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3版)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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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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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重要性议题评估,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为非重要性议题,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在《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坚定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
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4、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且需满足中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
2、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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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其中包含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三名。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杨金洪先生、谢小彤先生、许火耀先生、钟炳贤先生、姜龙先生等五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黄令先生、陈少华先生、徐爱东女士等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陈少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黄令先生、陈少华先生、徐爱东女士均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将与公司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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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金洪,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厦门钨品厂钨车间班长、生产总调度、钨车间副主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科副科长,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总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杨金洪先生担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胜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同时,杨金洪先生持有宁波胜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3.33%的股份。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杨金洪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金洪先生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景仁昭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6%的财产份额。杨金洪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谢小彤,男,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谢小彤先生曾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财务资产管理部高级专员、副部长,审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谢小彤先生于2024年5月至2025年10月,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除前述关联关系外,谢小彤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谢小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许火耀,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首席会计师、财务部经理、证券代表、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副总裁、纪委书记;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许火耀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除前述关联关系外,许火耀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许火耀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60,000股,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钟炳贤,男,1976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历任厦门虹鹭钨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经理、监察审计部经理、纪委书记。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钟炳贤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除前述关联关系外,钟炳贤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钟炳贤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00,000股,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姜龙,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历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制造三部班长、副经理和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姜龙先生持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胜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3.33%的股份。除前述关联关系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姜龙先生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明智兴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1%的财产份额。姜龙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令,男,1964年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退休前任厦门大学化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电化学学会会员,Batteries顾问编委。主要从事物理化学教学和电化学研究。研究方向: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及表界面过程研究。先后在实验室建立电池充放电过程原位XRD检测方法、电池原位产气行为的在线质谱方法和锂金属沉积-溶出行为的原位光学技术等。先后主持完成科技部863计划重大项目一项和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一项。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作为学术骨干先后参与完成3项国家科技部973计划和一项国家基金重点项目。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SCI学术论文100余篇,H因子45,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项,美国发明专利1项。
黄令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少华,男,196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至2025年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职,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退休返聘教授。现任厦门会计学会会长、北京极智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独立董事、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陈少华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徐爱东,女,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安泰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总工程师,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钴业分会秘书长、副会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镍业分会常务副秘书长、副理事长。现任北京安泰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专家、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镍钴分会特聘顾问、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徐爱东女士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爱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6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进行的调整,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83,119.68万元,较原预计总金额调增24,482.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58,637.68万元人民币,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359.97万元人民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1,102.10万元人民币,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860.79万元人民币,其他(代付电费等)关联交易金额为7,314.82万元人民币。
近期由于金属钨、钴等原材料价格较年初大幅上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对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关联董事谢小彤、钟可祥、钟炳贤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调整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系由于原料价格上涨,导致原预计额度不足,本次调整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和关联方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系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拟对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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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2、公司与受厦门钨业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
3、采购原材料(含接受劳务)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销售商品(含提供劳务)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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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所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如下:
1.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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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30日,厦门钨业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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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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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近一年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厦门钨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50.28%,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厦门钨业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所涉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业务经营,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在实际采购或销售等交易发生时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所涉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和上述关联方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系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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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监管要求,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持续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公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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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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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公司将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境外采购销售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外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售汇业务。公司所有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期间和规模
1.在手合约最高余额: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2026年用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在手合约的最高余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约占公司2025年底经审计归母净资产规模的2.18%,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开展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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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约期限: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资金来源:银行授信或自有资金。
4.有效期: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可能劣于市场即期汇率,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可能因内控制度机制设计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外币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坏账,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六、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落实制度各项要求。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交易。
3.公司财务中心密切关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进展情况。
4.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同时对每笔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登记,建立业务台账,并根据合约安排资金交割,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七、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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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与会计处理。
八、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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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4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钨新能”)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978,44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94.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32,998.7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3,466,895.3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1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469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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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1,663,677.36元,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855,407,299.33元,募集资金2025年12月31日余额为690,505,074.45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90,505,074.45元,持有未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8月1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厦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4901012800175769)、中国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24782765748)、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470100100385968)、农业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357001040033570)。
2022年8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鹭新能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厦门集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厦门集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0020129202201165)、建设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11010000375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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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90,505,074.45元,其中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690,505,074.45元,持有未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0.00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855,407,299.33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0.00万元。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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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其他
1、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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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73,6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10年,借款利率不超过公司当期综合贷款利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璟鹭新能源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附表1《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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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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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共同实施,项目总投资99,000.00万元,公司负责项目基建工程投入,投资金额为25,400.00万元;璟鹭新能源负责项目设备(包括安装)、流动资金投入及后续运营实施,投资金额为73,600.00万元;
注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利息收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3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9号赣州章江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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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1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10、12-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冶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8回避表决,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10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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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其他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出席人应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电子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明文件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董秘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周娜萍
联系电话:0592-3357677
传真号码:0592-6081611
电子邮箱:xwxn@cxtc.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董秘办公室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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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5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