借款余额7,000.00万元;同时福建凯美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编号HTU350656700FBWB2024N0006,抵押物为福建凯美特土地及房产编号:闽(2020)泉港区不动产权第0007008号,最高抵押担保责任4,142.66万元。

③本公司于2023年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行签订编号为HTC4 30707400ZGDB2023N007号保证合同,保证责任最高限额17,5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8年3月16日。

主合同为宜章凯美特于2023年3月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行签订编号为HTZ430707400GDZC2023N001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3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16日,实际借款金额10,000.00万元,借款到期还款10,000.00万元,期末余额0.00万元。

④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编号为731XY202301431601号保证合同,保证责任最高限额20,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2030年4月26日。

主合同为岳阳环保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编号为731XY2023014316借款合同,贷款期限2023年4月26日一2027年4月26日,贷款总额20,000.00万元。实际借款资金8,000.00万元,已还款5,250.00万元,期末借款余额2,750.00万元。

⑤本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与民生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公保字第DB2300000068591号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主债权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保证期间2023年8月31日至履行债务期满之日起另加三年。

主合同为岳阳环保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与民生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编号为公固贷字第ZH2300000143720号借款合同,贷款期限2023年8月31日一2026年8月31日,贷款总额12,600.00万元。实际借款资金9,347.00万元,已还款4,650.10万元,期末借款余额4,696.90万元。

⑥本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签订编号为湘银岳(洞庭支) 最保字(2023)年第(002-1)号保证合同,保证金额7,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8年6月27日,本公司和祝恩福先生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为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于2025年3月与湖南银行岳阳分行签订编号为湘行岳(洞庭支) 流资贷字(2025)年第(020)号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5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0日,实际借款资金4,500.00万元,期末借款余额4,500.00万元。

⑦本公司于2019年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签订编号为HTC430661286ZGDB201900001号保证合同,保证责任最高限额8,5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19年1月30日至2027年6月29日,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为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于2019年2月与建设银行岳阳分行签订的编号为HTZ430661286GDZC201900002号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19年1月30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实际借款资金8,000.00万元,已归还8,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

⑧本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签订编号为A403018004号保证合同,保证金额7,4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18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0日,本公司和祝恩福先生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为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于2018年7月与交通银行岳阳府东支行签订的编号为A403D18001号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18年7月31日起到2023年07月30日,实际借款资金7,400.00万元,已归还7,4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0.00万元。

⑨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来县支行签订编号为44010420250002098002的保证合同,保证金额10,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9年10月27日,是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为揭阳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来县支行签订编号为44010420250002098项目前期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自单笔借款提款日起计息,借款期1年。如果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借款人未能落实合同3.3.1.1中所约定条件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未借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2026年度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为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需求,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公司2025年度担保情况以及公司2026年度融资需求,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以下额度内办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一)预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揭阳凯美特担保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揭阳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MABXUY4T6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5号楼207房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09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揭阳凯美特公司的总资产13,491.84万元,负债2,877.85万元,资产负债率21.33%,所有者权益10,613.99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279.49万元。

根据全资子公司揭阳凯美特发展规划资金需求情况,揭阳凯美特拟向银行申请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将为此项融资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二)预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凯美特环保公司担保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岳阳凯美特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3MABTF9BF2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盛路1号

法定代表人:祝恩福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7月19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餐饮服务;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大气污染治理;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凯美特环保公司的总资产34,150.82万元,负债20,500.02万元,资产负债率60.03%,所有者权益13,650.79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45.00万元,净利润为-518.78万元。

根据全资子公司凯美特环保公司发展规划资金需求情况,凯美特环保公司拟向银行申请5,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将为此项融资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三)预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宜章凯美特担保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宜章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2MA7MHENP1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外资比例低于25%)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白石渡镇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纬五路

法定代表人:祝恩福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肆仟玖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2年04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超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包装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宜章凯美特公司的总资产43,238.57万元,负债9,606.45万元,资产负债率22.22%,所有者权益33,632.12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3万元,净利润为-810.06万元。

根据全资子公司宜章凯美特公司发展规划资金需求情况,宜章凯美特公司拟向银行申请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将为此项融资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四)预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担保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MA4PBBJG9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外资比例低于25%)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

法定代表人:祝恩福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97%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的总资产25,166.77 万元,负债22,351.89万元,资产负债率88.82%,所有者权益2,814.8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67.55万元,净利润为-1,626.94万元。

根据控股子公司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发展规划资金需求情况,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拟向银行申请5,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公司将为此项融资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7%,对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能够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预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岭凯美特担保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572221554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岳阳市云溪区长炼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祝恩福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0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截至2025年12月31 日,长岭凯美特公司的总资产9,811.01万元,负债9,223.46万元,资产负债率94.01%,所有者权益587.5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66.28万元,净利润为-582.56万元。

根据全资子公司长岭凯美特公司发展规划资金需求情况,长岭凯美特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公司将为此项融资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8,946.90 万元(其中:福建凯美特7,000.00万元;凯美特环保公司7,446.90万元;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4,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9.19%。

2、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4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9.40%;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946.9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8.59%。

3、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经营行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审核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公司严格控制担保事项,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8,946.90 万元(其中:福建凯美特7,000.00万元;凯美特环保公司7,446.90万元;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4,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9.19%。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3、2026年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