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4版)
3.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督促其及时改正。
4.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七、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除就利润分配事宜进行信息披露外,公司还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八、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评估,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条件及程序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规划并报股东会审议。
3.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并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执行;股东会应当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十、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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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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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中“本期减少”金额15,982,573.21元,系部分资产在本期处置、报废等核销所致。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196,031.50元,转回611,355.61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210,196.11元;其他应收款计提-14,164.61元,转回611,355.61元。
上述计提与转回事项合计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415,324.11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48,543,300.53元,转销98,639,199.60元。
上述计提与转销事项合计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50,095,899.07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源分公司受电石市场持续低迷及区域电价政策调整等因素仍处于停产状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截至目前,锦源分公司无明确复产计划,相关资产长期闲置,无法继续产生经济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了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本期计提减值准备25,998,835.65元。
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25,998,835.65元。
二、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将全部计入2026年第一季度损益,合计增加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24,512,387.53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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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2025年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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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中“本期减少”金额30,728,781.39元,系部分资产在本期处置、报废等核销所致。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544,676.98元,转回12,957,035.61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34,536.90元,转回2,331,071.16元;其他应收款计提579,213.88元,转回10,625,964.45元。
上述计提与转回事项合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2,412,358.63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475,735,324.19元,转销457,236,996.10元。
上述计提与转销事项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8,498,328.09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源分公司受电石市场持续低迷及区域电价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已实施全面停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截至目前,锦源分公司无明确复产计划,相关资产长期闲置。此外,公司其他分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因技术更新淘汰或故障损坏,无法继续产生经济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了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本期计提减值准备117,077,778.97元。
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17,077,778.97元。
二、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将全部计入2025年度损益,合计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123,163,748.43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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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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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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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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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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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扛起上市公司主体责任,结合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与年度经营实际,系统梳理了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制定2026年度行动方案,旨在通过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强化价值创造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者回报的良性互动。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2025年,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下行、氯碱市场价格低迷的双重压力,公司统筹发展和安全,深耕主业经营、完善治理体系、强化合规风控、优化投关管理、深化创新驱动,在行业普遍亏损的背景下实现持续盈利,圆满完成行动方案各项核心任务,展现出强劲的经营韧性与抗风险能力。
一、聚焦主业发展,持续增强核心竞争优势
一是经营成果承压稳健。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38亿元,利润总额1.31亿元。主产品PVC产量达136.04万吨、烧碱90.31万吨、水泥261.72万吨、发电41.34亿度,其中PVC产量和水泥产量均创历史新高。PVC耗电石、烧碱耗电等核心消耗指标持续优化。
二是经营创效能力持续提升。深化全链条成本管控,通过“以量计价、以质计价”战略采购模式,实现原煤、电石等核心原材料采购成本低于市场均价;优化产品销售布局,高附加值树脂销售规模稳居行业首位,PVC、烧碱高价区域销量持续提升;灵活运用期货套期保值、点价销售等工具,实现稳健创效。
三是重点项目高效推进。30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次性通过综合竣工验收,有效利用小时数达到1,730小时,年发电量突破5亿度,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6MW分布式挡墙光伏项目按期投运,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迈出坚实步伐。
二、深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持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治理效能稳步提升。一是公司治理规范高效。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全年高质量组织召开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事项高效落地。二是完成治理转型。根据新《公司法》及证券监管规定,取消监事会,推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实现监督职权平稳过渡。修订《公司章程》等32项法人治理制度,细化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三是加强“关键少数”合规管理。组织开展股东及董监高减持等合规培训6次,及时向董监高发送窗口期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风险提示短信,全年未发生内幕交易、违规减持等行为。公司荣获“金圆桌”优秀董事会、中上协董办最佳实践、董事会优秀实践等荣誉。
三、强化投资者回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
公司始终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坚持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总股本3,972,222,22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7,222,222.4元(含税)。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深化多层次投资者沟通体系。2025年,公司接受国惠基金、杉玺投资等机构投资者进行现场调研,联合长安汇通举办“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积极参加券商策略会,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金曙光投资者关系奖等荣誉,资本市场认同度持续提升。
四、推进ESG体系建设,夯实可持续发展根基
公司持续完善ESG治理架构,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环保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推进污染防治“三大攻坚行动”,完成水泥超低排放和固碱熔盐炉燃气改造,固废、危废100%合规处置,废气全部达标排放,废水实现“零排放”;全年零元处置、有偿处置周边固废35万吨,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持续提升,荣获陕煤集团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先进企业”称号。二是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深入推进余热余能利用、节能技改项目落地,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能源体系建设,绿色发展底色更加鲜亮。三是ESG治理架构与工作机制持续完善。高质量发布年度ESG报告,持续提升ESG信息披露透明度,ESG管理深度融入生产经营全流程。
五、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强基工程。一是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突破。完成BYFP700和BYGZ1200两种PVC树脂新产品一次试生产成功,公司聚氯乙烯树脂产品型号增加至45种。二是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量质齐升。全年授权专利44项,有效专利突破400项,5项产品获评“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开展多种无汞催化剂性能评价,构建无汞催化剂数据库,自主编制的《无汞触媒中金含量分析方法》获批氯碱行业团体标准,填补了行业检测标准空白。三是数智化转型纵深推进。深耕智能化领域,以技术赋能安全生产、驱动管理升级。全域应用“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16个子系统,“AI视频分析系统”入选国家级“智慧企业建设创新标杆”案例。
第二部分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6年,公司将紧扣“十五五”战略布局,聚焦“开拓创新、提质增效”主线,全力推动经营发展质效持续提升,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具竞争力、更可持续的长期回报。
一、聚焦主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把做强做优主业作为提质增效的核心根基,以“开拓创新、提质增效”为主题,深化全链条精益管理。
一是强化精益生产管控。抓好装置非计划停车和异常工况管理;持续降低核心物料消耗与能耗,巩固成本竞争优势;持续扩大高附加值特种树脂市场份额,提升产品溢价能力。
二是深化降本增效工作。扩大进口物资国产化替代范围,持续降低核心原材料采购成本;优化产品销售布局,提升直销比例与高价区域市场份额;借助期货工具实现经营创效。
三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推进现有循环产业链升级改造,加快氯碱装置无汞化改造、热电水泥节能减排改造;深入调研论证耗氯产品、高端新材料等项目可行性,延伸下游产业链,积极培育企业第二增长曲线;完善“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体系,积极争取新能源项目指标,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用能成本。
二、持续强化股东回报,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始终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依法合规运用市值管理工具,推动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匹配增长。一是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二是引入背景多元的优质长期投资者和高净值投资客户,通过股权结构优化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三是把握行业周期性调整的窗口期,主动寻找与北元产业链衔接紧密、具备协同价值的优质资产,稳妥推进资源整合与布局优化。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决策效能
严格落实新《公司法》及证券、国资监管要求,持续完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加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后的履职能力发挥,建立审计委员会与证券、审计部门的联动机制,全方位提升监督效能。强化董高人员履职管理,出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匹配公司长期发展价值。深化“关键少数”合规管理。全年组织公司董事、高管等参加证券监管机构线上线下规范运作培训,持续提升其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强化内幕信息全流程管控,严防内幕交易、违规交易等行为,筑牢合规运作底线。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投资者沟通实效
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构建科学完善的信息披露体系。围绕投资者关注的经营动态、项目进展、研发创新等内容,加强主动披露与精准披露,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积极顺应市场趋势,创新信息披露形式,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与传播效率,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及业务的理解。
夯实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通过业绩说明会、资本市场调研、券商策略会、日常沟通等多样化渠道,精准覆盖中小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确保信息传递的高效性与透明度。持续优化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主动倾听市场声音,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增强市场信任。
五、推进ESG工作建设,持续巩固可持续发展优势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统筹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快节能降碳转型步伐,持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持续深化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环保监管要求,2026年底前完成水泥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验收与备案,持续推进污染物减排降污;强化环保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固废、危废100%合规处置,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坚决守住环保底线。
二是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扩大绿电使用比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三是持续践行社会责任。深耕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扎实开展安康汉阴等帮扶村产业培育、民生改善等系列帮扶行动,以精准施策赋能乡村发展,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担当。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9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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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合计与分项之和略有出入,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20年10月16日前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截至目前均正常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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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9,285.7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65.36万元。就该等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20)4603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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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截至2025年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银行承兑汇票累计金额为18,484.72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就该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于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5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就该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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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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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对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变更,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16,106.00万元,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4.68%。本次变更不涉及对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及募集资金金额总额进行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于2018年3月经神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投入11,150.00万元。公司2021年度对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的部分子项目以及子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变更,变更后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MES系统主体平台、云数据中心项目、工控网络安全项目、三维工厂及配套项目、智能物流及配套项目、主数据系统建设项目、数据灾备系统建设项目、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全面绩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AI运维系统建设项目、智能服务系统建设项目等项目及其子项目。
2.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18年3月经神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投入4,956.00万元。公司2021年度对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变更内容为取消原氯化工艺实验室、聚合实验室、树脂成型加工实验室、水处理实验室、热分析室、制样室、仪器分析室、样品室等建设内容,变更为建设固废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分析检测中心、化工中试装置及无汞催化剂试验装置并配套相应的实验仪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履行的程序
2021年8月18日、2021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变更。就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252号)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北元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北元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北元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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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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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立信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创建于1927年,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事务所2025年未经审计业务收入为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事务所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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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永江,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9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单大信,2008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6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加入立信事务所,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为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6年度审计费用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同,为142.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5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查了立信事务所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并通过面谈的方式与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交流,充分考察了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及能力,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执业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熟悉相关监管要求,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142.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11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32.5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立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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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股票证券简称:北元化工,股票证券代码“601568”保持不变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北元集团”变更为“北元化工”,公司证券代码“601568”保持不变。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近年来,公司聚焦主业,持续深化战略布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目前,公司原有证券简称“北元集团”未能准确描述公司当前的业务属性与行业代表性,导致投资者对公司主营业务认知不足,不利于价值的高效识别与传递。为更精准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避免市场对公司的业务认知产生混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的精准度,优化资本市场形象,推动价值发现,公司拟变更证券简称。
本次变更证券简称,源自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误导投资者、进行不当市值管理的情形,符合监管要求。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全部取自公司企业全称,含义清晰,指向明确,且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高度匹配,能够有效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辨识度。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变更证券简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误导投资者、进行不当市值管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事项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7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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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本交易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及技术风险等风险,具体详见本公告“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近年来,氯碱行业产能过剩,供需失衡情况日趋明显,价格波动频繁。如果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为有效减少因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增强经营稳健性,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聚氯乙烯和烧碱品种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聚氯乙烯和烧碱品种期货业务,坚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产品市场价格与期货价格呈现强相关关系,通过将期货与现货风险敞口反向对冲,能控制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实现套期保值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保证金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聚氯乙烯、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烧碱套期保值业务。
(五)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公司开展期货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控交易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结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及档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业务风险,确保进行套期保值的资金相对安全。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确认和计量。
■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严格按照公司经营需求进行,目的是借助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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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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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3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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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一年一次,年度ESG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_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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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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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中21项议题,循环经济、社会贡献、乡村振兴、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反不正当竞争、利益相关方沟通、尽职调查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但公司在报告中已进行相应披露。此外,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不适用于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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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涉及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81亿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72,222,2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8,611,111.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83.3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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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