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10 公司简称:东芯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四、风险因素”中披露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793,661.23元,母公司报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80,275,591.87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170,406.50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属于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6,170,406.50元,盈余公积43,374,950.95元,资本公积3,587,337,765.29元。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3,374,950.95元和资本公积92,795,455.55元,两项合计136,170,406.50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以上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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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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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目前中国大陆少数能够同时提供NAND Flash、NOR Flash、DRAM等存储芯片完整解决方案的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网络通信、安防监控、消费电子、工业控制与智能化、汽车电子等领域。公司致力于用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稳定的供应链体系和高可靠性的产品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存储产品及服务。公司设计研发的1xnm NAND Flash、48nm NOR Flash均为我国领先的闪存芯片工艺制程,实现了国内闪存芯片的技术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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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公司产品应用示例
2、主要产品及服务
存储芯片通过控制存储单元的电荷状态来实现数据的存储与读取,根据断电后数据是否留存,可分为易失性存储芯片与非易失性存储芯片。公司主要产品涵盖非易失性存储芯片NAND Flash、NOR Flash,易失性存储芯片DRAM及衍生产品MCP。
(1)NAND Flash
NAND Flash 即数据型闪存芯片,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大容量NAND Flash,包括MLC、TLC及3D NAND Flash等,可擦写次数在数百次至数千次,主要应用于大容量数据存储场景;另一类是小容量NAND Flash,以SLC NAND Flash为主,具备高可靠性,可擦写次数高达到数万次以上。公司NAND Flash产品种类丰富,兼具低功耗与高可靠性优势,已通过联发科、瑞芯微、中兴微、博通等主流平台厂商的验证认可,广泛应用于通讯设备(如5G模块、光猫)、企业级网关、智能监控、数字录像机、录音笔、词典笔、智能穿戴(手表、手环、AI眼镜)、汽车电子及机器人等终端产品。
公司聚焦平面型SLC NAND Flash的设计与研发,主要产品采用浮栅型工艺结构,制程工艺持续演进至1xnm先进水平。产品存储容量覆盖512Mb至32Gb,支持SPI或PPI类型接口,并可选配3.3V/1.8V电压规格,能够灵活满足不同应用领域的差异化需求。在核心技术方面,公司SPI NAND Flash采用业内领先的单芯片集成技术,将存储阵列、ECC模块与接口模块高度集成,有效缩减芯片面积、降低产品成本,并通过合理的冗余管理策略提升了产品可靠性。在功能及性能表现上,公司产品支持更高的时钟频率与DTR访问模式,具备高数据吞吐率,深睡眠模式的引入则降低了待机功耗,充分契合移动互联与人工智能领域的新需求。在可靠性方面公司产品表现稳定,单颗芯片可擦写次数超过10万次,并能在-40℃~125℃的极端环境下保持数据有效性长达10年,产品可靠性标准已从工业级跨越至车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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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公司NAND Flash产品
(2)NOR Flash
NOR Flash即代码型闪存芯片,主要用来存储代码及少量数据。其存储阵列采用并联结构,支持按位随机读取与芯片内执行,具备读取速度快、启动时间短等特点,能够满足应用系统对快速启动与及时响应的需求。
公司专注大容量、低功耗SPI NOR Flash的设计与研发,采用成熟的ETOX工艺架构。产品存储容量覆盖64Mb至2Gb,支持多种数据传输模式,广泛应用于网络通信、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消费电子及汽车电子等领域。在性能与成本控制方面,公司产品时钟频率可高达166Mhz,支持DTR访问模式,配合优化的裸片面积,在数据访问速率、功耗及成本效益上具备了较强的竞争力。此外,ECC、CRC及高级扇区保护模式,有效提升了数据可靠性与访问安全性。目前,公司NOR Flash产品可靠性已全面覆盖工业级与车规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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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公司NOR Flash产品
(3)DRAM
DRAM是市场主流的易失性存储芯片,利用电容充放电状态实现数据存储。凭借高存取速度与大带宽优势,常作为系统主存、运行内存,用于临时存放运算数据与指令。
公司布局了利基型DRAM产品,涵盖标准型与低功耗型两大系列。其中,公司研发的DDR3(L)系列支持双倍数据速率传输,具备高带宽、低延时特性,广泛应用于通讯设备、移动终端等领域;针对移动互联网及物联网的低功耗需求,公司自主研发的LPDDR1/2/4X系列产品具有低功耗和高传输速度等特点,最高时钟频率可达2133MHz,适用于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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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公司DRAM产品
(4)MCP
MCP是将非易失性存储芯片与易失性存储芯片集成于单一封装内的存储解决方案,能够协同实现数据存储与处理功能。
公司的NAND MCP产品集成了自主研发的低功耗1.8V SLC NAND Flash与低功耗DRAM,凭借设计优势已在紫光展锐、高通、联发科等主流平台通过认证,广泛应用于功能手机、MIFI、通讯模块等终端产品。产品规格丰富,DRAM类型涵盖LPDDR1、LPDDR2及LPDDR4X,为用户提供更加灵活和丰富的选择。MCP通过集成技术,有效简化了系统走线设计,显著节省PCB布板空间,在提升产品稳定性与集成度的同时,降低了整体系统成本,特别适用于对空间要求严苛的小型化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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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公司MCP产品
(5)技术服务
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构建了涵盖芯片设计、版图设计、测试验证、应用分析、工艺整合、质量管控及技术支持的全方位专业团队。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能根据客户特定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存储芯片设计服务及整体解决方案,有效协助客户缩短开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加速产品导入,显著提升开发效率和成功率。
在定制化服务过程中,公司持续深化市场需求洞察与客户反馈收集,建立了“研发-转化-创新”的良性循环机制,推动公司技术实力稳步提升。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IC设计企业,采取Fabless的经营模式,专注于集成电路设计、销售和客户服务环节,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环节外包给专门的晶圆代工、封装及测试厂商。在销售芯片的同时,也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经销、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之间采用买断式销售;直销模式下,终端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订单。
公司的整体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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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是一家专注存储类芯片设计的企业,聚焦中小容量的存储芯片的设计、研发及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存储类产品及解决方案。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细分行业为芯片设计行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
根据WSTS的2025年秋季预测数据,2025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约为7,722.43亿美元,同比增长约22.5%,其中存储芯片市场规模约为2,115.68亿美元,同比增长约27.8%;预计未来市场将继续呈增长态势,预计2026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至约9,754.60亿美元,同比增长约26.3%,2026年存储芯片市场规模预计达到2,948.21亿美元,同比增长约39.4%。全球半导体行业在经历阶段性调整后,逐步回暖,开启新一轮上行周期,其中存储芯片作为核心增长引擎,受益于人工智能应用、数据中心等需求拉动,增速显著高于行业整体水平。
当前,存储芯片行业正处于由技术创新驱动的结构性复苏阶段。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存储芯片市场呈现出需求多元化、应用精细化的基本特点。行业增长动力已从单一的消费电子驱动,转变为由云端算力建设与端侧设备智能化升级共同驱动的新格局。
从需求演变来看,人工智能技术的突破首先带动了数据中心及服务器领域对大容量、高性能存储芯片的强劲需求。随着AI应用场景向边缘端延伸,其带动效应已从消费电子领域拓展至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更广泛的市场。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以及各类智能工业终端、新能源汽车电子系统在集成智能化功能的过程中,对存储芯片在特定容量区间内的可靠性、低功耗及环境适应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一趋势有效带动了具备高稳定性与差异化性能的中小容量存储芯片在多领域的渗透与应用,市场需求呈现出从云端数据中心向多元化终端应用扩散的特征。
在具体应用领域方面,下游市场的边界正在不断拓展。网络通讯与安防监控领域受数字化转型及设备迭代影响,对存储芯片的兼容性与供货连续性保持刚性需求。同时,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消费电子市场的创新,也为具备差异化性能的存储产品提供了新的应用空间。智能汽车领域已成为存储芯片的重要增长点,随着智能座舱及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的渗透率提升,单车存储容量显著增加,且对产品在复杂环境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提出了更高标准。
从主要技术门槛来看,存储芯片行业具有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的特点。随着应用场景的细化,技术竞争的维度更加多元。在持续推进制程技术演进的同时,产品可靠性与场景适配能力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企业需要攻克高速读写、低功耗设计、高可靠性封装及车规级认证等多项技术壁垒,以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在复杂环境下的稳定性和数据安全性要求,这对企业的研发积累、工艺控制能力及长期供应链管理能力构成了较高门槛。
综上所述,在人工智能算力建设持续投入以及终端设备智能化浪潮的双重驱动下,存储芯片行业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下游应用市场的多元化拓展为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增长空间,具备技术积累与市场布局优势的企业有望在这一过程中实现持续发展。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目前中国大陆少数同时具备NAND Flash、NOR Flash、DRAM三大存储芯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的企业,在中小容量存储芯片领域建立了全面的产品布局。在SLC NAND Flash领域,公司持续推进技术迭代,最先进制程已推进至1xnm水平,体现了公司优秀的设计能力和工艺整合技术水平。依托成熟稳定的产品矩阵,公司产品在可靠性、兼容性等方面表现优异,已获得国内外知名企业及下游应用领域头部客户的高度认可,在中小容量存储市场占据了重要的市场地位。在NOR Flash与DRAM领域,公司坚持差异化竞争策略。NOR Flash产品制程达到48nm行业先进水平,凭借优异的可靠性和宽温工作特性,在对可靠性要求较高的细分市场稳步拓展应用。此外,公司NAND产品与DRAM产品形成有效协同,结合MCP(多芯片封装)技术,为客户提供高集成度、小型化的存储解决方案。这种多元化的产品组合有效满足了客户的一站式采购需求,增强了客户粘性,构筑了坚实的竞争壁垒。
面对行业周期性波动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积极实行“存、算、联”一体化战略。在稳固存储主业的基础上,公司依托技术积累,积极布局Wi-Fi 7等无线通信芯片赛道。这一布局旨在实现业务结构的多元化发展,通过产品线的横向拓展,有效平滑存储行业的周期性业绩波动,同时也为公司面向智能终端与网络设备客户提供更多样化的解决方案创造了有利条件。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紧抓国产替代与下游应用智能化升级的市场机遇。公司将持续推进制程技术迭代,加快车规级与工业级产品的认证与导入,进一步巩固在中小容量存储芯片领域的竞争优势;同时稳步推进“存、算、联”一体化战略,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芯片设计与解决方案供应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NAND Flash
当前SLC NAND Flash主流工艺仍以2xnm制程为核心,并持续向更先进节点演进。公司等国内厂商已在1xnm工艺节点实现量产突破,推动了国产替代进程的加速。国际大厂如美光、铠侠虽仍主导市场,但国内企业通过持续的工艺优化与成本控制,在消费电子、网络通信等领域的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随着下游应用市场对存储容量与可靠性要求的提升,SLC NAND Flash凭借高耐久性、低误码率等优势,正加速向网络通信、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领域渗透。同时,在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医疗电子等新兴市场,其应用边界不断拓展。
从需求端来看,网通设备迭代升级、安防监控智能化、物联网生态扩张等因素持续拉动存储需求;在智能穿戴等细分领域,SLC NAND Flash在代码存储等场景中凭借更快的擦写速度与更高的存储密度,对NOR Flash形成了一定替代,推动了相关细分市场的结构性变化。
从供给端看,行业产能格局持续调整。全球领先的存储器制造商三星已宣布其MLC产品进入生命周期终结(EOL)阶段,其他主要厂商如铠侠、SK海力士及美光的MLC产线多以服务既有客户为主,缺乏扩产动力。这一趋势加速了全球2D NAND产能的出清,推动行业向3D NAND及先进DRAM主导的时代迈进。对于国内存储厂商而言,国际大厂的产能战略调整带来了重要的结构性市场机遇,公司有望凭借在先进制程的技术积累与产能布局,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2)NOR Flash
NOR Flash目前的主流工艺制程为55nm,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PC、DVD、TV、USB Key、机顶盒、物联网设备等代码闪存领域,是嵌入式系统代码存储的首选方案。串行接口(SPI) NOR Flash因设计简洁、成本更低,随着工艺进步已能满足多数系统需求,逐渐成为系统方案商的主流选择,在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成本优化成为行业共同追求的目标。目前市场上ETOX架构应用广泛,部分厂商通过SONOS、NORD等差异化技术路径实现成本控制。国内企业凭借高性价比产品持续切入市场,并通过产品容量升级与制程迭代,逐步构建起竞争优势。
展望未来,全球AI技术的快速发展为NOR Flash市场注入了新的增长动力。AI时代对SoC中的CPU、NPU、GPU性能要求提升,推动NOR Flash向高带宽、低延迟方向演进,以满足代码存储与快速启动需求。在AI PC领域,BIOS代码量增长驱动NOR Flash容量升级;在AI眼镜等轻量化场景中,低功耗存储方案获得更多应用,单机NOR Flash用量显著提升;TWS耳机主动降噪、空间音频等功能推动容量的不断提升;物联网终端设备的普及亦为市场提供了稳定的基础需求。公司将顺应市场趋势,持续进行产品迭代,以满足智能化时代对NOR Flash存储芯片的新需求。
(3)利基型DRAM
利基型DRAM是半导体存储市场的重要细分领域,当前以DDR3、小容量DDR4及LPDDR4X等产品为主,技术路线聚焦于稳定性和兼容性而非追求极致性能指标。需求侧主要受三大领域支撑:消费电子中的智能电视与机顶盒、工业控制中的安防监控与工控设备、以及汽车电子中的车载信息娱乐与基础ADAS模块。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汽车电子对存储性能的需求尚未进入高速迭代周期,车规级产品更强调在极端温度范围(如-40℃至125℃)下的稳定性和长期运行的可靠性。
在市场供需格局方面,三星、SK海力士、美光等国际三大原厂持续将产能向DDR5、LPDDR5X及HBM等高性能、高附加值存储领域倾斜,这在利基型DRAM市场形成了显著的供给缺口,为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的供应商创造了战略发展机遇。随着物联网终端设备数量突破百亿级,叠加传统电子设备存储升级需求,利基型DRAM市场展现出区别于标准存储市场的强抗周期属性。
从技术发展趋势来看,利基型存储产品开始出现定制化存储方案,通过3D堆叠技术将存储单元与主控芯片集成,可缩短信息传递路径,提升数据传输效率,实现近存计算。该方案具有高带宽、高经济效益的优势,无需PCB走线,进一步节省面积、降低功耗,适用于低功耗、高带宽及中低容量内存需求的场景,如可穿戴设备、边缘服务器、监控设备、ADAS及协作机器人等。公司正密切关注相关技术发展趋势,并持续推进产品线丰富与性能优化,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在多元应用场景中的存储需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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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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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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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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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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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142.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79.37万元,同比亏损增加2,765.18万元,亏损增加16.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200.17万元,同比亏损增加2,131.21万元,亏损增加10.6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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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公司正在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以2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01.7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以21.8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9.6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以19.1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17.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以19.1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17.2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以82.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1名激励对象授予89.98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正在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后便享有应有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于2023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
截至2024年5月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218,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77%,回购最高价格38.7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2.80元/股,回购均价31.0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06.2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合计不超过192.5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4,224.9758万股的0.44%。其中,首次授予154.0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5%,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38.51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尚在实施中。剔除公司已作废及已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后,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有效期内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4.35万股,加上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92.55万股,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合计为576.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总人数不超过165人,占公司员工总数319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51.72%。包括:
(1)核心技术人员;
(2)核心骨干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披露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2、以上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拥有国际化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该部分激励对象在公司核心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在公司海外市场拓展、技术研发和创新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将前述员工纳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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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不包括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五)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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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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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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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归属手续。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限制其售出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若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豁免短线交易情形除外)。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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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不低于91.17元/股,公司以控制股份支付费用为前提,授权公司董事会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但不得低于91.17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得低于91.17元/股。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118.03元,该最低授予价格约占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77.24%。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115.75元,该最低授予价格约占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78.77%。
3、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129.76元,该最低授予价格约占前6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70.26%。
4、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121.01元,该最低授予价格约占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75.34%。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一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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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为(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3、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7年-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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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为(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3、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间,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D-”五个档次,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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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6、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是一家聚焦中小容量存储芯片独立研发、设计与销售的存储芯片设计企业,以“提供可靠高效的存储产品及设计方案”为使命,以“成为中国领先的存储芯片设计企业”为愿景,致力于通过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稳定的供应链体系和高可靠性的产品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存储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可以提供NAND、NOR、DRAM等主要存储芯片完整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网络通信、监控安防、消费类电子、工业与医疗等领域。公司在制定本激励计划考核业绩目标时,基于对公司未来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历史业绩、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可用来判断公司业务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衡量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是判断公司业务拓展趋势和成长性的重要指标。本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的选取及考核目标的设定合理、科学,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同时有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相关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的条件及具体可归属数量。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生效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2、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对本激励计划作出决议。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公司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4、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均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但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
5、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应当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6、股东会应当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公司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7、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股东会授权后,董事会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作废失效、办理有关登记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
1、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且董事会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决议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并公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4、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5、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且终止本激励计划后的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当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归属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对于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办理归属事宜,对于未满足归属条件,当批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上市公司应当在激励对象归属后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律师事务所意见及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2、公司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前,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归属事宜。
(四)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程序
1、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变更本激励计划的,应当由股东会审议决定,且不得包括下列情形:
(1)导致提前归属的情形;
(2)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原因导致降低授予价格情形除外)。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五)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1、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应当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3、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终止实施激励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九、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及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归属数量的调整方法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数量不作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作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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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下转37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