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58 公司简称:华达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1,420,00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0,841,920股,剩余500,578,0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028,904.00元(含税)。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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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属于“C336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公司所处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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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钢铁产品作为最重要基础材料的地位未发生根本变化,纵观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钢铁工业的发展在经济发展中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中国粗钢、镀锌板、彩涂板产量和消费量都是全球主力,但截止到2020年年底,中国粗钢产量和消费量占全球的比例已超过一半,而镀锌板和彩涂板的产量和消费占比还在50%以下徘徊。2020年,中国粗钢、镀锌板和彩涂板的产量占全球产量的比例分别为56.7%,44.6%和48.1%,而相对应的消费量占比分别为55%、39%和37%。镀锌板、彩涂板产销量全球占比相对粗钢产销量全球占比来说还存在一定差距。同时,中国镀锌、彩涂的消费量全球比重还处于相对比较低的状态。
“十二五”时期,我国已建成全球产业链最完整的钢铁工业体系,提供了国民经济发展所需的绝大部分钢铁材料,有效支撑了下游用钢行业和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指出:钢结构建筑具有抗震性能好、施工周期短、施工现场污染小,建筑垃圾少、钢材可循环利用等优点,但我国钢结构建筑占新增城镇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只有4%,距美、英等发达国家钢结构建筑占比超过40%还有相当差距。钢结构用钢比例将由目前占建筑用钢10%提高到25%以上。因此未来建筑用钢需求将继续保持增长。
财政部和住建部在2020年10月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积极应用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鼓励建成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到2022年,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政策措施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工程建筑品质得到提升,绿色消费和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
“十三五”期间是中国钢铁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期。转型再平衡的实质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从供给侧出发满足钢铁消费个性化、精准化要求。钢材深加工成为重要的突破口,其中对钢材表面涂镀各种有机和金属材料进行处理,提高钢材的附加值是代表性的深加工之一。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十四五”提质发展目标、“碳中和、碳达峰”要求、兼并重组规划下,钢铁行业将朝着提高产品质量、突破并普及更为环保的高端生产技术、提升产业集中度等方向发展。
“十五五”时期,中国钢铁行业将步入高质量发展与结构深度调整阶段。钢铁行业新技术正围绕绿色低碳冶金技术、智能化数字化发展、力学冶金调控钢铁组织性能三个方面蓬勃发展,行业将通过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结构升级、竞争力增强,逐步向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一体化发展转型。公司生产的热镀锌板和彩色涂层板是促进我国钢铁业结构调整的直接体现,符合未来发展方向。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多功能彩色涂层板、热镀锌板及其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冷轧、热镀、彩涂完整产业链,产品规格齐全,供货及时,质量良好,是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良好社会声誉的行业领先企业。先后获评“杭州市外贸出口领军企业”、“杭州市首批‘鲲鹏计划’企业”、“浙江出口名牌”、“中国金属板材领导品牌”。连续多年位居杭州富阳区外贸出口企业首位,其中彩色涂层板出口量连续多年居国内前列。
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需求巨大。热镀锌板和彩色涂层板已广泛用于建筑、汽车、家电等行业产品中。在建筑领域,主要作为轻钢龙骨、建筑层面板、屋顶板、墙体面板、房屋预制构件、门窗、围护结构,用于各类工业厂房、仓库、冷藏库、办公楼、居民住宅、别墅、场馆等。其中彩色涂层板具备的装饰性、经济性,可以替代传统建筑装饰材料;在汽车工业中,主要用于汽车车体的外壳、内板、底板等;在家电和轻工业方面,主要用于各类家用电器的外壳和底板等。
公司一直专注于主业,稳步发展,是国内较早进入热镀锌板和彩色涂层板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长期坚持自主创新,已掌握了产品生产的关键技术和工艺,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生产经验。通过规模化生产实现对成本的良好控制;通过合理生产组织实现对不同规格产品订单的快速响应;通过精细化管理和严格的绩效考核,实现稳定的产品质量保障,具有良好的国内外客户基础。公司产品目前主要销往华东、华中、华南地区及东南亚、南亚、西亚、东欧、南美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在建筑应用领域拥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已主持参与GB/T36023-2018《钢带连续彩色涂层工序能效评估导则》、GB/T12754-2019《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品字标”《建筑用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等8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编制。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内销主要销售流程为,每日根据“我的钢铁网”当天公布的热轧板基准价作为参照,结合热镀锌板、彩色涂层板当地的市场行情、当天的供求状况、公司库存情况、客户需求量、付款结算方式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数量,签订销售订单;之后客户预付部分定金,通常为总货款的20%;公司根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产品通过检验后,通知客户支付剩余部分货款,收到款项后,通知客户安排交验、提货,实现对外销售收入的确认。对于部分合作时间较长且信誉较好的客户,公司根据政策经审批后,给予一定的赊销额度。
公司外销主要销售流程为,根据基板(热轧板和热镀锌板)当天国内、国外市场价格及加工成本确定定价基准,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天库存情况、客户需求量、付款结算方式、交货周期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数量,签订销售订单;之后客户开具信用证或者以电汇方式预付定金,通常为总货款的10%-30%;公司根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然后运抵港口进行报关及装船。若采用FOB方式,则在产品报关装船后确认销售收入,对方在报关装船前需全额结清款项;若采用CIF方式,则同样在产品报关装船后确认销售收入,对方在产品装船后交付提单前需全额结清款项。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为主,常规备货为辅的生产模式。提前与客户签订销售订单,根据订单确定的产品型号及交货周期,由生产部门制定按月和按周的生产计划,领用原材料后组织生产。对于常用规格型号的产品,公司会根据以往销售经验及市场需求预测,提前进行适当库存储备,以快速满足部分客户的临时需求。
3.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为各种规格的热轧板,热轧板成本占到公司采购额的90%以上。辅助材料包括锌锭合金、有机涂料和各类化学制剂等。
为满足客户快速供交货的需求,公司需要提前准备原材料以供生产。对于热轧板的采购,公司采用定额采购为主,临时采购为辅模式;在采购定价方面,存在锁价(即按照市场当天现货价格结算)、后结算(即按照供应商发货当月实际平均出厂价格结算)两种方式;付款方面,公司在提货前付清全款。
在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公司采用定额采购,与大型钢铁企业或信誉良好的贸易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提高公司原材料采购的议价能力,保证公司具有数量稳定、质量良好、价格优惠的原材料供应,便于公司物流的计划安排。另一方面,公司采用临时采购,可以综合考虑上下游市场行情,根据实际生产计划灵活调节采购数量,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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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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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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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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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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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9,682.05万元,同比增长1.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29.22万元,同比下降71.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77.81万元,同比下降75.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956.83万元。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5,463.74万元,同比下降3.9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滚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汇率波动、客户违约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是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
根据目前业务的实际规模、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预计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滚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业务开展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帮助企业锁定汇率,避免出现汇兑损失。远期结售汇交易原理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和汇率,到期日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协议的约定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从而做到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背景及可行性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收益或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与银行约定远期结汇日的即期市场汇率,使公司承担一定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需有正常的业务背景。
2.公司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4.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条款,严格执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应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违约风险。
6.财务部作为远期结售汇的执行部门,要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滚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须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额度: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审议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一切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5元,共计募集资金84,1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744.5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8,387.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87.4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9.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7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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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差异51.17万元系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但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注2]本期公司收到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海域使用权保障金57,571,380.00元,本期公司将这部分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6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及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3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及江苏华达港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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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是为了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降低财务风险,项目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2024年度累计赎回理财产品20,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资金账户,2025年度置换金额为43,103,434.25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原因:2021年3月,因政府规划变更等原因,公司将募投项目“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及“扩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变更至浙江省杭州市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口新区清江畈。
2022年11月,公司原募投项目“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及“扩建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口新区清江畈区块投资建设,因受政府规划变更等因素影响,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和综合判断,决定变更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后用于投资建设“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以全资子公司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此次变更金额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66.67%。
2024年2月,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江苏华达港务有限公司为“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共同实施募投项目。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4日和2022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和《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华达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达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期公司收到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海域使用权保障金5,757.14万元,公司将这部分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剔除这部分资金后本期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为4.71万元
[注2]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5,066.48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存款利息及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部分工程已经完工并生产,但该项目尚未整体完工,因此未达预计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部分工程已经完工并生产,但该项目尚未整体完工,因此未达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其他内容: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邵明祥、邵明霞、季绍敏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5月11日15:30)。
(四)登记地点: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9:00-11:00,13:30-15:3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邮政编码:311413
联系人:蒋玉兰、王楚
电话:0571-58837980
传真:0571-58837981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1)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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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7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5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下转7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