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上接346版)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31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5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23,147.35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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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2025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2,711.58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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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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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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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53.23万元,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056.11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26.43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四、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3,147.35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3,147.35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422.23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422.23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