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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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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5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前述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前次行动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2026年度进一步行动方案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公共建筑的幕墙装饰领域,业务覆盖幕墙和门窗的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等环节,项目类型涵盖高档写字楼、商业综合体、高科技产业园区和住宅楼等各类建筑的幕墙与门窗工程。

2025年,面对行业深度调整与下游需求持续承压的复杂局面,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公司2025年度累计新签项目金额13.11亿元,同比减少37.09%。全年新签项目金额虽阶段性承压,但下半年以来呈现边际改善,降幅较上半年显著收窄,显示出业务韧性与客户粘性。

公司始终聚焦主业,属于我国建筑幕墙行业第一阵营企业,在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幕墙类综合排名领先。公司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和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参与多项国家级、省级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写工作,具有突出的行业地位。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服务核心地区优质客户,采取稳健的经营策略,努力实现业务质量与效益的同步提升,更好地为股东创造价值。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聚焦国家重点产业投资方向,主打中高端公共建筑及区域示范项目的幕墙装饰工程,项目类型涵盖高科技产业园区、高档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大型公共建筑及系统门窗工程,致力于提升重点产业基础设施能级,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参与了上海徐汇嘉佰道项目、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016地块科研商务金融项目、无锡集成电路先进制程工艺设备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凤栖湾智造产业基地(A块地)幕墙工程、无锡未来产业研发制造社区项目等。

公司坚持将创新研发作为战略基石,保持研发投入强度,持续夯实技术护城河。在系统门窗领域,公司深耕"贝莱尤"超低能耗产品迭代,针对存量建筑节能改造需求优化性能参数,形成适配既有建筑更新的技术解决方案;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领域,依托既有专利储备,持续推进各类光伏幕墙产品的场景化研发,助力文景总部园等示范性光伏项目落地。公司具有桁架式机器人构件加工自动流水线,在业内率先实现了从传统制造向智能化、自动化生产制造转型。

2025年,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无锡恒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了上海长三角申创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依托该基金平台,公司以资本为纽带对接先进制造、新材料等新质生产力领域的合作资源与优秀标的,为企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开辟战略空间。

未来,公司将继续苦练内功,以研发创新和精益管理夯实经营韧性;同时继续对外拓展新局,以产业投资和转型升级培育增长动能。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推动价值提升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2023年上市以来,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40,768,000.12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65.92%。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的理念,在努力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发展战略、现金流等实际情况,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公司将认真学习研究关于鼓励一年多次分红、多措并举提高股息率等相关政策,在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了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有效。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常态化召开年度、半年度、季度业绩说明会,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独立董事均有出席,与投资者直面深入交流,积极回答投资者提问;畅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全面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也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和价值。未来,公司将秉承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的理念,积极探索研究ESG相关体系的建设和运作,适时编制并发布ESG报告,披露展示公司在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等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成果,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第三季度,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并系统性修订和完善了相关治理配套制度,共计修订25项制度,切实保障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的规范性、系统性、有效性。同时,调整董事会成员结构,由5名董事调整为6名董事,增加1名职工董事;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

公司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6次、监事会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股东会3次,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年度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

未来,公司将继续抓好“三会”管理工作,提高“三会”运作质量及效率,积极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实施,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把握好公司治理风险防范,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内外部合规培训,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2025年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2025年第1期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市值管理专题培训、2025年第3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25年度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系列培训(第二场)等多场培训,通过各类专业培训与政策学习,全面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畅通“关键少数”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沟通渠道,加强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与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倡导共同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全力执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主业,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正向价值,持续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本方案基于公司目前所处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而制定,所涉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666,66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400,005.3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58,819,908.77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580,096.53元。2023年4月12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479,280,804.94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4月,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023年4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之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尚节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已于2026年4月1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表: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保障募投项目实施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5年9月分别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祖庆、华凤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5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5〕0183号),监管部门指出公司募投项目“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江门项目”)涉及的华南地区幕墙市场发生较大变化,但公司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重新论证江门项目可行性,对江门项目所涉华南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提示不充分、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在保荐人的监督下,组织全体董监高和证券事务部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未来,公司全体董监高和证券事务部相关工作人员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恒尚节能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尚节能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恒尚节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1)2021年1月,公司与鹤山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协议约定项目投资可行性、用地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等事宜,公司可以通过挂牌竞拍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自《投资协议》签署至今,双方合作持续进行,鹤山管委会持续向公司推荐鹤山工业城区域内地块,公司与其积极沟通用地需求,协调推进项目用地落实。公司根据土地实际出让情况、价格、项目建设要求现状等因素审慎论证各推荐地块,基于审慎决策使用募集资金原则,项目尚未确定最终实施用地。(2)目前,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长三角等区域。近年来,公司华南区域业务规模呈收缩趋势,在手订单及营业收入占比较低,对公司整体经营贡献有限,区域业务拓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实施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主要面向华南区域市场。鉴于公司当前在华南区域订单储备及业务拓展情况,短期内难以形成与新增产能规模相匹配的业务需求,实施该项目可能导致产能闲置,从而对项目投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3)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持续深度调整和下游市场需求放缓影响,国内建筑幕墙行业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鉴于当前市场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该项目是否与公司中长期战略布局及高质量发展目标相契合,尚需结合市场动态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等多维度因素进行审慎评估与动态研判。

注2: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推动公司幕墙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技术研发水平,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注3:补充运营资金项目的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累计新签项目数量21个,同比增加133.33%,累计新签项目金额5.38亿元,同比增长702.99%。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新签项目数量及金额等主要经营数据如下表所示: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5.9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9,400,005.3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819,908.7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580,096.53元。前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12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0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延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4月,将“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尚节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之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23,808.39万元,本项目拟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厂房,投资建设智能化幕墙生产线,提高单元式幕墙、构件式幕墙和金属门窗的产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已投入0元。

(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原因

公司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公共建筑的幕墙装饰领域,项目类型涵盖高档写字楼、商业综合体、高科技产业园区和住宅楼等各类建筑的幕墙与门窗工程。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持续深度调整和下游市场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建筑幕墙行业整体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未来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2021年1月,公司与鹤山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协议约定项目投资可行性、用地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等事宜,公司可以通过挂牌竞拍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自《投资协议》签署至今,双方合作持续进行,鹤山管委会持续向公司推荐鹤山工业城区域内地块,公司与其积极沟通用地需求,协调推进项目用地落实。公司根据土地实际出让情况、价格、项目建设要求现状等因素审慎论证各推荐地块,基于审慎决策使用募集资金原则,项目尚未确定最终实施用地。

目前,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长三角等区域。近年来,公司华南区域业务规模呈收缩趋势,在手订单及营业收入占比较低,对公司整体经营贡献有限,区域业务拓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实施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主要面向华南区域市场。鉴于公司当前在华南区域订单储备及业务拓展情况,短期内难以形成与新增产能规模相匹配的业务需求,实施该项目可能导致产能闲置,从而对项目投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持续深度调整和下游市场需求放缓影响,国内建筑幕墙行业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鉴于当前市场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该项目是否与公司中长期战略布局及高质量发展目标相契合,尚需结合市场动态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等多维度因素进行审慎评估与动态研判。

综合上述因素,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在重新论证后,决定暂缓实施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

(三)暂缓实施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结合长远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充分考虑市场趋势、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战略等因素,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是公司根据宏观经济环境,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保障募投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公司也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