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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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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4版)

2025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81,423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19日非交易过户至“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32.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2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二个会计年度,根据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权益,分两个批次解锁至各持有人,各批次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

三、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二个会计年度。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注:1、“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净利润”以扣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解锁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公司业绩考核基础上,依据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各解锁批次内持有人实际可解锁的比例。个人业绩考核根据对应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每个考核期,持有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锁的权益数量×当期公司层面解锁系数×个人层面解锁比例(P)。

持有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能解锁的相应权益份额,由公司以持有人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收回,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将相应公司股票予以注销或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业绩考核目标A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11亿元;或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09亿元,对应公司层面解锁系数100%;业绩考核目标B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65亿元;或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2.84亿元,对应公司层面解锁系数80%。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8050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5.94亿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亿元。因此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

四、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于持有人第一个解锁期未解锁的相应权益份额,由公司按照持有人对应原始出资金额收回,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将相应公司股票予以注销。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11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注: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不影响天健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的工作量,公司支付给天健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控报告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

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28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部分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3年8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夏立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3-017)。

4、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9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5、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安杰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安杰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各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净利润”以扣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公司实际业绩达到目标A或以上,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归属系数按100%比例进行归属,若公司实际业绩低于目标A但达到或超过目标B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归属系数按80%比例进行归属,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B,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指标的业绩考核目标A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11亿元;或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09亿元,B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65亿元;或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2.84亿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8050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5.94亿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亿元。因此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相关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不符合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由于公司业绩未达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期公司层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为40%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为50%,本次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57,463股全部取消归属,并失效作废。其中33,750股来自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了激励资格需予以作废。其余223,713股为在职激励对象因公司2025年度收入和利润均未达到归属条件予以作废。

四、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8050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5.94亿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亿元。因此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相关条件未成就。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杰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20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3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5年5月7日披露了《安杰思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7)。

3、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4、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6月17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3名激励对象16,089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后,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6,089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四、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取消股份支付计划时,应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激励费用金额。该激励费用可理解为在假定没有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下,剩余等待期内预计能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相关的激励费用金额。公司应在取消日估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据此计算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激励费用金额并在当年一次性确认相关激励费用。根据公司财务部的初步测算,在终止日当期一次性确认费用2.45万元。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责。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将继续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此外,公司后续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择机推出有效的激励计划,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未能在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五、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2、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已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激励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的原因及后续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22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2025年5月16日,公司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81,423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19日非交易过户至“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32.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5、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意愿、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

(一)持有人离职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2名持有人离职,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并由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合计8,776股以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收回,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将相应公司股票予以注销。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对于持有人第一个解锁期未解锁的相应权益份额合计186,353股,由公司按照持有人对应原始出资金额收回,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将相应公司股票予以注销。

(三)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鉴于市场环境与公司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继续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拟将本次未解锁及尚未归属的股票合计为381,423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并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预计本次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1,122,079股变更为80,740,656股。本次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的审批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股票。关联董事张承、张千一、时百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财务部的初步测算,在终止日当期一次性确认费用336.61万元。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暨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员工的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26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上述第4、5、6项制度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27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对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拟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基本薪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确定;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7万元/年(含税);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基本薪酬、年终绩效薪酬构成,固定薪酬按月发放;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基本薪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确定。

四、薪酬构成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不得重复领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因公司业务发生的正常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在公司每年的董事会费中支出。

(一)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价值、能力并结合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制定,基本薪酬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金额和发放办法等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需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其薪酬的组成部分,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发放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五、其他

1、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50亿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且该议案已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年产1000万件医用内窥镜设备及器械项目”结余资金约14,500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和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将共同投资到安杰思泰国生产基地项目。

注2:安杰思泰国生产基地项目暂未开工,预计于项目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工。

(四)投资方式

1、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杰思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基于此,公司最近12个月(2025年4月21日-2026年4月20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对投资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发生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安杰思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安杰思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安杰思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兴中路 389 号三楼 302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下转3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