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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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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2版)

王洪萍:女,198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16年2月至2019年5 月,任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9年5月至2024年7月,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深经理、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北京市立方(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洪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王洪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敬昌:男,1982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2004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佛山市顺德区天与地服装有限公司外贸部门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2018年10月至2024年5月,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讲师;2024年6月至今,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教授,2025年11月至今,任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1月至今,任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敬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黄敬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8.1万元/年。

(2)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中,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董事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及个人年度工作目标情况核发至个人。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及个人年度工作目标情况核发至个人。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相关发放制度确定,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时,以孰高者确定,不重复计算。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已经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万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的概述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需要向关联方直接采购原材料。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企业东莞市优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优创包装”“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关联董事万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截止最近一期,公司与以上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东莞市优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优创包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N59D4N

法定代表人:万萍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3月30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溪莲塘路6号102室

主要股东:万萍持股50%,李文持股5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优创包装总资产21,840,483.42元,净资产9,793,287.73元,实现营业收入6,750,048.95元,净利润1,129,912.89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查优创包装为万萍女士直接控制并任职的企业。万萍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万锋先生的亲属,因此优创包装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遵守公平、公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采购框架协议内容》: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相关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3日(星期三)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3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ou07ub7W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5月13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3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万锋,财务总监、董事:李玉元,董事会秘书:李岑,独立董事:卢绍锋,投资总监:姚拥军(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3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ou07ub7W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3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来十二个月内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谨慎投资。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化解公司未来进出口等业务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拟适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增加汇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三)资金规模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3亿元人民币,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不超过等值1500万元人民币。

(四)授权及期限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包括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内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3、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有利于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袁瑞彩,200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寿祥,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3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两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爱琴,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IPO申报、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而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范围、审计工作量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会议,经与会三位委员举手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核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执业素养,鉴于在之前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的为公司出具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B座18楼贵宾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6、7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议案6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五名,议案7选举独立董事三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7为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表决。

3、议案8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 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B座20楼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B座20楼,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109,邮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岑、宫兰芳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B座18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5”;投票简称为“TX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使用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下午15:30召开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这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