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邵伟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2,902,0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45%)的股东邵伟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724,480股,即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邵伟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邵伟华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伟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902,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协议受让
3、拟减持的数量上限及比例:本次拟减持不超过20,724,4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908,1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816,3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相应调整该数量。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
6、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伟华先生不存在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三)邵伟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邵伟华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邵伟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
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广州蕙富博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博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0,000,000股拟被司法拍卖,本次被拍卖的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7.37%。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2、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为蕙富博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蕙富博衍所持公司股份如被司法拍卖,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新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基于其自身战略考量,对公司董事会构成、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及整体经营决策机制进行调整。在此情形下,公司未来的经营方向、业务重心及资源配置策略亦可能随之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对公司现有业务规划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带来一定影响。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针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拟司法拍卖蕙富博衍所持公司股份一事,蕙富博衍已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蕙富博衍通知,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拟对蕙富博衍所持公司120,000,000股股份进行拍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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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可通过杭州市余杭区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了解。
2.上述司法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被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冻结,详见《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拍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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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未进入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多项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在过户后的6个月内不可交易。
3、蕙富博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目前控股股东为蕙富博衍,且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蕙富博衍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告知书》;
3、《执行异议申请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