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
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上接317版)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
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蛟龙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7,700,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1.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蛟龙集团通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蛟龙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7,700,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1.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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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蛟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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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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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次增持前持股比例以增持计划披露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增持计划完成后持股比例以当前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蛟龙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7,700,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1.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2,350,576.0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29,995,574.2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96,066,133.61元,扣除202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1,231,281,409.68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42,999,557.4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51,780,740.73元。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22,707,238股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855,676,809.5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9.8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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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527,3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该部分股份已于2025年7月8日完成注销,涉及金额378,643,191.83元,计入公司2025年度回购注销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实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2,350,576.04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局就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
近年来,快递行业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在监管政策的持续引导和规范下整体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主要快递服务企业通过深化科技赋能、优化服务体验、加大核心资源投入、完善网络布局等方式持续推动提质增效,行业整体仍处于能力升级的重要阶段。公司将持续推进转运中心、自动化设备、运能运力及全货机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快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及国际化业务布局,相关领域仍存在一定资金投入需求。同时,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公司计划自2026年起优化利润分配安排,适时实施中期分红,增加分红频次。此外,2026年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可能对企业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企业经营面临的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综合公司发展规划、资本结构状况及资金使用安排等因素,兼顾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未来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业务拓展、日常运营和资本开支,助力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夯实网络底盘,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带来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决策提供了便利。首先,公司建立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种途径表达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其次,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回应股东关切;同时,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决策提供便利,并就该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并制定了周期性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秉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的经营理念,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执行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回馈广大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将充分考虑股东权益,兼顾资本投入和发展规划,实施稳定的分红政策,为股东带来长期、持续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2日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70.40万份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圆通速递”)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局确定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4月22日,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70.4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间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出的异议。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5、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局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局确定以2026年4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70.40万份股票期权。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授予的28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4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28名激励对象70.40万份股票期权。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2日
2、预留授予数量:70.40万份
3、预留授予人数:28人
4、行权价格:10.1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年。
(2)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在本次激励计划通过后,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程序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发生了变化,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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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将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行权后的股票可依法转让。
(3)公司及个人考核指标
1)公司层面考核内容
业绩考核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或业务完成量增长率
上述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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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层面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当前公司的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A、B+、B、C、D六档等级评定(由高到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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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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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注2: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总股数997.70万股。
8、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10.16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一致。同时,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0人调整为13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30.30万份调整为927.30万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为200.00万份,本次实际授予70.40万份,剩余129.60万份预留权益不再授予并自动失效。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预留授予事项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预留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获授股票期权的28名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28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4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28名激励对象70.40万份股票期权。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应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局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4月22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预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指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有限。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授予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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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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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张朱华近三年从业情况:
■
(2)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晨曦近三年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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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丽君近三年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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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6年度,公司将以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因素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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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核查,并对其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较好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2026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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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局年度审议。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董事局为ESG治理的最高监督与决策机构,指导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部署,审议并批准可持续发展方针、政策、目标、规划、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相关重大事宜;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董事局主席、董事及总裁(CEO)组成,对董事局负责,围绕公司长期发展、重大投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专业建议,监督公司ESG工作实施进展与落地成效。可持续工作小组由公司资本运营部联合核心业务和职能部门共同组建,根据公司整体战略部署与工作重点,制定科学可行的ESG工作计划,开展各ESG议题的风险识别与评估工作,协同各业务及职能部门落地执行ESG政策和目标相关工作,并定期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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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环境合规管理”“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乡村振兴”“社会贡献”“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反不正当竞争”上述议题已按照《14号指引》相关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尽职调查”是公司议题重要性评估的重要步骤,不作为议题进行评估。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0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制定2026年中期
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在确保持续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2026年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
以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1.2元(含税),且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局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当期未分配利润与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另行拟定具体方案。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
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3日至4月29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to.net.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公司拟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利润分配事项,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分红等相关情况,公司将以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说明会,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利润分配,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表现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董事兼总裁潘水苗先生、独立董事许军利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王丽秀女士、副总裁兼董事局秘书张龙武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30日下午16:00-17: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3日至4月29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to.net.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秋波
电话:021-6921 3602
传真:021-5983 2913
邮箱:ir@yto.net.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投资者关于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问题征询表
■/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5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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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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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或邮件登记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出席会议时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登记时间以传真或邮件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五)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9时至16时。
(六)登记联系人:黄秋波。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1-69213602
2、传真:021-59832913
3、邮箱:ir@yto.net.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行动方案
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信心和获得感,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制定并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在持续优化经营质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公司现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2026年度行动方案目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着力提升经营质效
(一)深耕快递主业,全网一体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以自营的枢纽转运中心和扁平的终端加盟网络为基础,以快递服务为核心,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积极布局物流生态,深化拓展国际市场,围绕客户需求提供国内、国际快递、仓配一体、商贸、航空货运及供应链等综合服务。
2025年,公司坚定深耕快递主业,以客户体验为中心,创新应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全面推进智能化发展,以科技赋能公司提质降本增效;持续秉持“非直营的直营化管理”理念,全面推进加盟网络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落地见效,加大对加盟商基础设施投放和建设支持,在重要城市和区域推广建设城市服务中心,增强核心网络稳定性;持续提升加盟网络场地、设备、操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客服体系协同,提升网络整体服务效能和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快递业务完成量311.44亿件,同比增长17.20%,超出行业平均增速3.60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752.77亿元,同比增长9.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3.22亿元,同比增长7.73%,其中,快递业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6.14亿元,同比增长7.14%,不断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026年,公司将维持稳中有进的发展策略,稳步提升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公司将继续坚定深耕快递主业,以客户体验为中心,全方位提升服务质量,持续增强品牌价值和溢价能力,深化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全链路应用,全面推动公司智能化发展;公司亦将聚焦成本精细化管理,探索创新营销模式,打造差异化产品和服务矩阵,并积极赋能全网一体数字化、标准化,提升网络整体效能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全网一体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将深化推进国际化拓展,加强自有航空和国际业务的协同融合,推动国际快递、国际货运和供应链业务取得新突破,全面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实力。
(二)改善服务和体验,提升品牌价值和溢价
2025年,公司加强快递服务全链路时效管控,全程时长较去年同期缩短超2小时,履约能力稳步提升;强化破损前置预防及拦截修复,着力减少快件遗失破损,快件遗失率同比下降超48%,加强虚假签收考核管控,保障快件安全送达;同时,公司着力提升客服一次性解决问题能力,重复进线率同比降幅超14%;加快智能客服体系建设,推进工单全量覆盖和闭环管控,工单及时解决率提升近15%;全面推广智能仲裁应用,提高AI判责覆盖率和准确度,加大快速理赔推广力度并拓宽应用场景,客户满意度逐步提升,品牌价值和溢价能力明显增强。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时效管控,动态优化干线路由,强化运输过程管控,提升运输时效,并依托智能揽派功能提升末端揽派效率;健全破损定责闭环管控机制,切实保障快件寄递安全,多措并举提升服务品质。同时,公司将聚焦管控客户投诉重复进线,深化智能客服体系建设,完善客服工单处理机制,保障客户问题有效解决;推广智能仲裁应用,优化理赔机制,持续改善客户体验、增强客户粘性。
(三)完善差异化产品和服务,深化成本精细管控
2025年,公司持续完善“普遍服务-圆准达-高端时效产品”的差异化产品矩阵,深化与电商平台的对接和合作,积极拓展散单、逆向物流等业务,助力业务规模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散单和逆向物流快件同比增长达63%;同时,公司强化车辆装载质量管控,动态优化干线路由,深化自驱型精益中心建设,精细管控运输、中心操作等核心成本。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成本实现稳步下降,其中,单票运输成本0.3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05元,降幅10.35%;单票中心操作成本0.2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01元,降幅3.75%;该等核心成本合计0.6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06元。
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国内国际营销协同和客户互联互通,提升国内国际产品综合竞争力,并持续强化商机开发和服务保障,稳步改善客户结构。同时,公司将不断强化运输成本、中心操作成本的精细化管理,推动核心成本持续下降。
(四)持续深化国际化战略,国际国内融合发展
2025年,公司持续优化国际产品体系并延伸服务链条,逐步构建起覆盖集货发运、干线运输、清关转运、末端派送等一站式服务,跨境综合解决方案能力稳步提升。公司做精做专中澳、中日等优质专线,深化拓展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的全链路快递服务,加快新兴市场布局并搭建本地化配送能力,稳步拓展多式联运业务,推动国际货运、供应链业务协同增效。同时,公司持续夯实国际业务基础能力,强化优质航线布局,现已累计开通160多条货运航线,并在上海、深圳、阿拉木图等近40个重点口岸完成能力布局,形成覆盖国内主要口岸及海外关键节点的清关网络,通关效率稳步提升。
2026年,公司将继续落实国际化发展战略,稳步拓展全球网络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关务能力等建设,增强跨境全链路物流服务能力,着力发展国际快递、国际货运和供应链等服务,全面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五)保持稳健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5年4月,公司获准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并于2025年7月完成2025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合理运用财务杠杆,助力公司经营提质增效。同时,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2026年,公司将继续秉承稳健的财务管理理念,在保持资产负债率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科学运用各类融资工具和财务杠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全面推进智能化发展,释放科技创新动能
2025年,公司持续打造全链路智能化矩阵,实现人工智能技术与业务场景的深度融合,全面推动公司智能化发展。深化智多星(“YTO-GPT”)等智能体全网应用,有效提升全网管理决策效率;面向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群体打造专属AI助手,实现数据自动分析、前置提醒和主动推送,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和操作人效;持续优化智慧路由系统,强化运输路径的智能规划和动态调整,提升干线运输时效、降低运输成本;在全网推广智能派件系统应用,提升快递员揽派效率和履约能力;迭代升级“客户管家”系统模块,完善智能客服系统,提高客服接待、处理和仲裁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服务效率显著提升;研发和升级ERP系统,助力客户实现售后集中处理、专业化库存管理及订单数据聚合分析等,增强客户粘性。同时,公司持续迭代客服、财务、人资等核心系统,提升网络整体经营管理质效,增强全网综合竞争力。
2026年,公司将紧跟智慧物流发展趋势,贯彻科技引领战略,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主线,进一步增强快件全生命周期可视可控能力,推进组织和管理变革,提升运营的安全和效率,并为全链路的信息数据采集、产业链上下游的信息交互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时,公司将坚持数字化赋能网络,立足国内国际协同推进,推动全网一体数字化、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网络综合竞争力。
(二)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培育科技生产力
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2.49亿元,投入规模持续提升。未来,公司将加速培育壮大科技生产力,注重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凝聚具备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的专业研发团队,持续提升公司科研实力和研发效率,打造以科技与技术为主要驱动力的智慧圆通,全面推动公司智能化发展。
三、坚持规范运作,稳固治理根基
(一)强化合规管控,提升治理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落实最新监管要求,于2025年10月完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并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完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二十余项公司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确保合规治理有据可依、有规可循;同时,公司不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定期向独立董事通报经营情况,组织或配合其开展实地调研等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面且便利的条件,持续提升董事局科学决策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将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系统推进治理体系优化升级;坚持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局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完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及重大事项预沟通机制,保障董事局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深化ESG建设,护航可持续发展
2025年4月,公司在连续八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基础上,提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披露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系统展现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领域的管理实践与工作成效。2025年10月,公司将董事局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升级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强化可持续发展顶层设计;同时,通过智能规划路由、采购节能设备及扩大转运中心光伏铺设规模等举措,在干线运输、中转分拣等核心环节系统推进节能减排,构建智慧低碳物流体系;切实保障员工权益与福利,依托科技赋能夯实人才体系与标准体系建设;公司亦通过建设助残基地、迭代升级“圆梦”助残平台等方式,为残疾员工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与发展支持。
2026年,公司将深化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绿色经营,保障员工权益,并通过慈善捐款、公益助残等方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亦将持续提升ESG各项目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加强与MSCI、标普、Wind等国内外评级机构的沟通交流,主动回应评级并进行专项改善,持续提升ESG评级竞争力,助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提升履职能力,压实“关键少数”责任
2025年,公司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能力建设和责任担当,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专业培训,加强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并及时传导资本市场最新监管要求,提升其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同时,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薪酬结构、绩效考核等事项,规范离职管理,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沟通,按要求组织合规培训,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筑牢基础;持续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等情况,不断强化其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保障公司规范高效运行。
五、重视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一)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共筑发展共赢格局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统筹兼顾股东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制定并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自2016年上市以来,公司坚持每年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达71.45亿元,以实际行动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同时,公司于2025年4月决定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527,3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于2025年7月对该部分股份实施注销,有效维护公司价值与股东权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2026年,公司将结合经营实际与发展规划,持续更新《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坚持稳定的分红政策,提高现金分红频次,为股东带来长期、持续的投资回报。
(二)重视市值管理,提振投资者信心
2025年1月,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和舆情应对机制,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塑造良好资本市场形象。2025年4月,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控股股东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多措并举提振投资者信心。
2026年,公司将切实履行维护市值稳定的主体责任,及时监测公司舆情和资本市场动态,密切跟踪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对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的相关传闻,将通过发布公告或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
六、提升信披质效,强化投资者沟通
(一)规范信息披露,提升治理透明度
2025年,公司不断完善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机制,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的基础上,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透明度;同时,公司持续提高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实用性,采取图文结合的方式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并制作一图看懂等可视化年报,简化阅读方式,多维度丰富定期报告披露形式。公司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A评级,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2026年,公司将持续完善信息披露体系,坚守合规底线、提升披露专业度,创新信息披露形式,提高公告的可读性和传播效率,保障所有股东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应披露的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畅通多元化沟通渠道,深化价值传递与认同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指派专职部门和专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接待投资者调研、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参加券商策略会、(反)路演等形式,与投资者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沟通交流;并通过面对面会谈、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途径,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持续深化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夯实日常投关维护工作,全年举办业绩说明会不少于3次,接待投资者调研交流不低于1,000人次,上证e互动问题回复率达100%,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并积极参加策略会,传递公司投资价值,树立和维护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七、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局及管理层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进行动方案落地实施,并持续跟踪评估方案的执行进展及成效,着力提升公司经营质效、内在价值和市场表现,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经营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2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下转31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