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89 公司简称:南京化纤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经审计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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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全国粘胶短纤行业总体产能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年行业平均开机率相对平稳。国内粘胶短纤消耗量约427万吨,较上年增长7万吨。下游纱厂涡流纺机台产能增加,这部分增长产能带来了一定的粘胶短纤需求增量。2025年粘胶短纤价格有一定波动,上半年受国外关税政策影响,价格整体回落;下半年产业整体回暖,价格小幅走强。全年均价略低于去年同期。
2025年莱赛尔行业整体开机率在70-90%之间波动。莱赛尔价格全年先扬后抑,价格波动性有所减弱。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5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20GW,同比增长51%,PET结构芯材需求量因风电十四五规划收尾有一定增长,PET结构芯材价格波动性有所减弱。
粘胶短纤(含长丝束):报告期内销量14,340吨,销售收入16,149.71万元;
莱赛尔纤维:报告期内自产销量0吨;
PET结构芯材:报告期内销量21,514立方,销售收入4,993.52万元;
城市生态补水:报告期内销量4,776万吨,销售收入3,709.4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为最优化经营结果,根据粘胶短纤和莱赛尔纤维市场行情变化,动态调整生产计划,停产阶段实施设备检修,生产阶段降低单位消耗;同时优化PET结构芯材的投标策略,优先保障优质订单、核心客户订单。以上经营措施有效减少了亏损。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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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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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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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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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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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01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4.64%;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94.22万元,去年同期为-44,872.22万元;报告期实现每股收益-0.27元,去年同期为-1.22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94.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289.22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6,363.83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南京化纤 公告编号:2026-031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飞鹰路7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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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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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会
3、登记地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5-86586335
3、联系邮箱:ir@njyigong.cn
4、联系人:郑卉、端赟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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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下转32版)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南京化纤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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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化纤”)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工艺”)100%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交割,南京工艺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于合并前后公司及南京工艺均为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合并前后公司与南京工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南京市国资委,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重组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对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2026年期初及2025年1-3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南京工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规定,置入资产南京工艺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这是公司本期扣非后的净利润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差较大的主要原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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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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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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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100%股份,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95号)。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办理完毕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交割事宜,于2026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至2026年3月2日,南京工艺100%股份已变更至南京化纤名下,南京工艺变更为南京化纤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的置出资产即南京化纤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已交割完成,新工集团已取得置出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滚动功能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工艺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5,213.74万元,同比增长39.70%,环比增长12.27%;净利润为3,287.73万元,同比增长50.02%,环比增长26.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81.77万元,同比增长91.44%,环比增长12.3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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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汪爱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明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明文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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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1,327,123.92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4,443,004.15 元。
公司负责人:汪爱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明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明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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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汪爱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明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明文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