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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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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2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772,205,488.1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897,860,959.03元。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金属制品业务

公司金属制品业务专注于多品类、多规格钢丝及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直径覆盖0.5mm–12mm,广泛应用于多个工业领域。按产品用途划分,主要包括弹簧钢丝、打包钢丝、汽车座椅骨架钢丝、软轴软管钢丝、制绳钢丝等系列,产品性能稳定、适配性强,为下游客户提供专业化、系列化的金属线材解决方案。

(二)环保业务

公司环保业务以控股子公司广泰源为核心运营平台。广泰源是专注于高难度废水处理、液体分离及化工浓缩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7月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于2024年9月顺利通过专精特新“小巨人”复评,技术实力与创新能力获得国家级认可。公司核心业务涵盖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及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在巩固传统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销售及委托运营业务的基础上,广泰源积极推进业务拓展与结构优化,已成功切入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大件垃圾处理EPC项目、煤矿高盐水处理等新兴业务领域,相关新项目已陆续落地实施,为环保业务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注:1 由于公司2025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金额为负数,故未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债权转让

2025年3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享有的对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虎门二桥分公司等到期应收账款债权本金12,106,924.68元转让给江苏法尔胜缆索有限公司。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向特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泓昇集团)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重大资产出售

公司向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出售直接持有的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1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16,100.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发布《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实施完毕。

4、现金捐赠

2025年12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泓昇集团签订了《资产捐赠协议》,接受其向本公司无偿赠与现金人民币8,500万元,本事项不附带任何条件和义务。

5、公司第二大股东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2024年6月28日,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包括江阴耀博泰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耀博泰邦”)在内的中植集团公司等248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2026年2月6日,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以重庆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昊海公司”)等68家企业与中植集团公司等248家企业存在高度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单独破产清算将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重庆昊海公司等68家企业与中植集团公司等248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现耀博泰邦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4)京01破申775号《民事裁定书》和(2024)京01破1号之一号《决定书》,北京一中院于2026年4月10日裁定对中植集团公司等316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担任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36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法尔胜;证券代码:000890)于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007.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7.31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出售参股公司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已于2026年3月10日完成,该笔交易减少公司2025年净资产1,710.28万元,相应会计处理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反映及披露。本事项不影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仍为金属制品及环保业务,其中,金属制品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约为74%,公司未有剥离金属制品业务的相关筹划及安排。公司交易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收购其他资产的安排及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业务不涉及“光纤”、“特种光纤”,不存在“重组”、“被借壳”的情形。网络传闻提及的江苏法尔胜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法尔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股权关系,亦不存在业务往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有重组上述两家企业的安排。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同时公司近日关注到网络上流传关于公司的一些不实言论,称公司会“重组”、“被借壳”,公司业务包括“特种光纤”、“光纤”,引发关注,对此,公司澄清并郑重声明如下:

(1)公司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及个人就上述问题的访问,亦未就上述描述发表过任何观点及言论,以上信息均为不实信息。

(2)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金属制品业务和环保业务。金属制品业务主要是生产、销售多种用途、不同规格的钢丝产品,主要有产品规格涵盖0.5mm-12mm的各类钢丝及其制品,主要用于汽车座椅、船运码头输送带、矿山输送带等领域,未涉及石油、钻井测井及军工配套领域;环保业务主要以控股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源”)为主体开展,广泰源是一家以高难度废水处理、液体分离、化工浓缩为业务的高科技环保公司,主要从事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的开发、生产以及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的运营管理服务。

(3)网络传闻提及的江苏法尔胜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主营业务为通信用光棒、光纤的生产及销售。2024年营业收入为17,271.82万元,净利润为-3,363.88万元,营收规模较小,经营持续亏损。光通信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股权关系,亦不存在业务往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有重组光通信的安排。

(4)网络传闻提及的江苏法尔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科技”)主营业务为光纤及器件的生产及销售、安全监测系统集成及相关软件的研发、生产与服务。2024年营业收入为8,684.04万元,其中,军品收入为839.63万元;2024年净利润为1,536.11万元,整体收入与利润规模较小。光电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股权关系,亦不存在业务往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有重组光电科技的安排。

(5)网络传闻提及的普天法尔胜光通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法尔胜光电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法尔胜”)为公司持股19%的参股公司,主要产品为通信用光纤预制棒、通信用光纤及光缆,不涉及“特种光纤”、“光纤传感”等相关业务。普天法尔胜主要产品应用于运营商基础网络通信及广播电视通信领域,未用于军工、航空航天、光纤激光、光纤传感等领域;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间接持有普天法尔胜6%股权,持股比例较小,未与公司进行过任何关于资产重组的筹划、商谈、意向及协议等;普天法尔胜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7,945.7万元、30,239.15万元、26,668.28万元,整体规模持续收缩;2022年-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6,095.5万元、-5,195.75万元、-1,881.78万元,经营持续亏损,公司参股比例较低,对公司影响较小。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007.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7.31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出售参股公司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已于2026年3月10日完成,该笔交易减少公司2025年净资产1,710.28万元,相应会计处理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反映及披露。本事项不影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仍为金属制品及环保业务,其中,金属制品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约为74%,公司未有剥离金属制品业务的相关筹划及安排。公司交易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收购其他资产的安排及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业务不涉及“光纤”、“特种光纤”,不存在“重组”、“被借壳”的情形。网络传闻提及的光通信与光电科技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股权关系,亦不存在业务往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有重组上述两家企业的安排。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35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15:3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陈明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周玲女士;董事会秘书:许方园先生;独立董事:徐小娟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15:3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hYoBFlYw8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15:30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本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许方园

电话:0510-86119890

传真:0510-86102007

邮箱:000890@chinafasten.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34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04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4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注: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04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2)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其中朱正洪先生将由徐小娟女士代为述职。

3)提案6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05月12日9:00-11:30,13:30-16:00。

2、登记方式:传真方式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6119890

传真:0510-86102007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便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10-86119890

传真:0510-86102007

电子邮箱:xufangyuan@chinafasten.com

联系人:许方园

6、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0”,投票简称为“法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说明:1、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各选票栏中,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否则该项计为弃权票;受托人在会议现场按委托人的选择填写表决票,否则该项计为弃权票。2、若委托人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33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673,072.5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弥补亏损的金额为772,205,488.18元,公司实收股本为419,503,96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金属制品业务和环保业务。公司所处的金属制品行业为钢丝行业,当前中国是全球规模最大的钢丝生产国,行业整体产能充裕,但存在结构性过剩的特征,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在环保业务方面,公司所处的垃圾渗滤液处置行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需求下降,叠加国家行业规范放宽对渗滤液处置方式和处置标准的强制要求,导致市场呈现分散化布局,市场集中度有所降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盈利空间面临一定挤压。

2、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31.7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944.58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1.16万元。

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2025年度出现亏损,加之以前年度的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截至2025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公司正通过一系列经营举措持续优化经营质效。2025年度,公司金属制品及环保两大主营业务亏损规模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收窄。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金属制品业务产能利用率,深化技术改造与工艺升级,有效压缩生产成本;在环保业务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稳固现有渗滤液相关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布局高盐水处理、大件垃圾处理及飞灰处理等新兴业务领域,加快业务结构转型升级,稳步推进主营业务提质增效,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实现持续健康的高质量发展。

2、公司将持续强化采购、生产及运营等方面的全流程成本管控,多措并举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及各项费用支出;同时进一步加强应收款项管理,着力提升经营性现金流入水平,切实优化资金周转状况,缓解资金运营压力。

3、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捐赠现金8,500万元,有效改善了公司资产流动性与整体资本结构,为公司稳健运营和后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4、公司将持续推进向控股股东定向增发相关工作,积极把握产业转型机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以实现稳健经营、化解经营风险的战略目标。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与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注1:对于划分为客户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分别根据金属行业和环保行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不同行业的预期信用损失。

注2: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经过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则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在合并层面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注3:合同资产主要为应收的销售设备质保金,按照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注1:对于划分为客户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注2: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经过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则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在合并层面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长期资产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商誉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法尔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尔胜环境科技”)于2021年6月以现金方式收购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广泰源”)51%的股权,确认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大连广泰源形成的商誉308,262,093.66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相关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年度期末公司对与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情况为大连广泰源资产负债表日的评估范围,为剔除因闲置形成的溢余资产后的并购大连广泰源时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公司聘请了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法尔胜环境科技收购大连广泰源51%股权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475号》,对大连广泰源资产组整体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074.48万元,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2,587.9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4、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的合同资产主要由大连广泰源的质保金构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31.7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944.58万元,合计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1.16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应会计处理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反映及披露。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475号》。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3)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履职期限核算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根据其实际履职期间的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核算发放,已实施的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中长期激励方案及相关规定处理。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公司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规定。公司拟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中兴华2024年度审计的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103家(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帅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4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苏寒天先生,2020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4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1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95.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8.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6.5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执业情况进行了调研,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0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及其执业证明文件等。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29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73,072.59元,其中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061,547.9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772,205,488.1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897,860,959.03元。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公司基于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股东利益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04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04月21日(星期二)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1人。

4、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陈明军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曹政宜先生、李峰先生、翁晓卫女士、徐小娟女士以及离任独立董事朱正洪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其中朱正洪先生将由徐小娟女士代为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的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带领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曹政宜先生、李峰先生、翁晓卫女士、徐小娟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收到了现任独立董事曹政宜先生、李峰先生、翁晓卫女士、徐小娟女士以及离任独立董事朱正洪先生签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出具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8)。

8、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1、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明军先生、周玲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委员周玲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12、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05月1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核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