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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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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5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人对江盐集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36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767,27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832,728.52元,该金额与募集资金验资时点核定的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发行费用实际支付调整所致,差额资金留存在超募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4月4日,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4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6-00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备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同时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余额为461,307,955.06元(含利息收入),分别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0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变更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MVR盐钙联产工程”项目,并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进行投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025年12月22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江盐华康实业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向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向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总计6,2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江盐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受行业近年来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单价下滑等因素影响,导致实现效益情况低于预期。

注2:“年产5.5万吨高强硫酸钙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系公司原创研发项目,2025年已开始试生产调试,但未正式投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ESG工作领导小组、ESG工作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常态化办公室)。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审议、评估及监督公司重大ESG事项;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及其他ESG相关披露信息,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审议、评估及监督公司重大ESG事项;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及其他ESG相关披露信息,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审议、评估及监督公司重大ESG事项;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及其他ESG相关披露信息,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ESG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ESG战略规划的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短、中、长期目标,同时监督工作进展、评估实施成效并提供指导建议,审阅相关ESG文件。ESG工作办公室:指导实施公司ESG战略与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ESG管理体系与ESG风险管理体系;建立ESG指标体系并明确管理;组织监督各部门ESG工作;编制年度ESG报告。董事会办公室(常态化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建立ESG管理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推动落实机制,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权属企业负责具体执行 ESG有关工作。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审议、评估及监督公司重大ESG事项;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及其他ESG相关披露信息,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审议、评估及监督公司重大ESG事项;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及其他ESG相关披露信息,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审议、评估及监督公司重大ESG事项;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及其他ESG相关披露信息,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ESG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ESG战略规划的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短、中、长期目标,同时监督工作进展、评估实施成效并提供指导建议,审阅相关ESG文件。ESG工作办公室:指导实施公司ESG战略与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ESG管理体系与ESG风险管理体系;建立ESG指标体系并明确管理;组织监督各部门ESG工作;编制年度ESG报告。董事会办公室(常态化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建立ESG管理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推动落实机制,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权属企业负责具体执行 ESG有关工作。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