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2026年4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5,449,382.19元,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分配预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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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此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服务于辖区内千家万户的公共事业。此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尤其是第二产业的发展保持着高度的相关性。
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103,6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66,3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第三产业用电量19,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
公司是新疆兵团最大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其主要业务为电力与热力生产、供应,天然气供应,城镇供水及建筑施工等业务。公司拥有发、供、调一体化独立运营电网,具备独立的供电营业区域及完备的输配电网体系,火电、光伏发电、水电等多种电源结构,公司独家拥有覆盖石河子市全境的集中供热管网、城市供水管网及城市天然气管网,公司具备长期稳定高效的网内调度运营经验,为营业区域内提供稳定、安全、可持续的电、热、水、天然气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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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供电业务:公司目前已投运电源装机5,801兆瓦,其中:火电装机2,890兆瓦,光伏装机2,680兆瓦,水电装机231兆瓦,另有在建光伏装机300兆瓦;已建成覆盖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地区全境,以220KV双环网为主干、110KV为网架的独立区域性电网及完备的输变电体系。公司自有电源装机接入公司电网,其发供电量不足时,需要从国家电网及公司电网内其他电源主体购入部分外购电量来满足供电营业区域的用电需求。
供热业务:公司以“热电联产”独特生产方式,实现了石河子全市的集中供热。基于热电联产在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方面的天然优势,满足本地区居民、非居民冬季采暖以及工业用蒸汽的需求发展,公司供热业务将随城市发展保持增长,并持续提高在石河子地区供热市场的占有率。
天然气业务:公司拥有石河子管道燃气业务的独家特许经营权,建成覆盖石河子全市的天然气管网及天然气门站,独家承担石河子市民用天然气的运营,同时经营车用天然气和工商业用气的供应。依据本地天然气发展政策,公司将独占石河子车用气市场未来的增量份额,同时公司加大对工业用气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本地区天然气市场的主导地位。此外,公司立足石河子不断向全疆布局燃气业务,南北疆重点交通干线分布加气站53座,充电站65座,投资建设液化工厂,拓展综合能源服务,建设集加气、加油、充电、光伏、便利店等多种服务为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多业态、全方位持续拓展全疆市场;不断提升公司天然气销售量及在公司主业中的占比。
供水业务:公司主要承担石河子市供水业务,拥有全市供水管网及市区水厂,满足区域内的生活用水、工商业用水及其他用水的需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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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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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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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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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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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85亿元,同比减少9.56%;营业成本66.09亿元,同比减少14.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0亿元,同比增长7.26%;每股收益0.1674元/股。公司完成发电量180.97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减少11.15亿千瓦时,同比降低5.80%;完成供电量197.15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减少15.12亿千瓦时,同比降低7.12%;实现供电收入55.86亿元,同比降低13.20%;实现供热收入7.25亿元,较去年同期降低6.27%;累计天然气供气量42,763万方,较去年同期增加8,172万方,同比增长23.63%;实现天然气业务收入10.23亿元,同比增长29.11%。(合并报表数据)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 11点0分
召开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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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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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5月11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到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9层天富能源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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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6-临02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
开展购售电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金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邦新能源”)与关联方新疆锦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泰电力”)开展购售电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合同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10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公司内部电力资源余缺互济,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邦新能源将20万kW光伏项目接入关联方锦泰电力电网系统,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并形成电量互济。
鉴于上述双方经营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金邦新能源拟与锦泰电力分别签署《高压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价格按照市场化交易电价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其中:向关联方销售电力所签署的《购售电合同》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向关联方购买电力所签署的《高压供用电合同》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33,883.76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锦泰电力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新疆锦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10号
法定代表人:苏建国
注册资本:43,087.610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热力供应,电力供应,煤炭销售,建筑砌块制造与建材销售,金属制作、安装,镀锌,打井,水泥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锦泰电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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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锦泰电力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
审计单位: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金邦新能源与锦泰电力拟签署的《购售电合同》主要内容如下(相关内容以最终签署协议为准):
1、合同主体
购电人:新疆锦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售电人:新疆金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金额
不超过6,000万元
3、上网电价
上网电价按照国家、自治区、兵团相关电价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在本合同期内,若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4、电费结算和支付
(1)双方完成抄表后,按照双方约定,售电人向购电人报送上网电量。购电人按月填制电费结算单,售电人确认并根据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2)经购售电双方协商一致,购电人每1个月向售电人结算一次上网电费。
(3)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5、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若购电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电费结算周期和支付期限足额支付电费,构成逾期支付的,购电人应就逾期支付部分向售电人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计算标准由双方根据届时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但不应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因售电人原因导致供电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调度指令,给购电人造成损失的,售电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其提供虚假信息或设备故障给购电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合同的生效期限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7、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能源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依法在项目所在地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供电收入,向外拓宽市场,提升公司的影响力;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将为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金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锦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购售电业务,并拟签订相关合同,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价格按照市场化交易电价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尹俊涛先生、张高峰先生均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金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锦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购售电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其中:向关联方销售电力所签署的《购售电合同》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向关联方购买电力所签署的《高压供用电合同》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价格按照市场化交易电价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金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锦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购售电业务,并拟签订相关合同,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价格按照市场化交易电价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定价依据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
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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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509 公司简称:天富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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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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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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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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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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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尹俊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玉桂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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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尹俊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玉桂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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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尹俊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玉桂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下转5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