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前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计32,851.85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
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2,851.8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67.86万元,相应减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5,367.86万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单项重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870.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3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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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前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3,098.81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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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098.81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94.33万元,相应减少截至2026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094.3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单项重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346.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3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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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6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4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1元。截至2016年9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83,766,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5,999,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47,767,000.00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变更前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41,880,236.0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6,659,128.15元;于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8,136,589.05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067,736.89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288,006.8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728,775.11元。
公司于2019年4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IPO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2亿元,拟将分散在各个下属公司的技术中心整合到一起,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实力,该项目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拟通过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向上海恩捷租赁其厂区内的实验楼、办公楼及宿舍的方式实施。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投入使用。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同时新增一个实施地点。延期后“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拟使用约3,572.00万元用于研发设备购置,约2,136.00万元用于新增实施地点的装修,约2,610.00万元用于研发人员工资薪酬,约1,708.73万元用于其他研发相关设备、设施等的购置与支出,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展进行适度调整及分阶段投入。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3,469,569.56元,其中: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472,295.56元,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17,999.66元,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879,274.34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6,980,139.09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4,562,944.70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截至2020年2月17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7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
截止2020年2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3月16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97,984,425.54元,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全额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1799号”鉴证报告确认。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7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6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7,495,413.51元,募集资金净额4,982,504,554.49元。
截止2020年8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036,635,799.8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54,221,260.11元;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37,050,782.36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363,757.34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4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5,421,41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8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973.6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6,453,872.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546,101.02元。
截至2023年6月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经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7,504,189,377.2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998,086,272.07元,于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46,795,768.34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8,601,104.38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0,706,232.5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人民币 50,646,812.95元。综上,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36.6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分别于2024年5月、2024年12月、2025年8月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牡丹支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与招商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号),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接公司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开户银行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净额10,588.68万元及相关利息用于新募投项目“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实施。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已变更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公司、中信证券、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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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注2: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新增募集资金账户137248123508。
注3: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字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新增募集资金账户50131000924484091。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和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了十二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2、202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1)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恒益24026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购买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存款起息日为2024年7月1日,存款到期日为2025年6月12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2.20%。
2025年6月12日,公司已如期收回上述收益凭证本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521.37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25,521.37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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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46.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开发区支行购买了七天通知存款产品,产品起息日为2025年6月30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0.65%;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499.00万元购买了七天通知存款产品,产品起息日为2025年7月3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0.65%,2025年7月31日,公司如期收回本金1,499.00万元及收益0.76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1,499.00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支行再次购买了七天通知存款产品,产品起息日为2025年7月31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0.65%。
2025年8月7日,公司已如期收回上述七天通知存款本金人民币646.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0.44万元,本金人民币1,499.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0.19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合计人民币2,145.63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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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2025年4月18日,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和监管函主要涉及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已开展整改工作,并于2025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5号)。公司将以此为鉴,切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履职的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
(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翟俊、独立董事李哲、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有成效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李晓华先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1号)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或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6年度津贴上限维持每人税前10万元/年。
全体董事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Paul Xiaoming Lee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明细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基本薪酬以2025年度为基础,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薪酬部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其任职考核情况予以评定和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汪星光先生、白云飞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董事汪星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7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4日在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8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考虑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作出;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加强投资者回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作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548,339.91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991,358,307.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9,609,597.2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3,979,282.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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