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965 公司简称:中国汽研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汽研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731,341,661.12元,合并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7,677,423.32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731,341,661.12元。
为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批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并于2025年12月17日完成权益派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305,488.70元(含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兼顾公司持续发展及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计划,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40元(含税)实施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733,172.88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分配。2025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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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持续加快,呈现稳中有进、智创突破的良好发展态势,实现产业规模与发展质量双提升。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达3,453.1万辆和3,440.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产销连续多年稳居全球第一,产业规模再创新高;新能源汽车规模与渗透率同步突破,全年产销达1,662.6万辆和1,649.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0%和28.2%,销量渗透率达47.9%,成为产业转型的核心动力;汽车出口达709.8万辆,同比增长21.1%,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万辆,同比翻倍,进一步巩固了我国汽车产业的领先地位。同时,依托车联网、车载智能大模型等核心技术突破,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在感知决策、协同控制、安全运行等方面能力显著提升,产业智能化、网联化融合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推动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低碳化、国际化深度转型。
(一)行业情况
1.汽车技术服务业务
汽车技术服务作为汽车工业的伴生行业,其行业发展与汽车工业趋势高度相关,2025年中国汽车产业在技术突破、结构优化和政策引导下实现较好发展,催生新技术、新车型研发及测评需求。
政策方面,国家持续支持汽车新能源、智能网联、核心零部件技术攻关。2025年4月,工信部发布《2025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系统布局智能网联汽车、车规级芯片、固态电池、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推动自动驾驶设计运行条件、自动泊车等标准批准发布;2025年9月,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一2026年)》,提出加快突破汽车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2025年12月,工信部正式公布我国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标志着我国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方面取得重要突破,自动驾驶技术正式进入有条件规模化应用的新阶段;同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汽车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强调以数据为核心、技术为支撑,打通研发、制造、供应链、销售、服务全链路,实现智能生产、精准营销、智慧服务,全面提升企业效率、用户体验与核心竞争力。以上政策的发布和实施将驱动汽车行业持续发展和技术升级,进一步激发汽车研发与测评需求,为汽车技术服务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支撑。
技术方面,新能源技术迭代加速,汽车高功率充电迈入兆瓦级时代,高压充电平台普及与车桩协同突破,补能效率大幅提升;全固态电池技术持续攻坚,混合固液电池小规模量产,磷酸铁锂和三元锂电池能量密度与快充能力、安全与寿命均全面提升。智能网联技术产业体系持续完善,商业化加速落地,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新车渗透率快速提升;研发技术数智化加速转型,仿真设计、数字孪生、虚拟验证等技术逐渐普及,大幅提升产品研发效率,进一步推动了相关测试验证服务需求的增长。
标准方面,聚焦新能源安全、智能网联、整车安全三大领域密集升级,强制性检测标准持续扩容,《行人碰撞保护》《重型商用车油耗》《商用车换电安全》等新标准2025年开始实施,新增行人保护测试、商用车换电专项测试等项目,新能源和智能安全检测需求进一步增加。同时涉及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自动紧急制动、组合驾驶辅助等一批新能源、智能网联、安全领域的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密集落地,工信部就《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公开征求意见,带动第三方技术服务需求持续增加。
2.装备制造业务
专用车业务:2025年我国专用车在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国家基建项目投资、城市更新与市政运维需求常态化释放,行业呈现稳步复苏、结构优化的良好态势,行业整体由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新能源与专业化成为行业发展主线,行业围绕专业场景化需求持续迭代,新能源专用车渗透率持续攀升,在城市环卫、港口短驳、冷链配送等场景加速应用,叠加智能化技术快速普及,产品经济性与实用性显著提升。
燃气系统业务:2025年,我国燃气汽车市场整体趋于稳定运行,但市场发展仍受油气价差收窄、新能源重卡渗透挤压、配套基础设施不足等因素的制约。氢能汽车产业在国家及地方政策的协同支持下取得阶段性发展,但氢能产业整体仍处于发展初期,受限于储运技术不成熟、基础设施不足、盈利模式尚未完善等因素,规模化发展仍面临较大挑战。
轨道交通业务: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已由高速扩张阶段全面转向高质量、可持续、集约化发展阶段,行业发展重心从“重建设、重里程”转向“重运营、重效能、重安全”。据交通运输部数据,2025年全国共有54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43条,累计运营里程达11,710.3公里;2025年新增运营线路18条,新增运营里程764.7公里,全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节奏持续放缓。未来,轨道交通将更加注重运营效率提升、客流培育、成本管控与智慧化升级,网络化运营、智慧运维、站城一体化、绿色低碳将成为行业发展重点。
(二)行业地位
中国汽研是我国汽车行业国家级科技创新和公共技术服务机构,是我国汽车测试评价及质量监督检验技术服务的主要供应商,作为一家历史悠久的汽车技术服务第三方机构,是国内最早获得法规检测资质的机构之一,积累了丰富的测试服务经验和产品开发能力,拥有国家燃气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智能汽车安全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替代燃料汽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重庆)、国家智能清洁能源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车联网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南)、国家氢能动力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国家机器人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重庆)等国家级平台,致力于成为汽车服务国家队、技术创新引领者、产业发展护航员,为我国汽车行业科技创新和企业技术进步提供支持并发挥引领作用,在我国汽车技术服务领域拥有较高的行业地位。
公司坚持以客户和市场需求为导向,聚焦主业和战略新兴业务,瞄准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低碳化、国际化”发展新趋势,持续开展能力建设,已构建起覆盖我国主要汽车产业集群地的属地化服务能力,围绕汽车“安全、绿色、体验”三大技术主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了从汽车开发、测试、认证、测评、品宣到售后的一体化服务能力,有效帮助车企解决产品开发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提高客户满意度,构建了良好的客情关系,在行业保持技术优势并积累了良好的声誉,培育了稳定的客户群体。近年来,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笃实夯基,扎实推进转型,业绩屡创新高,行业影响力逐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为汽车技术服务和装备制造业务。
汽车技术服务业务:公司聚焦“安全”“绿色”“体验”三大技术领域,开展汽车及相关产品技术研发、测试评价、产品认证、软件工具、试验装备及技术咨询等业务。主要提供行业发展规划、法规标准研究、行业管理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为客户新产品开发及改进、测试装备能力建设提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咨询和软硬件集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满足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法规标准要求的新产品公告申报、CCC、进口车、汽车环保产品认定和排放、燃料消耗量等检测、认证服务,依托特有行业数据,提供指数编制、软件数据支撑、品牌推广运营等多元化数据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技术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82亿元,同比增幅10.11%。主要原因:一是我国汽车产业稳健增长,电动化、智能化相关核心技术密集涌现,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相应推进,带动检验检测、出口认证等技术服务需求攀升;二是公司持续推进市场开拓,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深化区域化改革,构建“区域统筹、协同服务”模式,落实“一企一策”服务机制,推动资源高效集约配置,提升运营效率与市场响应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三是公司战略投资与技术布局加速落地,围绕汽车电子通信与软件、智能驾驶与主动安全、数据记录与安全、虚拟仿真与智能测评等技术方向开展能力提升,积极牵头或联合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建设,以技术和标准为引领筑牢公司内生动力,助力公司影响力提升。
装备制造业务:研发和生产工程、物流、环卫专用车及装备,燃气汽车、氢能汽车系统及零部件,轨道车辆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及关键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装备制造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1亿元,同比降幅34.39%。主要原因:一是受行业周期与市场需求波动影响,燃气和氢能汽车系统及零部件市场、轨道交通制造业务需求下降;二是持续聚焦主责主业,专用车制造业务保持增长,但公司根据行业形势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与资源配置,主动退出专用车销售业务,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与资产运营质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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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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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检为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2025年5月,中国中检下属子公司认证中心将持有的中认车联网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由于公司与中认车联网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中国中检控制且该控制为非暂时性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处理,并追溯调整公司财务报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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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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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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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顺应新形势发展趋势,聚焦核心主业,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化区域化改革,完善区域市场高效协同体系,优化运营体系,推动管理提质增效,实现业务稳健增长。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67亿元,同比增长4.96%;实现利润总额13.42亿元,同比增长18.5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65 证券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26-012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06,5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49元/股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汽研”)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中国汽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授予的原激励对象朱丽娟、周致圆、兰鹏、赵智超、夏铁权、夏国强、杭锦峰、樊宇、周幼军、张亚明、倪立辉、黄武凯、郑琼莉、陈强、郭敬、瞿世伟、罗开荣、蒙鸿波、牛飞龙、张怒涛因正常调动、退休或离职已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草案(第三期)》)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406,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6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就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3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7月4日,公司收到原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关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22年7月15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股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5.2022年7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2年7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授予价格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9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15,892,2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004,847,787股。
9.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11.56元/股的价格回购激励对象李哲、沈斌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5,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11.26元/股的价格回购激励对象万鑫铭、陈华、王雪娇、陈涛、张志刚、张健、吴国俊、周晶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1,000股。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10.83元/股的价格回购激励对象潘伟、彭俊、吴琰杰、于秀涛、王舒、江在坤、余冬、王东升、王薛超、朱元涛、吴建华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5,800股。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10.49元/股的价格回购激励对象朱丽娟、周致圆、兰鹏、赵智超、夏铁权、夏国强、杭锦峰、樊宇、周幼军、张亚明、倪立辉、黄武凯、郑琼莉、陈强、郭敬、瞿世伟、罗开荣、蒙鸿波、牛飞龙、张怒涛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6,500股。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1)回购注销依据
根据《激励草案(第三期)》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朱丽娟、周致圆、兰鹏、赵智超、夏铁权、夏国强、杭锦峰、樊宇、周幼军、张亚明、倪立辉、黄武凯、郑琼莉、陈强、郭敬、瞿世伟、罗开荣、蒙鸿波、牛飞龙、张怒涛因正常调动、退休或离职已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20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406,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及价格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2024年度及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每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0.33元(含税)、0.10元(含税)、0.24元(含税)及0.10元(含税)。鉴于公司在完成限制性股票(第三期)授予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以上利润分配;公司根据《激励草案(第三期)》相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股份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11.56元/股调整至10.49元/股。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支付回购的406,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4,264,185.00元人民币。
此外,依据《激励草案(第三期)》的约定,激励对象因退休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注销。故公司另向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因正常调动、退休而触发回购的原8名激励对象朱丽娟、夏国强、张亚明、牛飞龙、周幼军、黄武凯、郑琼莉、郭敬支付利息合计71,313.17元。
综上,本次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回购价款总计4,335,498.17元。
(3)回购程序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依照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06,5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406,500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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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草案(第三期)》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65 证券简称:中国汽研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中国汽研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报告》全文。
2、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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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及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及下设战略委员会按年度审议。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试行)》。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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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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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34版)
证券代码:601965 证券简称:中国汽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玉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延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少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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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0亿元,同比下降8.87%,其中,汽车技术服务业务实现收入7.31亿元,同比下降8.11%,主要受行业竞争加剧、行业业务量总体承压、公司业务交付周期性等因素影响;装备制造业务实现收入0.79亿元,同比下降15.38%,主要因公司聚焦主业,优化资源配置,同时受行业周期与细分市场需求波动影响,公司加强风险管理,相关业务规模相应收缩。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检”)为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2025年5月,中国中检下属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中认车联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认车联网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由于公司与中认车联网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中国中检控制且该控制为非暂时性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处理,并追溯调整公司2025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3月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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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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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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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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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延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少萍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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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延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少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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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延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少萍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