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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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蒋锡培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首席执行官)蒋华君先生,董事兼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万俊先生,独立董事沈永建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至5月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87249788@600869.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0-87249788
传真:0510-87249922
电子信箱:87249788@600869.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6-023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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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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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相关情况
1、圣安电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君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工器材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工器材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园艺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园艺产品种植;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树木种植经营;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认证咨询;咨询策划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长蒋锡培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曾担任圣安电缆有限公司董事。
2、爱普高分子技术宜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疆
注册资本:34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原监事徐静女士担任爱普高分子技术宜兴有限公司董事。
3、远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国栋
注册资本:5,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科技中介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长蒋锡培先生、原监事顾国栋先生分别担任远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4、远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君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5、北京天羿机场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江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月31日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航空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航空模拟机技术开发;航空模拟机技术服务;环境技术开发与推广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城市规划设计;园林景观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评估;室内空气质量监测;销售水上运输设备、航空运输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管李学军先生担任北京天羿机场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6、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锡培
注册资本:66,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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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以关联方提供为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主要是销售公司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相关的服务,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及接受劳务主要是采购原材料或接受相关服务,向关联人租出资产、租入资产主要是厂房、办公租赁。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交易的价格和条件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和条件的情况,双方按照实际交易数量、实际服务内容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6-02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为分配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87.57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41,601.35万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422.79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确定。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19,352,746股,库存股24,488,541股,若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后的基数2,194,864,205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1,948,642.0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2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35,852,700股,支付现金197,288,189元(不含交易费用)。据此,公司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为219,236,831.05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2.37%。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数据及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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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6-02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理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处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度末、2026年一季度末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经资产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分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859.36万元、2,496.73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510.37万元、-207.30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4,868.60万元、3,226.02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8,735.47万元、1,473.93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37.27万元、122.46万元。
2026年4月,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处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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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2026年第一季度实际核销金额为0元,以前年度核销本期收回金额207.30万元。2025年度应收账款转销或核销316.12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核销本期收回金额661.07万元,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977.19万元。
三、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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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北京晶众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其经营管理等影响,公司2015年对其投资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800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北京晶众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账面价值为0元。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分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859.36万元、2,496.73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510.37万元、-207.30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4,868.60万元、3,226.02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8,735.47万元、1,473.93万元,对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分别影响-6,990.76万元、729.29万元。
2025年度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37.27万元,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737.27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核销、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核销、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公允价值变动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6-025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截至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65家,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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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情况:项目合伙人谢振伟近三年签署了科远智慧、新美星、丰山集团等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杰近三年签署了世纪天源等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霞,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芯朋微、贝斯特、新美星等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公司拟聘任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财务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05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较2025年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公证天业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4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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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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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4月,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蒋华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拟为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3.62亿元的担保(包括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为其他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7.86亿元的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担保的具体事宜。
本期担保额度合计161.48亿元,比2025年度申请的担保额度135.32亿元增加19.33%,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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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担保人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组织。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蒋华君先生为保定意源达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保定意源达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同等类别的担保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或其他组织分配担保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担保的具体事宜,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公司及其他有少数权益参股的组织提供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时,其他主要股东应提供相应比例的反担保(股东为员工持股平台公司除外)。如其他主要股东无法提供反担保,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本担保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期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及时公告;若在授权期限内发生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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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包含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以及其他组织等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的签订和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具备相关机构认可的偿债能力,风险整体可控。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关联公司及其他有少数权益参股的组织提供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时,其他主要股东应提供相应比例的反担保,此反担保可相应保障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总额为1,100,162.74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776,466.32万元,分别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65.25%、187.21%,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81,517.74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757,821.32万元,分别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60.75%、182.71%;公司对其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8,64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8,645.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50%、4.50%,公司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6-026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一、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二、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三、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四、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五、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6-020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蒋锡培、蒋华君、陈静、章小刚、蒋承宏、万俊、赵健康、张世超、沈永建)。会议由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处理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处理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蒋锡培先生、蒋华君先生、陈静女士、蒋承宏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八)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蒋华君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2026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架构提出调整方案,主要如下:
1、远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远东通讯有限公司拟调整至智能电池储能/算力AI产业;
2、技术研究院&检测中心包含电力线缆研发服务部、环保线缆研发服务部、智能线缆研发服务部、高速数据缆研发服务部、国际技术服务部、工艺技术服务部、科技中心、检测服务部。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陈静女士拟调整为蒋锡培先生。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非远东员工、非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前12万元/年,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前24万元/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标准:董事(非远东员工、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薪酬为税前12万元/年,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前24万元/年。
关联董事章小刚先生、赵健康先生、张世超先生、沈永建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进行确认。
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关联董事蒋华君先生、陈静女士、万俊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关于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号召,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认真自查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19,352,746股计算即不超过665,805,823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使用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三)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四)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择机向银行申请开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及时与银行、保荐机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上述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五)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认购办法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具体方案;
2、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3、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4、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实施但会对本公司带来不利的后果,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6、办理本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设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及上市等有关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10、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该授权期限届满前,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向公司股东会提请批准新的授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七)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二、四、五、七、八、九、十二、十四、十七至二十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远东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远东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报告全文。
2、本[远东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为[远东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报告全文(或部分议题、指标)出具了鉴证或审验报告(如有)。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社会责任委员会[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年度发布ESG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监察审计制度》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请在表格下方备注说明涉及《14号指引》的议题名称,以及是否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说明:本公司未从事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故不披露科技伦理议题;本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逾期未支付款项,故不披露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开展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故不披露尽职调查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