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9版)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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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韩广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一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祝一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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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广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一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祝一敏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上接129版)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4号)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632,21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442,298.6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627,358.48元,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14,940.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110033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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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2021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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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4,555,739.60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555,739.60元,上述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2]21012970089号)。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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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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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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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006)。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终止“一次性使用合金涂层抗感染导尿管生产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65)。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将账户余额(利息收入)2,456.97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5-039)。公司后续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项目的实施,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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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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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维力医疗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维力医疗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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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4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维力”)、WELL LEAD GLOBAL LIMITED(維力環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維力環球”)和广东杰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尚医疗”),均为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对上述3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公司对上述3家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9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方包含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苏州维力、維力環球和杰尚医疗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本公司拟对上述3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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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保实际发生额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的情况下,2家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苏州维力、維力環球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68276821M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3日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界浦路69号
法定代表人:韩广源
注册资本:1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设备和自有房屋的租赁,医疗设备的维修,医疗器械、设备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苏州维力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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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称:WELL LEAD GLOBAL LIMITED(維力環球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76253782
成立时间:2024年2月29日
公司董事:向彬
注册资本:10,000港币
注册地点:RM B323,3/F OXFORD FACTORY BUILDING 42 WANG LUNG STREET TSUEN WAN,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经营范围:医疗及相关产品的贸易和投资
与本公司关系:維力環球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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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称:广东杰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4MADPJU9F97
成立时间:2024年6月24日
注册地点:四会市大沙镇新圩广海东路景怡楼二楼第92卡
法定代表人:韩广源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I类医疗器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用口罩生产;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杰尚医疗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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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家被担保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内容
本公司对3家全资子公司的上述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签署对3家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文件,每笔担保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8.2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9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苏州维力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92%;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力医疗”)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8,672,841.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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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算,公司应收款项合计应计提减值准备2,104,260.2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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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经测算,公司本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3,045.59元。
(三)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算,公司原材料应计提减值准备289,967.57元,产成品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301,488.76元,存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9,591,456.33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按照其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则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经测算,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减值事项。
(五)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经测算,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减值事项。
(六)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5年末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参考评估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人民币146,954,079.7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58,672,841.87元。
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7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注册会计师,202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注册会计师,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5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2万元。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20%的浮动范围内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审查并进行专业判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8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开展对外贸易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 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等,主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
● 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1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开展对外贸易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1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衍生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等。
交易对手方: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造成衍生品价格变动而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信用风险: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在开展交易时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明确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决策程序:公司财务中心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并根据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综合评估交易风险,逐笔提出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方案(含交易金额、成交价格、交割期限等内容),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
4、报告制度:公司财务中心密切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盈亏状况、止损规定执行情况等。
5、风险监控措施:设专人对持有的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订应对方案。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规性,包括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竞争力,具备必要性。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风险相对可控。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科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下转13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