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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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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所属江苏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348元/千瓦时(含税);所属河南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567元/千瓦时(含税)。

二、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已经审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19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还本付息,且公司在2025年度已经完成股份回购金额277,485,032元视同现金分红,同时公司正在实施3亿元~5亿元股份回购并注销计划,为此公司2025年度拟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还本付息,且公司在2025年度已经完成股份回购金额277,485,032元视同现金分红,同时公司正在实施3亿元~5亿元股份回购并注销计划,为此公司2025年度拟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2024年6月制定的股份回购并注销方案,其中:于2025年度内完成回购股份金额271,955,032.00元;公司于2025年12月制定新一期3亿元~5亿元股份回购并注销方案,其中:于2025年度内完成回购股份金额5,530,000元;上述公司于2025年度内完成回购股份金额合计277,485,032.00元,视同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此,公司2025年度合计分红金额为277,485,032.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3.01%。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25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会议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第2、7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3、5、7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1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26年5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0层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杨孟杨、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注:会议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窦红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并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619,686.91元;2025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268,072,194.43元,资本公积金13,740,823,516.33元。

基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还本付息,且公司在2025年度已经完成股份回购金额277,485,032元视同现金分红,同时公司正在实施3亿元~5亿元股份回购并注销计划,为此公司2025年度拟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三)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五)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事项,8名董事进行了回避,一致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事项,8名董事进行了回避,一致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

(七)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

(八)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

(十二)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十三)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在满足重点项目建设、还本付息和生产经营需求情况下积极回报投资者。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四)关于《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临2026-023)。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为规范表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以下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6.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8.关于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0.关于修订《审计监督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4)。

以上第(一)(二)(四)(五)(六)(十一)(十三)项报告和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28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审议以下事项: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21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建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按照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有关薪酬决议执行,并按照公司制定的绩效评价和经营管理责任考核体系,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建议,制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和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6万元整(税后)/年,按季度平均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在公司日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参考行业与地区相应岗位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经营规模、效益、年度考核任务等挂钩,根据考核结果上下浮动。具体金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情况、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3.不在公司日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或福利待遇,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4.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关制度与本议案不一致时,以本议案为准。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参考行业与地区相应岗位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经营规模、效益、年度考核任务等挂钩,根据考核结果上下浮动。具体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情况、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2.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以及与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关制度与本议案不一致时,以本议案为准。

(三)执行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其他说明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岗位薪酬、绩效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1)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24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为规范表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审计监督管理制度》进行部分或全面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内容如下:

二、《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三、《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修订内容如下: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