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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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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584,788,675.33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655,921,691.5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标准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数字城市系统服务

公司作为新疆核心数字城市系统的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为政企客户提供数字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的研发、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及系统运行维护、数据分析等一站式、多层次的服务和解决方案。现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支撑,深度聚焦数字城市治理与智慧城市建设场景。紧扣新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政策导向,面向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低空经济、能源电力、政务民生等核心领域AI应用,提供AI技术研发、软硬件一体化集成、场景化解决方案落地、项目实施与运维推广的全链条数字城市系统服务。

围绕数字城市全景,公司研发搭建的综合信息平台,已实现城市运行的实时监控、资源优化配置和应急响应管理。通过汇聚融合多元数据,以AI赋能视频解析和图像识别,以边缘计算提升计算能力,建立有效的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机制,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服务。

聚焦公安领域:打造治安风险预警、图侦溯源、基层警务智能问答等AI解决方案;打造自主无人机飞控平台、无人机高低联动治安AI防控方案。推动AI+交通应用,在违章抓拍、拥堵疏导、工程安全管控等场景落地;深耕应急领域:打造自治区级AI应急大模型、应急一体机,具备现场数据采集、AI智能分析、应急预案知识库、应急响应等能力。支撑化工园区应急、灾害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等场景高效处置;发展低空领域:结合新疆旅游资源,开发“无人机+AI+VR”低空文旅融合方案,适配新疆需求,推动AI森林防火、景区立体化安全管控及低空文旅经济发展;拓展能源电力领域:拓展AI+能源电力数字化服务,开展电力AI数据工厂与负荷预测、设备故障预警、电力营销、智能问答等AI场景应用,提升新能源领域智能化管理水平;提效政务民生领域:聚焦数字政府与农业水利等民生领域,提供AI服务。政务AI含政策追溯、舆情助手、政务审校、文档撰写、合同审核、新闻秘书等智能体应用。智慧农业聚焦AI智能监控与智能灌溉系统研发,提升灌溉效率、节约水资源。智慧水利围绕水资源智能管理,融合无人机与AI技术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实现水文监测、洪水预警等功能,为水资源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深耕边防海防,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边防、海防系统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边境、海岸的边防设施、人员及行动进行AI监控与风险研判,支撑公安缉私打私行动,从而支持保障国家边防安全。

公司已形成产学研协同,加快推动AI技术在数字城市全场景深度应用。面向政府及行业客户提供适配化AI解决方案,服务领域覆盖公共安全、应急、交通、能源、政务、水利、农林、医疗教育等多个行业。海外业务方面同步开展,公司与多家大型央企建立合作关系。

(2)数据中心与云计算服务业务

公司是国内大规模的数据中心运营商之一,围绕国家八大算力枢纽节点进行网络布局,在全国范围内自建并运营多个国际T3级、国家A级的算力中心,包括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枢纽节点)、立昂旗云广州南沙算力中心(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枢纽节点)等,业务遍布全国10多个省份,融合移动、电信、联通等多家运营商网络,为政府、互联网、游戏、科技、文旅、高等院校、医疗服务等多个主流行业用户提供传统IDC托管服务、云计算等综合服务。

公司募投项目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项目位于西部地区最重要的通信交换和信息处理核心枢纽,立足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成渝枢纽节点和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天府集群,是公司定位以智算中心为主的智慧产业园,目前已落地千卡级的异构算力资源池。报告期内,作为四川算力产业的核心运营企业,立昂云数据已加入四川省算力互联互通系统的建设与运营体系、四川省大数据发展联盟等行业协会,获批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MIIT/TC1)成员单位,接入由鹏城实验室牵头推进研发与建设的中国算力网(西部)调度平台,成功入库国补算力券供给单位。

在算力基础资源方面,公司提供多种类型的GPU/CPU服务器,支持对象、文件、块等多种高性能存储类型,高质量的公网带宽、物理专线、SD-WAN组网、CDN加速等网络服务,充分融合算力+存力+运力三大功能,满足高性能计算和大规模数据处理的需求,可满足智算、通算各类算力业务部署要求;同时,立昂领算云平台可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器租赁服务,满足用户根据自身要求,选择按小时、按天或按月付费的单卡或多卡的租赁模式,凭借随需取用、稳定可靠、动态调度、多态算力等优势,面向AIGC、模型训练、深度学习、图形渲染、云游戏、工业仿真等场景,提供多态、稳定、灵活、高性价比的一站式算力服务;在算法定制方面,立昂云数据打造的“AI模型生产线”产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算法开发、自更新容器的解决方案,目前该产品已在公交、安全生产、农业、应急智能、舆情监测、商机挖掘、文化旅游等多个垂直领域部署应用;在行业应用方面,立昂云数据基于对行业的深入理解,利用视觉大模型和大数据分析技术,推出多款AI+行业应用产品,推动多模态大模型的技术创新和行业应用落地。

立昂云数据通过构建“算力+算法+应用”的智算创新应用生态体系以及地域系统和资源的融合复用,实现算力资源的高效分配,打造立昂云数据全国调度中心,助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并全力打造一个技术领先、面向全国的以“智算中心+科技创新+产业孵化”为主的国家级数字产业孵化器。

(3)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业务

通信网络技术服务是为通信运营商提供各种技术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铁塔、市政交通单位等。公司在通信网络规划、设计、建设及运维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基础通信网络建设方面,公司承接通信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传输线路施工;公路、铁路沿线通信线路改迁;基站设备、铁塔安装室内分布工程建设等项目。

公司具备通信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为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金融、能源和大中型企业提供应急通信、指挥调度、日常工作等通信服务。同时为各类行业、部门或单位内部提供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调度指挥所需要的通信设施。在勘察设计服务方面,公司为客户提供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工程设计及综合解决方案,包括智能交通、网络交换、数字传输、移动通信、数据通信等专业领域。在网络维护方面,公司积极承接各大运营商的运维服务业务,业务涵盖基站维护、传输(设备)线路维护、集团客户专线维护、室分(WLAN)设备维护、数据机房维护、铁塔维护、无线网优等一体化代维服务。在数据中心代维业务中主要包括主机监控、信息统计、硬件维护、系统维护、网络维护等业务,公司专业运维团队严格按照SLA考核标准执行工作,并结合运维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数据中心运维服务流程及各类管理办法的SOP(标准作业程序)MOP(维护)、EOP(应急)等操作流程。同时在新能源、售电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G30连霍高速重大交通项目通信迁改,巩固传统交通与通信业务。此外,公司承接并实施了“和田县智慧广电固边工程项目”,该项目成功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4)运营商增值服务业务及新媒体业务

公司子公司沃驰科技作为全国领先的移动互联网电信增值业务领域的内容提供商和服务提供商,产品和服务覆盖了三大运营商,公司电信运营商增值服务业务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数字营销方案。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主要为数字媒体阅读、影视动漫、视频软件、游戏应用等移动文化娱乐产品提供内容整合发行、数字媒体营销和移动支付计费等一站式服务。公司已与中国移动咪咕数字传媒、咪咕互动娱乐、咪咕音乐,中国联通沃阅读、沃音乐等三大电信运营商的主要业务基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移动咪咕业务,聚焦咪咕阅读和咪咕游戏两大核心板块,联通市场业务,成功推出沃阅读、沃音乐等创新产品,并顺利完成新包月计费产品的申报与商用,为联通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新媒体业务方面,在产品与新领域探索,积极申报短剧包等热门产品形态,并获任新疆流行音乐协会副会长单位。报告期内,公司与新疆流行音乐协会、新疆艺术剧院杂技团、乌鲁木齐艺术剧院等达成了战略合作,并积极推动研发与业务结合,支撑业务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完成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的相关议案。选举王刚、周路、王子璇、王义、何莹、葛良娣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煜辉、熊希哲、胡本源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王刚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玲、蓝莹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选举宋键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张玲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聘任周路为公司总裁、聘任王子璇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王义、李刚业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何莹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宋历丽为公司战略投资总监,聘任徐珍为公司风控总监,聘任祁娟为公司运营总监。本次换届完成后,姚爱斌女士届满离任,不再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姚文英女士届满离任,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宋历丽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仍在公司担任战略投资总监。

2、公司取消监事会及董事会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事项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董事会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一位,公司同步对公司法人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职工大会于2025年11月10日选举王义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6-02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一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现将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312.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合同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二、(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总计减少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1,312.29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6-03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会计政策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6-02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定于2026年6月4日(星期四)下午15: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提议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4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上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4、议案4.0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提案5.00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也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6、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2026年6月3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3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沛如

电话:0991-5300603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

5、注意事项: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为[ ](持股性质),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受托人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6月3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6-02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现将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概述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9,860.21万元,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2.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二)核销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2.77万元予以核销。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依据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合同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二、(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三)长期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四)核销应收账款的依据及原因

本次核销坏账的原因为应收账款账龄过长且经各种渠道催收后均无法回收而核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进行核销。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总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9,860.21万元。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利润。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6-02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时机等;

(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人(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服务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3)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经年度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6-02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依据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细则》领取年度薪酬;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任职且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3、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由公司按月发放。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

2、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经营业绩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挂钩;

3、基本薪酬根据公司规模、经营情况、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4、绩效薪酬根据年薪标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的结果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要求,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3、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考核、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

5、上述薪酬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6-01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子璇、董事葛良娣、独立董事熊希哲、独立董事钱学宁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副总裁李刚业、战略投资总监宋历丽、运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保荐人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裁周路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各项决议,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公司保持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应内容。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888号),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408,875.58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5,921,691.5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485,765,698.47元。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积极拓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888号)《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55,921,691.58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655,921,691.58元,实收股本为464,798,23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依据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细则》领取年度薪酬;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在公司任职且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由公司按月发放,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董事薪酬的发放、考核、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均与此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与此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将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年度薪酬方案考核后领取薪酬。薪酬标准为:1、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2、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经营业绩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挂钩;3、基本薪酬根据公司规模、经营情况、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4、绩效薪酬根据年薪标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的结果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计发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考核、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

关联董事周路先生、王子璇女士、王义先生、何莹女士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葛良娣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审议公司高管薪酬议案所需资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提供不及时,无法在关键信息缺失的情形下审慎发表意见,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回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制定、审查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相关工作程序及结果均严格依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并已依法合规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对于该董事的要求,公司已将与审议与表决相关的必要信息予以反馈,其他信息则与议案表决没有直接关系。董事依法有权对议案发表同意、反对或者是弃权的意见,公司尊重该董事对本次议案的表决意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定于2026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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