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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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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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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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系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2026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具体担保协议的签订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主体)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管理层均由公司统一推荐,公司具有高度的业务决策权和绝对控制权,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均能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可以充分控制担保风险。此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1、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在累计总金额不超过2,559,78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主要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132,947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26,837万元。具体担保明细见表一及表三。
2、同意被担保主体担保额度可在总担保额度和规则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具体如下: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按下述规则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调剂规则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如该等担保额度仍有余额未使用的,可以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低于70%(调剂发生时)的子公司使用。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可以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如该等担保额度仍有余额未使用的,不得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以上(调剂发生时)的子公司使用。
(3)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方式,亦包括一种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
4、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为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下同)、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下同)分别提供担保164,510万元、1,792,635万元;同意被担保方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上述两公司分别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5、担保有效期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6、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在上述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具体担保及担保调剂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审批,由董事长(或总裁)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不再另行审议。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另行审议。
7、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在不超过2,559,78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内融资授信等事项提供担保,无需针对每一家银行或每一笔贷款的担保再出具董事会决议。
六、2026年公司担保总额涉及的部分授信事项情况
1、授信主体: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9,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东源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2、授信主体: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文化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6,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3、授信主体: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9,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4、授信主体: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9,816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17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5、授信主体: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1,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6、授信主体: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7,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7、授信主体:旗滨集团(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向大华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500万元、马币2,4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渣打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1,6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650万元、马币2,4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8、授信主体:绍兴旗滨轻质玻璃有限公司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9、 授信主体:绍兴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765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10、授信主体: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3,55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2,3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丽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芦淞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7)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8)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8,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9)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7,5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10)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11、授信主体: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7,534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4,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6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7)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东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8)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9)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10)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11)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4,65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12)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12、授信主体:宁波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3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天景园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13、授信主体: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珠泉支行申请授信额度9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中信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申请授信额度14,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14、授信主体: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68,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工商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8,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汇丰银行马来西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美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15、授信主体:漳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16、授信主体: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17、授信主体:长兴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7,2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18、授信主体:醴陵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19、授信主体:天津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35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20、授信主体:浙江宁海旗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1)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7,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7)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8)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9)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10)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1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21、授信主体:彝良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22、授信主体:沙巴旗滨硅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申请授信额度7,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23、授信主体:旗滨香港有限公司
(1)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500万美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星展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美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24、授信主体: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5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 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景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25、授信主体: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26、授信主体: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李家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27、授信主体:绍兴旗滨智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28、授信主体:南方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向大华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吉隆坡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万美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渣打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吉隆坡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万美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500万美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29、授信主体: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73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30、授信主体: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31、授信主体: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15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32、授信主体: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2,388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文化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5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市瓷城大道支行申请授信额度7,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7)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其他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33、授信主体:湖南旗滨新材料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34、授信主体:深圳市旗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35、授信主体:旗滨香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向星展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美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068,795万元(或等值外币);2026年拟新增担保金额为490,989万元(或等值外币),2026年合计担保总额为2,559,784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487,741万元的172.06%。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1,460万元,该金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并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开、公平、公正,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交易概述
1、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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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和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均按市场价格结算。
2、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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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山县康美镇城垵村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王声容
营业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营运管理;光伏系统运用及系统开发;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及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2、名称: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源县蓝口镇土陂村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王声容
营业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营运管理;光伏系统运用及系统开发;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及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3、名称: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社区桃花源科技创新生态园B9栋4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潘宗泽
营业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同一实控人
4、名称:漳州旗滨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东山县腾飞路2号旗滨玻璃集团124幢103室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6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潘宗泽
营业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气设备修理;建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同一实控人
5、名称:宁海昆仑旗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南滨南路168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徐立辉
营业范围: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燃气器具生产;五金产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漳州旗滨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宁海昆仑旗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并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开、公平、公正,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6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总额为1,460万元,该金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2026年度预计金额范围内,办理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具体事宜。
五、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属日常关联业务,交易的原因主要为降低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规模处于合理区间,且未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价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2、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及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来运作的,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的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3、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因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同意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预计总额度1,460万元;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上述2026年度预计金额范围内,办理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具体事宜。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附件
1、关联方营业执照;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3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对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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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化;如有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标点的调整、条款序号的顺调等,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备案)的《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为准。
三、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工作2025年度
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扎实巩固前期行动成效。现结合2025年度行动实施进展完成评估,并基于行业趋势与公司战略规划,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旨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主业升级,夯实核心竞争优势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3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19亿元,资产规模达342.38亿元。
(一)战略规划持续完善,聚焦长期发展定位
2025年,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内外部形势及自身资源禀赋,持续完善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明晰发展方向、优化实施路径,强化战略执行与动态管控,锚定长期高质量发展。
公司逐步确立新一轮发展战略:秉持“创新旗滨,百年企业”的发展愿景,聚焦主业与优势领域,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领,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延伸产业链生态,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通过产业做强实施强基工程,巩固提升优质浮法玻璃、节能建筑玻璃、超白光伏玻璃核心优势,构建产品、技术、成本三位一体的领先竞争力,依托主业赛道持续深耕,稳健扩容升级;战略布局高端玻璃、新兴高新技术产业等业务领域,加快实现技术突破与管理提质增效,构建覆盖绿色建筑、光伏新能源及创新材料的多元产业生态,推进全球化布局与品牌升级定位,完善全球化供应链体系,强化创新驱动打造国家级研发平台与高端人才梯队、培育战略新兴业务,依托资本市场深化产融协同,赋能规模扩张与价值提升,统筹推进做强、做大、创新协同发展,致力打造全球领先的国际化创新材料产业集团。
同时,公司构建以人力资源、研发创新、财务管理、资本运作为支撑的战略保障体系,落地2025-2026年“做优做强”阶段性目标与“强基工程”,力争实现全产业技术突破、质量升级、产品结构优化与管理效能提升,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矩阵,全面赶超行业先进水平。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云南昭通基地第2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点火,马来西亚沙巴基地第3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建成点火,光伏玻璃产能持续释放,进一步巩固光伏玻璃规模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光伏玻璃产能13,000t/d,位列行业前三)。
(三)加速国际化布局,拓展发展空间
作为国内最早出海的玻璃企业之一,公司已在马来西亚建成优质浮法玻璃及光伏玻璃生产基地。马来西亚沙巴基地依托海外独特禀赋,有效对冲市场周期波动与行业竞争压力影响,为公司加速光伏玻璃国际化进程、提升海外产能占比与核心竞争力筑牢基础。
2026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创新旗滨,百年企业”愿景,以主业深耕与结构优化推动经营加快增收提质。一是推进产能优化与项目落地,加快云南昭通、马来西亚沙巴等基地光伏玻璃产能释放,巩固光伏玻璃行业前三地位;持续推进高端玻璃、新兴材料等领域项目布局,拓展业务增长曲线。二是深化产品结构升级,浮法玻璃板块持续提升色玻、超白、汽车玻璃、ITO玻璃等差异化与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产品稳定性;光伏玻璃板块聚焦高效组件配套产品研发,推进背板线技改,优化产品结构;电子玻璃板块推进高端化突破,清理低效产能,加快客户认证与批量销售,提升高附加值产品营收占比,改善经营效益。三是加快重点矿权获取,保障硅砂自给与质量稳定;推进硅砂提纯工艺升级,持续降本;加快宁波、漳州等码头建设投运,打通物流瓶颈,构建安全稳定、低成本的供应链体系。四是加速国际化布局,提升海外基地产能利用率,扩大市场覆盖面,深挖海外新兴市场需求,提升海外基地运营效率,提高海外营收占比,对冲国内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二、优化运营管理,提升提质增效实效
2025年,公司聚焦经营与发展核心目标,通过多维度举措系统性推进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运营质量与抗风险能力,为稳健发展筑牢根基。
(一)精益管理深化,夯实经营发展根基
以行业对标为抓手,深入实施产业做强行动计划,持续巩固竞争优势、补齐运营短板;聚焦成本管控关键环节,通过技术创新优化生产工艺,强化全流程质量管控,系统推进开源节流。经营端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品结构,积极拓展优质客户、新兴渠道和海外增量市场;供应链端统筹国内外资源,整合体系布局,科学把控采购节奏与战略备货,压降采购及物流综合成本;完善人才盘点机制、深化绩效薪酬改革,提升组织运营效能;从严强化资产管控与预算管理,常态化推进存货盘活、应收清收,严控资本开支与资金占用,健全信用风控体系;依托全流程预算监督与刚性绩效考核,层层压实降本增效责任,确保各项经营管控举措落地见效。
(二)产品结构优化,增强市场韧性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动态调整产品策略,重点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拓展细分市场。2025年,浮法玻璃产能保持稳定,产销量略有增长,公司生产各种优质浮法玻璃原片11,287万重箱,同比增加406万重箱;销售各种优质浮法玻璃原片11,200万重箱,同比增加524万重箱,实现产销率99.23%,色玻、镀膜、产业玻璃等差异化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光伏玻璃产销量同比大幅增长,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全年生产光伏玻璃加工片60,506万平方米、销售56,795万平方米。依托核心产品优势稳步拓展海内外市场,持续加大海外新兴渠道布局,进一步巩固行业市场份额,有效对冲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下转45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