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77版)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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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拟发生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6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际交易时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6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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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5年4月28日,张海先生实施减持计划后,张海先生由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由于张海先生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制药”)的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6.3.3条所述“关联法人”情形之一的法人,仍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2026年4月28日起,三力制药及其子公司不再是公司关联方。
注2:2025年3月3日,公司与贵州众鑫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牛王”)22.131%的股权转让给众鑫合。2025年3月10日,西牛王完成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西牛王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6.3.3条所述“关联法人”情形之一的法人,仍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2026年3月10日起,西牛王不再是公司关联方。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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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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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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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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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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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以及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公司与关联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基础,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有偿、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9号),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58,68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8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63,949.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104,050.1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20日全部到位,公司已按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21日出具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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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 2022 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整,已于 2023 年内归还。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35,513,437.07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987,036.56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0.00元,并已完成账户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19日,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永吉盛珑包装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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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注销。公司及子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部分投入,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2,457,387.18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263,949.81元,合计为74,721,336.99元。
公司于2022 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8745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2,457,387.1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63,949.81元,合计为74,721,336.99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全额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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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永吉盛珑酒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上半年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于2023年上半年度转固。该项目预计达产后每年产能为680万件,2023年预计实现净利润1,584.10万元,2024年度预计实现净利润3,166.98万元,2025年度预计实现净利润4,973.04万元。投产后,2023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610.25万元,2024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331.44万元,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79.74万元。
累计实现收益低于预计20%(含20%)以上的原因:产能利用不足。主要系酒盒需求不足,具体表现为市场经济不景气,下游企业白酒产量持续下滑,导致酒盒的市场需求量减少,竞争加剧,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后期公司将加大客户开发力度,加强销售,逐步提高产能利用率以实现预期效果。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公开发行了1,458,68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586.80万元,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自2022年4月14日起至2028年4月13日止),并于2022年5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吉转债”,债券代码“11364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永吉转债自2022年10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2025年11月14日,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5,233,0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变更为414,662,147股。
截至2026年3月31日,永吉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022,005股,公司的股本总数为414,687,60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由于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间,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414,687,605股。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41,988.6584万元变更为41,468.7605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1,988.6584万股变更为41,468.7605万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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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内容的变更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通知。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6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202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际交易时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拟发生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使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相关资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在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认为: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确定将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发放,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及2026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到考核目标;首次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上述1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余根潇、王忱、吴天一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以3.365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
以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本次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4,687,605股变更为414,657,605股,注册资本也将做相应调整。(由于公司“永吉转债”处于转股期,上述股权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3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号码:0851-86607332
5、电子邮箱:dsh@yongjigf.com
特别提示: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3)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0,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365元/股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3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2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350.3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15人。
6、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2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5人。
8、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并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并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并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1、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
依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公司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3年2月27日首次授予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3.81元/股。公司已实施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别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0.25元/股(含税)、0.08元/股(含税)、0.115元/股(含税),调整后的回购价格=3.81-0.25-0.08-0.115= 3.365元/股。
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365元/股。
3、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数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技术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有关回购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