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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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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5版)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陶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永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陶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永勤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上接305版)

3、龙腾光电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龙腾电子、龙腾香港、龙腾越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拟计划担保事项为对龙腾电子、龙腾香港、龙腾越南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及对龙腾香港、龙腾越南的日常经营提供担保,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担保范围、金额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龙腾电子、龙腾香港、龙腾越南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龙腾电子、龙腾香港、龙腾越南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龙腾香港、龙腾越南的日常经营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实际担保余额之和),其中公司已批准但尚未使用的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5%及总资产的1.49%。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9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腾光电”)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收益凭证等。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交易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现金管理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严格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有效开展、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0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使用美元结算,另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为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0.4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将按照风险中性管理原则,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互换)等金融衍生品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日元、越南盾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因市场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

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可能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而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履约风险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的金融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交易。

3、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

4、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1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7)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飞

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昌化工(002274)、建研院(603183)、国芯科技(688262)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晶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孚通信(300394)、津荣天宇(300988)、苏州龙杰(603332),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商络电子(300975)、派克新材(605123)、天元智能(60327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9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8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相应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2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解释第19号》,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3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2日,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以及将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职能部门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公司章程(2026年4月》。

二、修订和制定公司其他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同时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次部分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4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腾光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处工作岗位、专业能力及履职情况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9.6万元(税前),按月发放。若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就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董事因出席公司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处工作岗位、专业能力及履职情况确定其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5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腾光电”)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12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苏州市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1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文进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4)。

6、2022年1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文进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7、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8、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核实。

1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龙腾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龙腾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84万股。

2、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94.29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13万股。至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龙腾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作废数量和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龙腾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ESG执行委员会、ESG工作推动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年度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为系统性推进ESG工作,主动把握绿色发展机遇,切实落实减排降碳责任,已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制定有《ESG管理规范》文件,依托由董事会领导的及其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统筹、ESG执行委员会执行、ESG工作推动小组推动具体落地的治理架构,覆盖决策、战略、执行、落地全链条的ESG管理体系,各层级权责清晰、协同联动,落实 ESG 相关工作监督与执行。同时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相关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以强化监督与执行效果。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对公司不具有财务重要性或影响重要性的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社会贡献、科技伦理及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在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中进行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