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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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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5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中被担保人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菲林格尔智能家居(上海)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计划总额(含本次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融资能力,更好地解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和支持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顺利推进融资计划和提高整体决策效率(如银行贷款、供应商账期结算等),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前期计划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不占用本期担保计划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计划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被担保人情况请见附表。

(2)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

(3)上述担保计划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4)上述担保用于各被担保人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和融资需要等,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根据各被担保人实际情况及各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确定。

(5)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在具体担保协议签署时,将要求提供相关反担保。

(6)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业务情况作出的预计,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确定具体被担保人(含授权期限内新增、新设)的实际担保额度、在同一类别被担保主体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担保计划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10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41%。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注: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

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处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上述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内容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三)所述,菲林格尔2020年和2021年签署合同的两个工程建设项目由菲林格尔实际控制人丁福如控制的上海安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竑建筑)负责施工建设,构成关联交易,菲林格尔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024年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菲林格尔及相关责任人采取了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菲林格尔在整改过程中就上述关联交易提起股东大会补充审议议案,该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菲林格尔2020年和2021年签约的两个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菲林格尔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024年,菲林格尔对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实施了整改,但针对上述关联交易提起的股东大会补充审议议案未获通过。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公司积极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名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同时,针对有关关联议案股东会审议未通过的情况,公司积极组织再次进行审议,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审议“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及新增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议案》。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非标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6-018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78,885,801.89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6,503,838.81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3,551,018.68元,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6,415,759.98元。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经营实际情况与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稳定和正常生产经营,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6-016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议全部议案无反对票、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11因关联方回避,直接提交股东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

(二)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亚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2025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各项子议案经逐项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1.0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1.0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孔磊、罗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公告》。

本议案子议案11.0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时全体委员回避,直接提交董事会。本议案子议案11.0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子议案11.01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丁佳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废止〈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2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出租部分厂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出租部分厂房的公告》。

2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孔磊、罗磊)及其薪酬的议案》,本议案各项子议案经逐项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24.0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孔磊)及其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孔磊)。

24.0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罗磊)及其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罗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至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本议案各项子议案经逐项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25.0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至2024年度董事薪酬确认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丁佳磊)。

25.0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至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至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子议案25.01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6-027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出租部分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菲林格尔拟将其部分闲置厂房出租于惠州星炬,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 是否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是否构成重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菲林格尔”)拟与惠州市星炬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星炬”)签订《租赁合同》,将江苏菲林格尔位于丹阳市开发区丹西路999号中部分厂房区域进行出租,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具体情况如下: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惠州市星炬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邓琛仪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合生大道9号明昱花园10号楼01号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石墨烯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自然人张术持股95%,自然人邓琛仪持股5%。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惠州星炬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出租的厂房均为子公司自有厂房,明细如下:

上述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惠州市星炬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位于丹阳市开发区丹西路999号中部分厂房区域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拟出租的厂房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厂房(厂房情况以现状为准)。乙方承租该厂房从事研发、生产用途,如果变更用途,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二、上述厂房租赁期限共计5个年度,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因项目质态良好且工艺复杂,厂房内部不得含有锌与

铜材质,需整体进行检测、调整及装修,工期较长。甲方给予乙方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的免租装修期,免租期内免收租金,但乙方需承担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垃圾处理费等全部杂费。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需增加租赁面积,新增部分租金按原租金标准等比例核算,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原则上实行五年一签。

租金及支付方式

1.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租赁面积:5000平方米。租金标准:每月人民币75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年租金合计: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上述租金为含税价,甲方须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租赁面积:10000平方米。租金标准:每月人民币150000元(大写:拾伍万元)。租金年合计:人民币180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万元)。上述租金为含税价,甲方须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028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年租赁面积:24000平方米。年租金标准:每月人民币360000(大写:叁拾陆万元)。租金年合计:人民币4320000元(大写:肆佰叁拾贰万元)。上述租金为含税价,甲方须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租赁面积以实际租赁为准。(租赁期内,如租赁面积发生调整,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实际租赁面积支付租金,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租赁合同)。

5.租金支付周期为按季度支付。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该保证金可直接转为租金,用于抵扣乙方应于2026年8月20日前支付的第一笔季度租金。届时乙方仅需在2026年8月20日前支付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差额。在本季度到期前10日内将下一季度租金转入甲方指定以下账户:(若续租时长不足一个季度(即三个月),则按剩余实际天数折算租金,并支付至甲方指定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

户名: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账号:*******************

3.租赁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乙方租赁房屋后,如需对房屋进行装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合同到期后或乙方违约被提前解除合同的,装修装潢、修缮无偿归甲方所有;租赁期间,如乙方有特殊原因需解除租赁合同的,装修装潢、修缮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赔偿装修装潢等任何损失。

六、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水、电、卫生、物业等一切生产经营、生活产生的费用。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水、电、物业等押金¥100000元(拾万元整),如乙方拖欠水、电、卫生、物业等费用,甲方可直接在水、电押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补足押金。如不补足水、电、物业等押金,按拖欠房屋租金处理。水、电、卫生、物业等费用据实结算,如有线路损耗,损耗费由乙方承担,如未独立装表,另行协商。

七、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导致房屋及配套设施需要修缮、维修的,房屋修缮、配套设施维修及相应的修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间,如乙方因使用房屋需要办理消防、环保、卫生、安全、城管等手续,由乙方自行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需改造相关设施的,由乙方报甲方书面同意后自行解决。

九、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擅自改造、装修和增扩设备,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不能影响主体结构,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因上述行为给甲方房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恢复原状或承担赔偿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居住),如发生安全等事故与甲方无关。

3.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因使用不当引起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对于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必须予以配合。

5.乙方如因特殊原因提前解除本租赁合同,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支付给甲方与本合同2个月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6.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7.甲方悬挂的标识、标志、铭牌,乙方不得撤除,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8.因乙方逾期支付电费导致被供电局收取滞纳金以及采取拉闸限电等措施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逾期支付电费导致乙方、甲方或任何第三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9.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安全、环保生产等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合理的使用甲方厂区及厂区内配置的配电房及配电设施等所有设施。

10.乙方未经甲方及消防、电力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在租赁厂区内私拉电缆;乙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得在厂房、配电房及设备堆放区域动火。乙方擅自私拉电缆、违规动火,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装修装潢、修缮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赔偿乙方装修装潢、修缮等任何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业务的。

3.乙方拖欠租金达30日的。

4.乙方不当使用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事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及甲方形象的行为。

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本合同总租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合同到期后如乙方不交还租赁房屋,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三倍承担占用费。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租赁期间,所涉房屋如遇政府城市建设等需要拆迁、土地被收回储备、企业改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等情况,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租金计算至乙方将租赁房屋全部交还给甲方之日,甲方收取的多余租金退还给乙方,但甲方不赔偿乙方装修装潢、修缮等任何损失。在房屋征收、搬迁补偿时,若乙方投入的装饰装潢经征收方、搬迁方确定进行补偿的,由甲方作为权利主体与征收方、搬迁方签约,并受领补偿款,甲方在收到补偿款后,将确定为乙方的补偿款支付给乙方。

十五、租赁到期后若乙方不再续租,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将上述房屋交还给甲方。

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出租闲置厂房是在确保不会影响控股子公司江苏菲林格尔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江苏菲林格尔充分利用目前闲置的部分厂房,发挥厂房暂时闲置的价值,通过对外出租部分闲置厂房,有助于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提高公司整体资产使用效率,并能够为其获取较为稳定的租金收入,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出租部分厂房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八、相关风险提示

在控股子公司江苏菲林格尔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可能较长,在租赁期间如果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不守信用违反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到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到租金或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租金收益。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次对外出租厂房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6-030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至2024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至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补充审议并确认。

(一)董事2022年度至2024年度董事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期间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至2024年度在公司领取税前薪酬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各对应年度定期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6-026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496.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及计提方法,经测试,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金额1,215.90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公司结合固定资产实际使用状态、行业环境、市场情况,评估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经测试,本期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280.06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96.39万元,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496.39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6-017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7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7]168号)核准,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07.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45.1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金额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24日己办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2025年10月23日已办理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99.1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10月1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年6月21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5亿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1.5亿元,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做适当调整,增加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变更后的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3、2019年1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

4、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

5、2021年9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

6、2022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17,814.61万元,超出募投金额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总额及明细进行调整。

7、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3年8月。

8、2023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

9、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我们认为,菲林格尔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菲林格尔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以上金额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5: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大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募投项目资金产生的理财净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6-021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最终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或并购贷款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或者并购贷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 审议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机构分别申请授信额度或并购贷款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总额或并购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最终授信额度或并购贷款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或并购贷款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或者并购贷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6-020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丁佳磊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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