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1版)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董事会选举生效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军先生: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中医学院(现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1993年10月任临川中心血站技术员;1993年11月至2000年12月任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01年1月至2002年5月任北京耀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2年6月至2005年7月任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任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23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余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7378%股份,通过泰州同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421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余军先生和张良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良斌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2月至2000年5月任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纳;2000年5月至2001年10月任广东康之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配送中心经理;2001年10月至2005年12月任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6年1月至2025年10月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24年1月担任广东上量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2月至2025年8月任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2025年8月任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良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7378%股份,通过泰州同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423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张良斌先生与余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聂申钱先生:194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2月至1987年1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兵部队干部;1987年12月至1993年8月任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预公司经理;1993年9月至2011年9月任中信医药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1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上药科园信海医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顾问; 2020年4月至今担任海南妙峰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聂申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8422%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倩囡女士: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理学博士,英国牛津大学、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博士后。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市免疫学研究所研究员。
截至目前,唐倩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唐倩囡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郑飞云女士: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大学法学硕士,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北京炜衡(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理事,上海政法学院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兼硕士生导师等职务。
截至目前,郑飞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郑飞云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孙红星女士: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学历,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兼任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孙红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孙红星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产品,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及以下评级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及以下评级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 账外投资。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7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5.18元,募集资金总额1,213,9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78,283,87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676,13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2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按照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使用募集资金105,748.8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670.62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产品,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审议程序及合规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
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图文显示(可选)+网络文字互动问答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gdk001@gdkbio.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3:00-14:00在“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各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图文显示(可选)+网络文字互动问答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和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3:00-14:00
(二)召开方式:图文显示(可选)+网络文字互动问答方式
(三)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余军先生、独立董事管建强先生、总经理张良斌先生、董事会秘书周进先生、财务总监黄强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公司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3:00-14: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dk001@gdkbi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23-86205860
传 真:0523-86200152
联系邮箱:gdk001@gdkbi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7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5.18元。截至2021年7月2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13,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283,87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135,676,130.00元。截至2021年7月2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人民币9,670.62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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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1年8月12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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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投资收益175.6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7,3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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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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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认购合计金额为循环滚动使用合计金额。
2、以上到期日在2025年12月31日后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收益暂不列示。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江苏金迪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苏金迪克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5年度,金迪克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迪克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金迪克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金迪克在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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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1: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金额从160,000.00万元调整至113,567.61万元。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目前现金流量情况,决定调整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创新疫苗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注2: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14,938.59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8月5日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注3: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3,000,000.00元。
注4: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科学论证,决定将募投项目“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车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7年7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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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度年末数:217.5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赖敦宏,201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4月开始在政旦志远(原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蓓蓓,2018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原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原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3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总额11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政旦志远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公司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认为政旦志远在开展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用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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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余军、张良斌、聂申钱、夏建国、泰州同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州同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传真、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邮 编:225300
联系电话:0523-86205860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下转18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