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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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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9版)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0日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铁科技”“公司”)召开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2次会议,以及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彦涛、翟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执行了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本表中“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2.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三)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单位:万元

注:1.本表中“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2.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本次预计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1%以上的,已按照实际情况说明了原因。

3.2026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值,同类业务数值按照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4.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控股股东为国务院,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郭竹学,注册资本为173,950,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3年3月14日,主要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国家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管理。

2.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定代表人为王创路,注册资本为4,597,813万元,成立日期为1994年1月6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二)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或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或参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及具体项目需求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哈铁科技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 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2、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橙泽路2599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8日16:30前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地址见“六、其他事项”)。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橙泽路2599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00

联系电话:0451-86445573

邮箱:crtcagm@veic.com.cn

联系人:刘钦明 张冶冰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在协议有效期内存置每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按照前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8年8月28日。

● 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对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交易实施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以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在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除此之外未与其发生过其他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风险提示: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水平可能受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自有资金管理,提升资金收益,考虑到财务公司信用体系完善、具有较为丰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运营经验、优质的服务水平,且利率较国有银行高的特点,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存置每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财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协议有效期限自2025年8月29日至2028年8月28日。

财务公司隶属于国铁集团,作为国铁集团内部金融服务提供商,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下,依法依规开展对国铁集团成员单位的金融服务合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交易实施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在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除此之外未与其发生过其他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之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性资金使用需求及各类型存款利率情况,在确保经营资金保障能力的前提下,建议使用多类型存款组合方案,即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组合办理。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在协议有效期内存置每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财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定价政策

存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基准利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浮动,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当时吸收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如因政策变化等需收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其他业务收费标准不高于财务公司当时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服务收费标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与铁路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存款服务: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2025年8月29日至2028年8月28日)存置每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财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因财务公司有其自有的利率确定机制,目前其存款利率较国内各国有银行有一定优势,按现行利率平均比国有银行利率高。能够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彦涛、翟祥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均投赞成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是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流动性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现金管理是基于正常经营需要,公司可通过财务公司专业的资金运作平台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较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和较高的现金管理收益。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公司制定了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并要求财务公司每半年提供财务报告等相关材料,定期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控制措施。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了《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53.20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106.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230C000569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59,184.02万元,2025年使用募集资金26,376.4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70,469.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5,546.3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4,923.18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制定《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修订该办法,并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新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9月30日,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哈尔滨新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23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天津哈威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振华西道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下属分支机构,无独立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权限,须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签署相关协议;2023年10月23日,公司与上海哈威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曲阳商务中心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下属网点,无独立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权限,须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中说明。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860.51万元,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该部分自筹资金的使用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230C016386号)。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并明确了上述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系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能识别终端产业化项目”“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所涉研发人员薪酬,根据银行规定由基本户先行支付所致。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304.9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330.60万元。后续本项目所涉研发人员薪酬将持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基本账户先行支付金额。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铁科技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授权额度调整为9.6686亿元,为便于管理,授权期限将与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6次会议、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82%。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2023年12月,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转入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82%。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5年1月,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转入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无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