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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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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7位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向子公司 2026年度拟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1、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担保额度分配: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即昆山天洋、南通天洋、海安天洋、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德法瑞、上海惠平、施科特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7亿元;公司及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在上述额度内可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即烟台信友、天洋信友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1亿元;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在不同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关报告。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批准报出。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内控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年度审计业务费用为80万元/年,内控审计业务费用为15万元/年。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产品在实际应用中的性能,优化产品工艺技术,并提高公司科研开发能力,公司拟开展12项新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管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 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可变现净额,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依据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及交易状况的研讨判断,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 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24,557,816.73元。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做全面修订。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金额:伍仟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在单笔金额并且总额度不超过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进一步提高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德法瑞。2025年5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有效解决上述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资产闲置问题,子公司德法瑞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购买方为龙纺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并拟与购买方签订《二手设备买卖合同》,本次交易价格为1518.00万元。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新材”或“公司”)、昆山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瑞”)、上海惠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惠平”)、烟台信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信友”)、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施科特光电材料(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科特”)、天洋信友(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信友”)。

●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8亿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864.38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次预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昆山天洋、南通天洋、德法瑞、上海惠平、天洋信友、烟台信友、海安天洋、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施科特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和保函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以上综合授信不含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取得的资金授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本次担保预计情况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相互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等。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在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3、相关期限及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该事项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相互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洋新材

名称: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4568586N

成立时间:2002年01月11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3,267.3649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茹正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常州百瑞兴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35%;常州伟创佳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0%;李哲龙先生持股19.80%;茹正伟先生为实际控制人。

2、昆山天洋

名称:昆山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6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朱洪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南通天洋

名称: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铁山

经营范围:从事新型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新材料及技术的研发;共聚酯热熔胶、共聚酰胺热熔胶、聚氨酯热熔胶、湿固化聚氨酯热熔胶、双酚A聚酯热熔胶、EVA热熔胶、热熔复合墙布、四氢呋喃的生产;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及配件、纺织品、橡胶制品、室内装潢材料(油漆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4、德法瑞新材料

名称: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728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金龙鹤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汽车内饰面料、窗帘布、复合布、服装面料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5、上海惠平

名称:上海惠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崔文友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创意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动漫设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从事建筑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陶瓷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饮品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德法瑞100%控股子公司

6、天洋信友

名称:天洋信友(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贺国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密封胶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装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92.92%的子公司

7、烟台信友

名称:烟台信友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15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国新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绝缘材料、无溶剂树脂胶粘剂,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以上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和技术服务、电子工业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洋信友的全资子公司

8、海安天洋

名称: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金龙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昆山天洋光伏

名称: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3,4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建洪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南通天洋光伏

名称: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胡金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施科特

名称:施科特光电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铁山

经营范围:MOCVD相关设备、技术、产品,半导体外延以及芯片的制造及销售;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光电设备、热能设备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发光二及管光电器材制造、加工、研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加工、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最近一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旨在支持各公司发展、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如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具备控制地位且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在各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其他少数股东主要以资金投资入股为主,不实际控制被担保对象。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伤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计划,可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六、2025年度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864.38万元,占公司净资产129,920.09万元的15.29%,除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项目及融资规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

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瑞”)。2025年5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有效解决上述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资产闲置问题,子公司德法瑞拟与购买方龙纺机械(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纺机械”)签订《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合同交易价格1518.00万元。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出售事宜未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出售事宜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德法瑞。2025年5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有效解决上述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资产闲置问题,子公司德法瑞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购买方为龙纺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并拟与购买方签订《二手设备买卖合同》,本次交易价格为1518.00万元。

出售的资产所属2020年度募投项目情况:

(二)本次交易目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原环保墙布募投项目项下的设备资产,该募投项目已终止,并分别于2025年5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持续聚焦主业,提高运营效率,提高闲置设备的价值,经公司董事会谨慎决策,拟将该募投项目设备进行出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0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应协议、交割事项等)。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二)龙纺机械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龙纺机械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对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德法瑞所有的二手织机及配套设备。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出售的情况,不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出售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德法瑞成立于2017 年7月1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标的的主营业务均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截至2026年3月31日,交易标的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出售标的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形式进行招标,最终以高于底价16.7%的价格(1518.00万元)成交。

本次定价参考了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财务报告目的-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墙布业务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060023号)的相关参数和结论。该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方式,对包含交易标的在内的委估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评估,该报告显示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人民币5,922.46万元,账面净值为2,572.43万元,评估确定的公允价值为2,059.18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838.28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2)减值测试评估的基本情况

1)评估对象:江苏德法瑞的墙布业务相关资产组。

2)评估范围:江苏德法瑞的墙布设备及相关资产组。

3)评估基准日:2025 年12月31日。

4)价值类型:可收回金额。

5)评估方法: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一般对资产组进行处置的过程中将会发生佣金及中介费(3%)、税金附加(12%)、印花税(0.3%。)、拆卸费等,本次评估按资产组公允价值的相应税率或比率进行估算。本次评估假设为异地使用,故参考安装费用的一定比例考虑拆除费。

6)评估假设

移地假设:委估资产中106台各型提花织机及配套设备,未来没有经营计划且管理层计划拟出售,本次假定该部分资产移地使用。

7)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资产组拟出售部分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法评估,委估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838.28万元。

8)特别事项说明

2026年4月2日,德法瑞将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106台织机及配套设备通过SRM数字化采购管理系统对外招标出售。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显示,已与相关方达成交易合同,该合同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账面净值为1746.69万元,公司自2026年1月开始进行相关资产的市场询价和买方寻源,将市场询价结果中的最高价设置为本次资产出售的招标底价进行公开招投标,以最高价买家确定为中标方,最高中标价格为1518.00万元。

参考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财务报告目的-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墙布业务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060023号):在评估基准日2025-12-31,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公允价值为2,059.18万元。鉴于公司对墙布业务的调整为不可逆决策,综合市场上可搜寻到的纺织设备拍卖成交案例反映的成交价与公允价值的比例为70%,考虑评估基准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市场走势变动,我们将公开拍卖底价设定为公允价值的63%,即1300万元。

交易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资产出售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购货方):龙纺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二手织机及配套设备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款等(不够部分另加附页,附页应当签字):

说明:以上金额包含税费。产品的拆除、装卸、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付款时间及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若甲方逾期支付,每逾期 1 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0.5%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进度款:甲方按“批次提货”方式支付进度款,每批次提货前需向乙方提交《提货申请》(明确本批次提货设备清单及数量);

乙方收到《提货申请》后 2个工作日内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支付本批次设备对应合同金额的100%;乙方在收到本批次进度款后通知甲方拆除并放行该批次设备。

预付款冲抵合同最后一批进度款。

(3)支付方式:电汇。

3、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交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乙方之母公司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相关资产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要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公司经营发展。交易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交易实施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八、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出售相关资产是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变化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出售已终止的募投项目的部分资产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出售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闲置设备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天洋新材子公司本次出售已终止的募投项目的部分资产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化工》的要求,现将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光伏封装胶膜/墙布、窗帘单位:万平方米;其他产品单位:吨)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光伏封装胶膜/墙布、窗帘单位:元/平方米;其他产品单位:元/公斤)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不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进一步提高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洋新材”)经营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强化公司治理,提升决策质效

公司将继续动态优化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坚实的体系保障,同时通过加强制度执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通过优化授权机制,明确决策事项清单,完善行权规则及监督机制,强化内部各决策主体联动互通,利用IT赋能,持续提升公司决策和执行质效,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聚焦主营业务,提质增效

2026年是国家“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司聚焦核心主业、加速产业升级的关键一年。公司将围绕以下方面开展业务,抢抓产业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紧抓“十五五”政策机遇,抢占“新材料”产业先机;

紧密围绕国家“十五五”发展规划,聚焦热熔胶、电子胶核心业务优势,聚焦芯片半导体、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行业,重点推进大客户开发,组建专项团队对接行业龙头,重点拓展芯片封装用热熔胶、导热胶及车载核心部件用电子胶等产品,实现高端领域合作突破;同时巩固现有市场份额,拓展新行业应用场景,培育新的营收增长点,提升市场竞争力与行业地位。

二)内外互补实现技术突破,产业合作前置研发协同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构建“内部研发+外部协同”的创新体系。优化内部研发团队与测试平台,聚焦高端电子胶黏剂、特种热熔胶的核心技术升级与新产品研发;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联合攻克相关行业关键技术难题;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将研发前置至客户新产品研发阶段,精准对接需求,推进定制化产品开发,加快技术成果转化,筑牢核心技术壁垒,提升产品附加值。

三)稳质增量优品结构优化,腾笼换鸟加速产业升级;

以2025年关停光伏胶膜业务为契机,公司将全面推进生产端优化调整,聚焦热熔胶、电子胶核心业务。盘活光伏胶膜业务闲置厂房、设备等资产,通过技术改造适配核心产品生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大生产设施升级投入,引入自动化、智能化设备,优化生产流程,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稳定性;规划并推进高端电子胶、中高端热熔胶新产线布局,匹配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淘汰低端低附加值产品,聚焦高端产品,实现“腾笼换鸟、提质增效”,加速产业向高端化、精细化升级。

三、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发内生动力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不断强化其合规履职意识,提升其合规履职能力。通过及时传达最新监管动态及市场动向,加强合规风险警示,引导“关键少数”严守履职底线,同时,组织开展监管政策专题培训,

推动相关人员参加资本市场及监管机构举办的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升自律意识和履职水平,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坚实保障。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投资者满意度

通过落实《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以易于投资者理解的角度,基于信息披露评价等维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深化多元化、常态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持续举办业绩说明会,强化投资者热线接听、“上证e互动”回复等日常交流活动管理,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将投资者合理诉求融入公司经营发展决策,推动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相统一。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文件已按照规定和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9:00-16:00

3、登记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文亮、卢志军

联系电话:021-69122665

传真号码:021-69122663

电子邮箱:ir@hotmelt.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6年 5月 15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新材料”)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金额:伍仟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天洋新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847,76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9,103,773.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万元,少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116,061.88万元,因此,按照《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进行了相应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南通光伏胶膜项目”、“海安光伏胶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投资额度:公司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5、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并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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