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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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的
提示性公告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人保鑫利债券”,基金代码:006114)招募说明书更新和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于2026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fund.piccamc.com/)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79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关于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决定从2026年4月23日起对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同时,由于本公司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托管人法定代表人变更,本公司相应修改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 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基本方案

本基金管理费率由0.70%/年调整为0.50%/年,本基金托管费率由0.20%/年调整为0.15%/年。

二、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三、修改《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四、修改其他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五、 重要提示

1、本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网站(http://fund.piccamc.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6年4月23日起生效。

3、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fund.picc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7999)获得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