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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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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3版)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行使职权、参加培训等与公司相关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有)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9日

至2026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股东会将会听取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李梅、黄魏青、胡岭、余丁坤、舒俊胜、唐卫岗、张改英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09:00-12:00、13:00-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杭州华光焊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6月5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编:311107

电话:0571-88764399

传真:0571-88777166

邮箱地址:bdo@cn-huaguang.com

联系人:李美娟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注:股东会将会听取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075,334.6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28,070,296.91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94,978,56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2,288,630股,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数92,689,931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564,267.57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90,085,52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288,630股后的87,796,89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169,533.50元(含税),并于2025年10月17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6,733,801.0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7%。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公司股东为公司申请新增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李梅女士系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述规则7.2.11(五)的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金李梅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相关事宜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控股股东金李梅女士自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金李梅女士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金李梅女士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同时降低融资成本,体现了金李梅女士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以上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等情况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董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会后执行。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ESG委员会、董事会办公室、审计与法务中心及ESG工作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会议与审阅ESG报告,每年至少1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构建了三层级的ESG治理架构:决策层为董事会,管理层为ESG委员会,执行层为董事会办公室、审计与法务中心及ESG工作组,以此确保ESG战略目标有效落地。公司将ESG绩效与企业经营绩效、战略发展深度绑定,同时坚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责任与担当,推动钎焊材料行业绿色升级,实现企业、社会、环境的协同发展。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公司不适用于科技伦理议题。公司未从事生命科学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因此该议题对公司不适用,已在报告索引部分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