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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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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5版)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1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50.76万份,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8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0.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8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发表了明确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不少于10天,从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9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78)。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0)。

5、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0.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8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7、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4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0.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8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2024年激励计划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公司应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发生变更,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50.76万份,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84万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92,764,641股变更为1,792,426,24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等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5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拥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天健2025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29.88亿元(经审计,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47亿元。2024年天健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家数为75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为7.3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35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情况、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业务具体工作量及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与天健进行协商确定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35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市场原则及具体工作量在合理水平内与天健协商调整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定了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审计费用报价、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评价要素以及各评价要素的评分标准,并对本次续聘工作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天健的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度、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7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莲花紫星的经营发展需要,保证莲花紫星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6年度拟为莲花紫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履约担保、质量保证、外汇及商品等衍生品交易、保理及其他授信额度等。

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和财务管理部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莲花紫星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总额仅为公司拟为莲花紫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预计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整体业务健康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莲花紫星,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莲花紫星的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为莲花紫星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不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和财务管理部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44,314.6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58%。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3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发表了明确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不少于10天,从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9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78)。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0)。

5、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0.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8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7、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4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0.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8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59.25万份股票期权和39.5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次激励计划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0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上述人员薪酬为在2025年任期内的薪酬金额。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影响所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领取薪酬的: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薪酬,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另外领取津贴;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2)领取津贴的: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每年12万元(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季发放。领取津贴的非独立董事不另外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独立董事津贴均按季度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指的是基本年薪,根据所任职位的职责,综合考虑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报酬,按月平均发放。

绩效薪酬指的是绩效奖金,以公司经营规划和战略发展规划为基础,以年度目标为导向,根据公司各项经营指标达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等予以计发。

专项奖励主要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完成专项任务和重大创新、重大突破等方面给予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

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具体标准如下:

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的区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以岗位为基础,以能力为依据,结合高管分工等因素进行差异化定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身兼多职的,在经营单位有任职的,不重复享受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专项奖励。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鉴于年度审计报告于次年4月底前进行审议,故年度绩效薪酬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领取相应薪酬。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三、专项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7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及2026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5月12日9:00-16:30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2026年5月12日16:30前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本公司地址: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

邮编:466200

电话:0394一4298666

传真:0394一4298666

联系人:顾友群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8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主营业务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5年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9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规定,现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5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3,977,18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0元,共计募集资金99,354.52万元,扣除承销费用1,738.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7,615.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215004 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4,91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910.00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808.84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尚未归还金额为30,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1年7月26日分别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瑶海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重新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瑶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莲花控股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有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2025年11月17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注2: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和2024年1月15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本次延期“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小麦面粉系列制造项目”是公司基于目前项目的实际投资和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此次调整不会变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内容等。本次终止“生物发酵制品项目”和“配套生物发酵制品项目”是公司基于调味品行业发展形式、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公司经营战略作出的审慎决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2、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公司本次拟缩减“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有效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升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和“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莲花控股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将募投项目“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南省项城市通济大道莲味路31号变更为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产业集聚区颍河路中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次变更主要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和“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的用途、投向及投资金额不发生改变。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莲花控股《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莲花控股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5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1日发出,于2026年4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莲花紫星的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为莲花紫星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不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和财务管理部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将在股东会上听取。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鉴证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1票。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关联董事李斌、曾彦硕、梅申林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四、《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0.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8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述职。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2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8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8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92,764,641股变更为1,792,426,24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792,764,641元减少为1,792,426,24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3日起45天内8:30-11:30;13: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394-4298666

5、联系邮箱:lhg@mylotushealth.com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