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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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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49 公司简称:三一重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6,404,21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为6,692,334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19,711,881股为基数,据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1,293,395.9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365,913,56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592,317,779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风电机组的研发、制造、销售,同时提供风电场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一体化服务。公司以“推动人类高效使用清洁能源”为愿景,深耕风机全产业链,从核心部件自主研发、风电机组一体化集成创新,到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风电场智慧运维,为清洁能源全生命周期提供最优解决方案。

1.风机产品及运维服务

公司业务具体涵盖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智能化运维,产品具备高可靠性、高发电量、高性价比及广泛场景适用性等突出优势,为“箱变上置”技术创新的领航者。公司叶片、电机等核心大部件自研自产,与整机设计高度协同。

公司采用平台化设计理念,同平台机型零部件可共用,有效降低后期运维难度;各核心部件采用模块化配置,可实现分体运输与吊装,大幅降低吊装难度,节省吊装成本。依托严谨的产品设计体系、全面的第三方认证,以及成熟稳定的供应链保障,进一步筑牢产品可靠性根基。

陆上智能风机产品功率覆盖3.XMW-15MW全区间,可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风资源条件及复杂应用环境,开展定制化、差异化设计,已形成覆盖沙戈荒、高海拔、低温、低风速山地等多元场景的陆上产品系列。公司2025年推出陆上全场域适配机型SI-242系列,实现了从超低风速、中风速到高风速的全场域精准覆盖。

海上智能风机产品功率覆盖8MW-16MW范围,采用经典双馈发电系统、双TRB主轴轴系与齿轮箱集成化设计、海上支撑结构一体化设计。结合不同海域开发特点,公司提供面向海上风电低度电成本的全链路解决方案,以成熟工程经验与前沿技术创新深度融合,打造高可靠性海上大兆瓦风电机组。

2.新能源电站业务

具体包括风电场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一智慧新能源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风力发电、送电工程)专业甲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变电工程)乙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以及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专注于风电系统集成、控制策略开发和智慧风场运营的管理模式创新,具备独立进行风电场设计、建设和运营的能力,具备风电EPC业务能力。

2025年1-12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2主要经营模式

1.风机产品及运维服务方面,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客户多为大型发电集团或大型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取项目订单,采取“按单定制、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经营模式。公司具备发电机、叶片的自产能力,并通过向上游符合相应标准的供应商采购定制化及标准化的风机零部件,由公司生产基地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制造与测试,完成订单交付,进而实现向客户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及提供运维服务,以实现盈利。

2.新能源电站业务分为风电建设服务业务、风电场运营管理业务。风电建设服务业务方面,公司具备独立进行风电场设计、建设的能力,主要为公司自有风电场开展EPC总包业务,部分对外开展风电场EPC业务获得收入。风电场运营管理业务方面,部分并网的风电场由公司自行运营并对外售电获得收入,部分风电场在商业条件合理、转让收益可观的情况下会择机对外转让,取得相关收益。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CWEA数据,2025年国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130.82GW,同比增长49.9%,整体实现大幅增长。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125.2GW,占全部新增装机容量的95.7%;海上风电新增装机5.6GW,占全部新增装机容量的4.3%。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六成,风电、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超4.3亿千瓦,累计装机占比接近一半,历史性超过火电;其中风电全年新增并网容量达到1.2亿千瓦,同比增长51%。在用电量方面,全社会用电量中每10度电有近4度是绿电,全社会用电增量全部由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量提供。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该政策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的市场化与新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重塑新能源项目的估值体系。

(1)主要政策回顾

国家对风电行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且政策导向聚焦行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装机2亿千瓦以上,重点推进“沙戈荒”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与海上风电开发。自然资源部同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规范海上风电项目用海选址,推动项目向深水远岸布局,同时鼓励发展“风电+”综合利用模式。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多项政策,深化风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明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市场;同时强化技术研发投入约束,优化风电消纳机制,推动风电与储能、制氢等产业协同发展,持续完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风电行业规模化、市场化、智能化发展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

2025年部分政策如下:

(2)行业发展阶段

2003-2010年,属于高速发展期,复合增速达115%;第一次建设高峰。

2011-2012年,在经历长期发展阶段后,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呈现连续两年的下滑。

2013-2015年,我国风电行业重拾增长,三年复合增速达33%;第二次建设高峰。

2016-2017年,国内新增装机再次下滑。

2018-2021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得到改善,重拾升势,行业进入新的高速发展时期;属于第三次建设高峰。

2022年-至今,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产业链日益完善,风电行业开始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海外市场拓展加速。

(3)现阶段发展特点

风电行业市场规模实现快速增长,产业链布局日益完善,已逐步从高速扩张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市场规模持续攀升,装机需求保持高景气,陆上风电稳步推进、海上风电加速突破,成为推动行业增长的核心动力;同时海外市场拓展成效显著,进一步拓宽了行业发展空间。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升级,零部件供应体系更加完备,设计、制造、安装、运维等环节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了闭环发展格局,有效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

行业竞争逐步从“价格内卷”转向“价值竞争”,风机价格逐步趋于平稳,行业自律与招标规则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价格内卷竞争困境。同时,行业重心转向提升机组可靠性、发电效率与电网适应性,更注重全生命周期的低度电成本,兼顾成本控制与安全运营,推动行业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4)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风力发电设备的稳定运行关系到电网的稳定与供电安全,因此技术标准极为严格,技术门槛高,近几年无新的整机设备商进入。首先,风力发电机组是一个复杂的技术体系,其产品与技术的研发涉及复杂的多学科专业体系,包括结构力学、理论力学、流体力学、空气动力学、电磁学、机械设计、材料力学、自动控制等,其生产工艺同样对设备、技术、管理、人员有着较高的要求。其次,风机产品大兆瓦、数字化、智能化趋势明显,产品更新换代与前沿技术研究及产业化落地是保持竞争力的必要条件,需要足够的技术研发实力支撑。最后,风力发电机组产品及其各零部件、相关技术的复杂程度均较高,尤其是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对产品性能、稳定性、产品效率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对风机产品质量要求极高。目前市场头部企业的产品及技术均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发展及市场验证,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获得先进的风机设计制造技术以及稳定的品控能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根据CWEA数据,2025年度国内风电市场中有新增装机的整机制造企业共10家,其中新增装机容量排名前5家企业的市场份额合计达73.4%。公司风电新增装机市场占有率提升至11.24%,排名稳定在第五位,且海上风电装机实现突破。此外,据彭博新能源财经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风电整机市场份额进一步向中国厂商集中,公司在全球综合排名跃升至第五位,创造了历史最佳成绩。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陆上风电机组研发已布局到15MW,新推出陆上全场域适配机型SI-242系列,实现了从超低风速、中风速到高风速的全场域精准覆盖;海上8.5MW-16MW全系列风电机组已完成开发和样机试运行,已进入量产交付阶段。随着风电产业的发展,未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有以下趋势:

一是海陆风机将持续向大型化方向发展,2025年全年新增装机中,陆上风机平均单机容量已达7.068MW(同比增长20.1%),海上风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超过10.095MW(同比增长1.4%),延续大型化发展趋势。

二是各种新能源发电与应用之间的相互配合提供电力输出将进一步得到客户的重视,比如风能和太阳能的互补,利用风能推动氢能的应用,风能和储能的配合等,将会进一步提高风电的上网比例,提升风电装机的速度、提高装机占比。

三是行业重心从单纯追求功率突破,转向提升机组可靠性、发电效率与电网适应性,更注重全生命周期的低度电成本,兼顾成本控制与安全运营,推动行业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是新业态促进风电装机需求增长,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绿电直连、高载能产业向西南地区转移、算力与绿色电力融合发展、新能源清洁供暖等,将促进新能源消纳,助?新型系统建设。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第三节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6-014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需在公司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 2025年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 2025 年年度报告》及《三一重能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以2025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登记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4、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强先生、周福贵先生、余梁为先生、张营先生、毛导钦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李强先生、余梁为先生、张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保障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建立严格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并进行与年度经营计划相匹配的套期保值操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三一重能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合计作废652.5万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公告》。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6-015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2,212 千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87,490千元;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53,972 千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2025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登记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6,404,21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为6,692,334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19,711,881股为基数,据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1,293,395.9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365,913,56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592,317,779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2025年度未回购股份,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51,293,395.97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3.36%。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6-016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专业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6-01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2日,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1、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度绩效合约》等规定,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如下:

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强、周福贵、余梁为、张营、毛导钦已回避表决。

(下转308版)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丹丹

(下转308版)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