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69版)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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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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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2023年半年度、2024年半年度其他应收款、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相关数据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经营利润等相关数据。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将认真总结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强化财务会计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合规意识,进一步提高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相应更正了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2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青岛兰石石油装备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9,998.21万元,收购青岛兰石石油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装备”)100%股权。上述事宜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青岛兰石石油装备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59)。
本次交易完成后,青岛装备成为公司的三级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青岛装备系公司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且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青岛装备同受兰石集团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二、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应当将被合并的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以及将被合并的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公司此前已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30日、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临2025-072、临2025-087);本次仍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合并利润表、2024年合并现金流量表及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合并利润表、2023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1.追溯调整对2024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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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追溯调整对2024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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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追溯调整对2023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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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溯调整对2023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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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合并利润表、2024年合并现金流量表及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合并利润表、2023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21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超合金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70,300.00万元收购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持有的超合金公司100%股权。公司与兰石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2023年12月8日,超合金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持有超合金公司100%股权,超合金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
(一)业绩承诺
兰石集团作为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23年(10-12月)、2024年、2025年、2026年合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5,682万元。其中,2024年度(10-12月)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43万元;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935万元;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5,070万元;202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6,234万元。
(二)业绩补偿
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2023(10-12月)至2026年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指标,则兰石集团应按以下方式给予公司补偿:
当年累计应补偿金额=当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如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兰石集团无需向公司进行补偿。
如触发上述补偿条款,在每年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依据标的公司当年度《财务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向兰石集团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当年的应补偿金额,在补偿通知送达之日起20日内,双方签署当年补偿确认文件。待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按照总体业绩实现情况正式结算补偿款。
结算补偿金额为: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期整体核算后,公司向兰石集团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最终的应补偿金额,兰石集团在补偿通知送达之日起20日内按照补偿通知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2025年度超合金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26]第0214号)确认,超合金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3,183.61万元,差额为18,253.61万元,实现率为-260.03%,未能实现2025年度业绩承诺。
截止2025年末,超合金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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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合金公司在2023年(10-12月)、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完成的净利润合计为-8,834.66万元,占其三年累计承诺业绩9,448万元的-93.51%。
(二)2025年度承诺业绩未完成的原因
超合金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预期,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一是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导致订单和产品结构变化,下游多晶硅装备、炼油化工装备等利润水平较高的产业市场需求萎缩,镍基等高端材料订单占比下降,中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叠加报告期有色金属价格剧烈波动,原材料成本增加,导致利润率下降;二是金属新材料新产品客户认证周期长,新市场开拓和高端市场切换缓慢,导致增量不足;三是报告期新投建的国产化首台套万吨快锻压机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项目建成后转为固定资产,由于技术验证和工艺完善周期长,2025年产能尚未充分释放,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大幅上升,订单边际利润无法覆盖折旧及运营成本,从而形成当期亏损。
四、业绩补偿安排
超合金公司在2023年(10-12月)、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完成三年承诺业绩的-93.51%,2026年度为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目前超合金公司业绩承诺期尚未届满,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待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按照总体业绩实现情况正式结算补偿款。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20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公司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2元。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33,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963.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5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使用募集资金7,444.6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9,308.1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682.8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844.75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161.92万元,为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分别于2021年12月27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2023年12月26日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2024年5月18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以保证专款专用。并同期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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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285.9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331)。保荐机构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意见,均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285.92万元予以置换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理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由原34,954.00万元缩减至26,954.0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原34,000.00万元缩减至26,954.08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72.93万元(含息)用于甘肃银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氧化锌暨一期5000吨/年纳米氧化锌EPC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7)。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议案》,宣东能源50万吨/年危废煤焦油提质改造EPC项目已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中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462.94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558.41万元(含息)用于全资子公司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自建项目一一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
甘肃银石10万吨/年氧化锌暨一期5000吨/年纳米氧化锌EPC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结项,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7.97万元(含息)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3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059.60万元,并将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而产生节余的募集资金1,504.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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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甘肃银石EPC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结项,实际投入募集资金7,068.8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97万元(含息)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②: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3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059.60万元,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因存在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而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1,504.03万元(含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兰石重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8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联民生证券认为:兰石重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附件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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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累计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①: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项目的投资规模由34,954.00万元缩减至26,954.0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由34,000.00万元缩减至26,954.08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72.93(含息)万元用于甘肃银石EPC项目;甘肃银石EPC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结项,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68.8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97万元(含息)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同意将已结项的宣东能源EPC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7,558.41万元(含息)用于全资子公司超合金公司自建项目——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3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059.60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因存在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而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1,504.03万元(含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②:公司2026年3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之盘锦浩业EPC项目继续延期的议案》,将盘锦浩业EPC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3月31日。
注③:宣东能源EPC项目:该项目已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中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462.94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缩减,由此对应的资金使用费及管理费金额降低,导致项目整体收益不及预期。
附表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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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累计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26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至4月3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lsh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将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4:00-15: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郭富永,独立董事马宁,财务总监卫桐言,董事会秘书武锐锐。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至4月3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lsh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931-2905396
邮箱:zqb@lsh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22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石重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予发放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股东单位对其推荐的外部董事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薪酬结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任期挂钩激励)。
2. 薪酬核算与发放
(1)月度预发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按月预支。月度预支标准根据《兰石重装岗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确定,月度绩效工资按公司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并预发,不得超过公司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履职待遇遵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月度各项工资项目按照出勤情况考核发放。
(2)年度薪酬清算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后,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清算应发年薪总额,并结合月度预发薪酬,多退少补。年度薪酬清算与兑现按照《兰石重装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任期激励(任期挂钩激励)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任期挂钩激励)按照《兰石重装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任期结束审计无误后根据考核结果兑现。
四、其他说明
1.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专项奖励、营销提成、特殊扣罚及薪酬追索扣回均按照《兰石重装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