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无异议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天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眼医药”)提供不超过26,000.00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分批次划转至天眼医药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借款利率参照每笔借款的借款日(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五年期以上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天眼医药其他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每笔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5年,天眼医药可根据自有资金及项目实施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爱博医疗上述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爱博医疗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爱博医疗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爱博医疗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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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隐形眼镜产线已实现月产能640万片,隐形眼镜注塑模具已实现月产能1,335万套。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0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已发表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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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无异议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截至目前,公司最近12个月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9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登记34,560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登记手续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93,403,175元变更为人民币193,437,735元,总股本将由193,403,175股变更为193,437,735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原因及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其中,涉及实质性修订的主要内容与《公司章程》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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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公司部分内控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7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主要因为公司并购新业务对资金需求较大,同时公司为持续扩大业务规模并加强隐形眼镜市场开拓,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储备资金进行相关投入。本年度分红比例为公司综合考虑行业情况、公司发展和股东收益后作出的审慎决策。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30,463,236.54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5,608,613.62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8,170,112.6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193,403,17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42,800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93,260,37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的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61,843,32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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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170,112.64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61,843,32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3.06%,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所处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阶段
作为创新驱动的眼科医疗器械制造商,公司产品涵盖眼科手术治疗、近视防控和视力保健三大领域,全力为眼科手术、屈光不正矫正和视光消费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在人工晶状体和角膜塑形镜业务方面已处于行业前列,后续仍需加大市场投入,以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在隐形眼镜领域,该行业正处于产品升级迭代阶段,目前公司正在逐步加大高端产品推广和隐形眼镜自有渠道建设,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布局及拓展以隐形眼镜为主的视力保健领域是公司实施“医疗+消费”双轮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作为一家研发创新型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技术处于国际前沿水平,同时在研管线丰富,技术储备实力较强。
(二)公司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速放缓,叠加本年度对隐形眼镜业务相关商誉及部分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隐形眼镜渠道建设投入增加等影响,归母净利润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保持增长趋势,整体财务状况较为稳健。随着公司各类产品产能需求持续提升、研发管线不断丰富、海外市场持续拓展,同时在运动医学等领域寻找新的增长点,资金需求相应持续增长。根据2026年年度预算规划,公司须持续推进境内外布局与资源投入。
出于平衡股东回报与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考虑,董事会经过审慎评估,提出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扩大生产、研发投入、市场开拓及寻找新的增长点等方面,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持续做好经营管理,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给予投资者合理的回报,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1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独立董事冷新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1年3月31日至4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2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1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9)。
(四)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五)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6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42.0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授予40.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六)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十)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十一)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5年6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若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22.42元/股-0.35元/股=22.07元/股。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作出调整,授予价格由22.42元/股调整为22.07元/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及本次归属事项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1年激励计划项下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四个归属期,相关归属涉及的6名激励对象所持34,560股限制性股票所需满足的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5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解江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在企业治理、研发创新、产品质量、客户服务等方面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回应利益相关方对公司的关注与期望,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持续加强治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静女士、李训虎先生、汪东生先生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的讨论,提升了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了专业支撑,有力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体系完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评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执行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与会董事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在环境管理、社会责任履行以及公司治理等领域持续发力,推动了行业及社会良性发展。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符合业界通行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相关标准,立足行业背景与公司实际状况,较好地反映了公司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通过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拟定的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认真分析和总结2025年度全面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市场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本着积极稳健原则,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情况变化进行编制,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和部分内控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达成,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4,560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登记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3,403,175增加至193,437,735股,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此变更注册资本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作出调整,授予价格由22.42元/股调整为22.07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4,56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8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信永中和审计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奕莹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5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审计收费定价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时间、人员经验与级别对应的收费标准等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等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信永中和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2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4,560股;
● 归属股票来源: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博医疗”)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计划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81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93,403,175股的0.4188%。其中,首次授予723,6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3741%,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89.33%;预留授予为86,4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44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67%。
(3)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22.42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82人;预留授予6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6)考核指标及标准
①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4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经调整后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完成程度(X)核算归属比例,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经调整后净利润”的计算口径为不考虑股份支付影响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独立董事冷新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3月31日至4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2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1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9)。
(4)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5)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6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42.0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授予40.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0)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1)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0.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00元/股;2022年3月29日向激励对象授予4.8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00元/股。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期间,因公司数次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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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3,110股(经历次权益分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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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归属数量是以实际归属登记的股票数量为准。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4,56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四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四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3月29日,因此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四个归属期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7年3月26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下转427版)
(上接42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