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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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9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工大高科”)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2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8.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58.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0.3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98.12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379.69万元(含利息)。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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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差异5,000.00万元,系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从制度层面保证了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及规范使用。
2021年6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阜阳北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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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以支付薪酬等相关费用,该部分资金等额划转情况视同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同时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生效后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募投项目过往等额划转的情况予以确认。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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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3年6月召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云服务的业务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73.63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5年12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550.5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3、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补流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预计为5,784.6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该部分资金系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调减的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对其做出合理规划与使用,具体用途可包括新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研发投入、市场拓展及补充运营资金等,以更好地匹配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实际经营需求。有关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资金全部划转前,保荐机构将继续对募集资金专户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4、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秉持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推进资金使用。通过优化实施方案、加强成本管控、强化资源统筹与配置,公司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形成部分募集资金节余。
此外,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依法依规开展了现金管理,并获得相应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亦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上述收益按规定计入募集资金专户,亦为资金节余的因素之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工大高科的《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工大高科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工大高科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年度
编制单位: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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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于2026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项目实际已于2025年12月提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完成结项。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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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0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适当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所任职岗位、工作年限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2、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标准为每位董事9.53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根据其任职岗位,适当参考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绩效奖金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及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向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说明;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1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事务所”)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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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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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章松,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工大高科、时代出版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波波,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工大高科、时代出版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晓冬,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东医药、德源药业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报价为6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6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2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以支付薪酬等相关费用,该部分资金等额划转情况视同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同时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生效后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募投项目过往等额划转的情况予以确认。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2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8.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58.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0.3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4号)。
2021年6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阜阳北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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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由18,650.35万元调整至12,856.75万元,调减金额为5,784.6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工大高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的款项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涉及的相关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相关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
2、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均需通过同一账户统一划转,采用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相关款项,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生效日至本议案审议之日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财务部建立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台账,登记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相关内容。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定期对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用途支出明细进行统计,提交付款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后的六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账户。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生效后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募投项目过往等额划转的情况予以确认。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3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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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4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74,211.1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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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747,753.1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6,458.05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总额1,774,211.15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1、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5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82号工大高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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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工大高科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魏臻、合肥华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程运安、诸葛战斌。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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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预约登记
1、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5月12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hmh@gocom.cn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以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以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参与投票表决,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3、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5256600
邮箱:hmh@gocom.cn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82号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4-23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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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309版)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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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魏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维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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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魏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维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维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