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09 公司简称:山西汾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5.60元现金股利(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19,964,222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002,965,296.32元,此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0,888,848,264.43元,结余留转以后年度分配。(注: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按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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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经营范围主要是汾酒、竹叶青酒、杏花村酒的生产、销售。
公司是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订者之一,主要产品汾酒是我国清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竹叶青酒是著名的保健养生酒,在国内外享有盛名。
汾酒文化源远流长,酿造历史悠久,清香品质卓越,被誉为“中国白酒产业的奠基者、传承中国白酒文化的火炬手、中国白酒酿造技艺的教科书、见证中国白酒发展历史的活化石”,是“国酒之源,清香之祖,文化之根”,是当之无愧的“中国酒魂”。
公司经营模式为研产供销一体化。
1.科研方面,公司通过深入市场调研和消费者需求分析,形成符合中国消费者的研发体系。产品研发过程中,以项目方式推进产品开发,推进体验式营销。
2.原料采购方面,公司在山西、吉林、内蒙、甘肃、河北等多地布局150余万亩原粮种植基地,并全部实现绿色认证,从原粮基地采购优质高粱、大麦、豌豆等酿酒原材料,确保了酿酒原料绿色健康。针对酒瓶、纸盒和纸箱等包装材料,公司建立专业高效的采购团队,加强供应商管理,有效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实现供应链成本、质量、服务和效率的平衡。
3.在产品生产环节,以高粱、大麦、豌豆、水为原料,按照汾酒独特的“地缸固态分离发酵、清蒸二次清”的酿造工艺,采用分级陶坛贮存。酒体经过分析、尝评、勾调、贮存,包装出厂。生产过程、产品检验、标识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4.在销售产品环节,公司实行以厂方为主导、厂商共建的营销模式,地区级、县级经销商为主体,辅以专卖店加盟、直销、电商、新零售方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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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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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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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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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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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正文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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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ESG执行小组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一年一次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山西汾酒ESG治理架构方案》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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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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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反不正当竞争、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循环经济、社会贡献、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议题对公司不具有财务重要性或影响重要性。其中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反不正当竞争、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循环经济、社会贡献、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在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中对部分议题进行简要披露;经结合公司业务范围与运营特性评估,科技伦理议题当前不具有实质适用性,故未纳入重要性议题,并已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6-005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了《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制订本规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和诉求。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订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征、经营发展规划、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重大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主要内容
2025-2027年度,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5%。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本规划决策程序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规划调整机制
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需要等因素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可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规划的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与经营实际,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耕,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坚持“酿好酒、储老酒、售美酒”品质路线,以汾酒复兴纲领为指引,强化青花系列高端引领,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与盈利能力,深化全国化渠道精耕,构建全国市场四级网络,加快长江以南及重点市场突破,提升市场覆盖率与动销效率,统筹推进原酒产储能建设、2030技改项目、汾青基地及白玉酒厂改扩建等重点工程,实施全产业链质量管控,坚守清香型品质标杆。2026年,公司已正式启用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持续通过精益管理、降本增效、预算刚性管控与数字化运营,不断提升产能利用率与资产运营效率,夯实长期稳健经营的发展基础。
二、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以科技创新、数智化转型与绿色低碳发展为方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依托国家级科研平台开展酿造工艺、风味研究、品质检测与绿色制造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全面推进数智化转型,完善超算中心、智慧监督、采购调度等系统平台,扩大智能酿造装备应用范围,推动业务流程数据化与管理决策可视化,持续扩大绿色原粮基地规模,优化用能结构,推进“零碳车间”建设、包装材料绿色化与资源循环利用,通过科技创新、数字赋能与绿色转型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健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持续健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2025年已完成治理结构优化调整,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财务监督、内控评价、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优化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核心制度,构建与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相适配的制度体系,完善内控体系与“大风控”管理机制,对市场、财务、合规、运营、食品安全等各类风险实现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程受控。严格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重大事项实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深化国企改革,坚持对标行业一流,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强化履职担当,压实管理责任
公司持续压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完善薪酬与考核体系,推动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长期发展、股东回报紧密匹配,强化履职约束与责任担当,优化人才激励约束机制,实施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及不胜任退出制度,设置科学合理、兼顾长期价值与投资者回报的考核指标,构建“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全链条人才体系,推动干部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切实履行提升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与回报投资者的责任。
五、健全回报机制,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坚持股东利益至上,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25年度,公司实施2024年中期与年度两次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3.93亿元,股利支付率达60.39%,以真金白银回馈广大股东。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在保障持续稳健经营前提下,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可持续性,不断健全中长期投资者回报机制,加强市值管理与价值传播,维护公司长期投资价值,为全体股东创造持续、稳健的投资回报。
六、畅通互动渠道,全面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巩固信息披露A级评价成果,不断完善“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反路演+线上互动”全方位沟通体系,高质量开展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与资本市场推介活动,畅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邮件等沟通渠道,确保投资者诉求及时响应、有效回复,建立健全投资者意见征询、落实与反馈闭环机制,将投资者合理诉求融入经营管理决策,构建良性互动、互信共赢的投资者关系,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形象与投资者认可度。
七、工作保障与实施安排
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行动方案的责任主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每半年评估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形成评估报告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公司将一体推进提质增效、稳健经营、规范治理与投资者回报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6-002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观云阁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袁清茂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十名,实到董事十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临2026-003公告)
会议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5.60元现金股利(含税)。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山西汾酒ESG治理架构方案》;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6-004公告)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汾酒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围绕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等方面开展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4,934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袁清茂、武跃飞、李振寰、刘卫华、张首福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临2026-005公告)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6-006公告)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专业监督职能,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的工作量,结合行业同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公司拟将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从10万元/年(税前)调整为15万元/年(税前)。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周培玉、李临春、樊燕萍、贺祯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此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6-004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意见: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袁清茂、武跃飞、李振寰、刘卫华、张首福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4月30日,公司就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公告,该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1,986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4,645.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商品及其他”预计金额9,094万元,实际发生金额3,197.52万元;
“接受劳务或其他服务”预计金额12,891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1,285.44万元;
“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预计金额为1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62.93万元。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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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2360000T;成立时间:1988年10月;法定代表人:袁清茂;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住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主营业务:生产与销售白酒、酒精、果露酒、葡萄酒、啤酒。酒类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与转让;投资管理。
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6,088,117.07万元,所有者权益4,445,530.3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3,883,369.99万元,净利润1,225,643.71万元(已审计数)。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酒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系汾酒集团下属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本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本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其他非关联经销商购货价格相同。公司采购关联方商品及接受关联方服务遵循市场价原则;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接受关联方服务,主要是充分利用汾酒集团下属旅游公司、职业篮球俱乐部等相关营销资源,提高品牌知名度,扩大营销网络,保持优势互补。同时,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地域的相邻关系,长期以来形成了稳定的品牌冠名、旅游餐饮接待等业务往来。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09 股票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6-003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情况:每股派发现金股利6.5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1,161,306,656.4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123,490,089.58元,减去分配2024年度股利7,392,983,185.32元,202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8,891,813,560.75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6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19,964,222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002,965,296.32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8,002,965,296.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5.35%。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0,888,848,264.43元,结余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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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