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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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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心怡,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青达环保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宜省,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志忠,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8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00万元,与上期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9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053号文批复,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5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9.1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983.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035.6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6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7月1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00.3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00.39万元;(2)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026.8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815.2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806.50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815.25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7月与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聘请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泰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3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026.8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7月1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00.39万元,其中“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先投入348.89万元,“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预先投入151.50万元。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441号”《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3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期末无余额。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预留待支付项目尾款资金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4,125.37万元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增设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延长募投项目期限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满足生产产能增长、产品研发需求,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原实施地点“胶州市胶北办事处工业园达能路3号”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纬四十五路南、王庸路西侧”,实施主体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7月”调整为“2025年7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容诚专字[2026]361Z0404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青达环保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青达环保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青达环保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67.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57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9.1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0,035.63万元。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32,523.2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从15,000.00万元调整至2,512.43万元。

说明2:公司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36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应为2024年7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7月”调整为“2025年7月”,详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4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应为2023年7月。

说明3:公司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受产品仍处于市场推广期和技术推广期,且招标形式限制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蓄热器产品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效益未达预期。

说明4:公司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25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说明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4,125.37万元,系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于本年度办理完成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6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260.2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王勇、张连海、李增群、焦玉学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026年4月21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青岛特惠佳重工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王勇的亲属控制的企业。

(3)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22.36万元、负债总额340.48万元、净资产1,081.88万元、营业收入515.26万元、净利润16.92万元、资产负债率23.94%;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464.24万元、负债总额383.44万元、净资产1,080.80万元、营业收入103.84万元、净利润-1.08万元、资产负债率26.1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青岛鲁明种苗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连海的亲属控制的企业。

(3)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90.83万元、负债总额1,089.58万元、净资产101.26万元、营业收入247.51万元、净利润25.04万元、资产负债率91.50%;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141.31万元、负债总额1,033.73万元、净资产107.57万元、营业收入139.33万元、净利润6.32万元、资产负债率90.57%(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青岛顺合融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2)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王勇控制的企业。

(3)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59.89万元、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2,359.89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24万元、资产负债率0.00%;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359.89万元、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2,359.89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资产负债率0.0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服务、向关联人出售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5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4,935,511.7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3,661,428.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22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783,28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9.8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226,000股,合计转增49,690,4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3,916,4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长期深耕节能环保装备领域,致力于节能减排、环保降碳、清洁能源消纳、新能源等高端装备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智能运维,为电力、热力、化工、冶金、垃圾处理、新能源等领域的客户提供节能环保处理系统解决方案。受益于国家新建火电投资加速及存量机组升级改造等一系列利好政策影响,公司传统主营产品市场需求持续提升,市场空间广阔。为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抢抓市场机遇,巩固核心竞争优势,公司需不断投入资金支撑业务规模扩张与技术迭代升级。

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及战略布局的关键时期。在巩固传统电力、热力行业市场的基础上,公司将积极开拓非电行业的节能环保产品应用市场,重点布局数智化转型、钢渣、氢能源等核心赛道,集中优势资源推进关键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工作,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推动公司实现多元化、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9,180,159.6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935,511.76元。公司经营态势稳健,业绩增长动能强劲。本次方案制定充分结合公司目前的生产项目规划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将合理统筹资金以满足研发投入、项目建设、业务拓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健康运营与平稳发展提供保障。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和研发投入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流。同时,公司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优化产品结构,拓展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在兼顾经营可持续性与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