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22 公司简称:光大嘉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930,445,830.5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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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140.19万亿元,同比增长5.0%;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2万亿元,同比增长3.7%,服务零售额增长5.5%;居民消费价格总体保持平稳,全年CPI同比持平。与此同时,房地产开发行业仍承受一定压力,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8.28万亿元,同比下降17.2%;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8.81亿平方米、销售额8.39万亿元,分别下降8.7%和12.6%。总体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内需修复、产业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带来的空间需求为不动产相关行业提供了新的支撑,但宏观经济仍处于新旧动能转换及房地产行业调整企稳阶段,微观市场主体预期改善仍需时间。
不动产运营表现方面,报告期内各业态物业资产整体承受供需再平衡压力,细分业态呈现结构分化特征。就商业消费业态而言,受促消费政策、“以旧换新”以及文旅出行活跃等因素带动,运动服饰、消费电子、潮玩杂货、宠物消费、平价餐饮等细分赛道租赁需求有所改善,但居民消费整体仍偏审慎,项目间分化加大。根据世邦魏理仕等研究机构数据,2025年全国零售物业新增供应和净吸纳量分别为322万平方米和252万平方米,年末全国平均空置率为7.6%,购物中心首层租金全年下跌1.9%;重点城市中,上海核心商圈优质购物中心年末空置率为8.4%、租金同比下降4.3%,北京零售物业空置率为7.2%、租金同比下降9.5%。就写字楼业态而言,综合仲量联行及世邦魏理仕研究数据,2025年一线城市甲级办公楼需求端较前一年度有所修复,但新增供应持续释放,年末全国办公楼平均空置率升至24.7%,全年租金累计下跌10.4%;其中上海甲级办公楼空置率24.3%、租金同比下降11.6%,北京甲级办公楼空置率11.6%、租金同比下降18.2%。就仓储物流业态而言,2025年全国净吸纳量创下历史新高,但新增供应亦集中释放,推升年末全国平均空置率达18.6%,全年租金下跌12.8%;分区域看,华东市场通过大幅降租实现较高去化,市场租金水平同比跌幅接近20%;华南市场新增供给规模较大,物流企业和业主普遍通过降租续租、优化布局等方式应对市场波动;西南、华中市场逐步企稳止跌。
不动产大宗交易方面,2025年市场整体仍处于调整期,全年成交延续收缩态势。根据高力国际研究,国内不动产大宗交易总金额约1,346亿元,较上年下降约30%。区域分布上,华东地区仍为最活跃市场,成交金额约占全国一半;上海、北京两地仍是核心成交区域,其中上海全年成交金额近499亿元,北京约181亿元,均处于近年来相对低位,且成交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大额交易明显减少。分业态看,写字楼物业仍为成交占比最高的资产类型,占全年成交金额的34%。分投资主体看,内资买方占据主导,外资参与程度偏低,险资、民企及部分产业资本保持一定活跃度,交易方式中资产交易和司法拍卖占比提高。整体来看,报告期内不动产大宗投资市场仍处于估值调整和风险偏好修复阶段,投资方决策更趋审慎,成交价格承压、折价成交增多的特征较为明显。
不动产资产管理行业方面,2025年不动产代建行业持续扩容,头部化、专业化和平台化趋势更加明显。根据中指研究院相关统计,百强房企代建业务已布局超过160个城市;按新签约面积计算,TOP5企业占比41%,TOP15企业占比超过80%,行业集中度处于高位。分业务模式看,商业代建占比约74%,政府代建和资本代建占比分别为21.6%和4.4%;分区域看,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成渝和中西部等主要城市群合计占比78.3%。短期看,不动产代建代管行业竞争预期加剧;中长期看,兼具募投管退一体化能力、复杂项目纾困能力、精细化运营能力以及资本市场对接能力的专业平台有望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不动产资产管理和不动产投资业务:
1、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公司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所管理的项目主要采用私募基金结构,由公司子公司光控安石作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基金产品,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基金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和契约式基金份额)。基金通过股权收购或资产收购的方式获取城市综合体、商业消费项目、写字楼、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等各类已建成或亟需改造升级的持有型物业。对于基金所持的底层项目,光大安石平台同时作为资产管理人对项目进行管理和运营,通过为项目提供重新定位、规划、设计、改造、招商、开业筹备以及开业后运营管理等服务,不断提升资产价值,从而为投资人实现投资增值收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动产资管项目主要包括三种情况:光控安石担任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同时公司在相关主体中认缴基金份额;光控安石担任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但公司未在相关主体中认缴基金份额;及光控安石与其他合作方共同运营管理的项目。光大安石平台就提供的基金管理服务、资产管理服务收取基金管理费及资产管理费。同时,光大安石平台还凭借自身在不动产资产管理领域的专业能力,向第三方机构提供包括物业价值分析、项目问题诊断、夹层融资及股权投资咨询、物业委托管理、商业品牌输出、开发代建服务、项目运营监管、资本市场服务在内的综合性服务,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在不动产资产管理领域的竞争优势。
2、不动产投资业务:公司作为不动产基金的投资人,主要通过认购或受让不动产基金的基金份额,投资并间接持有符合投资标准的不动产资产,加强公司不动产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收益能力,增强资产管理业务竞争能力。公司通过对拟投资项目信息进行分析研究,独立判断拟投资项目的投资价值,谨慎决策,以期获取投资收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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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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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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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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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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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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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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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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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因公司转型发展需要,房地产住宅开发业务已多年未新增土地储备,住宅开发业务可结转资源持续 减少。报告期内,住宅开发业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比与上年相比大幅下降,已不构成公司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不动产资产管理和不动产投资。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2亿元,较上年减少31.68%;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3.91亿元,较上年持平。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6-013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案件二:仲裁庭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安石”)为被告二;案件二:光控安石为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案件一:暂合计为105,445,617.32元;案件二:暂合计为140,140,000元。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约为28,325万元(含本次诉讼和仲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3%。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次公告日,本次诉讼和仲裁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将根据后续生效的法律文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一、本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
北京国澄创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澄创伟”)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为案由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一为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依”),被告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第三人为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商管”)。具体情况如下:
1、原告提出的事实与理由
(1)原告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2025年7月10日,国澄创伟与北京盈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同科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盈同科技将(2020)京01民初104号、(2020)京01民初105号、(2020)京01民初106号三案生效判决项下及执行程序项下对光耀商管、北京京威世纪建筑大厦有限公司、李贵杰享有的全部债权及所有附随权利、权益转让给国澄创伟。国澄创伟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与盈同科技共同通过公告方式通知光耀商管等前述债权转让事项。基于以上,国澄创伟对光耀商管等享有合法到期债权。
上述三案在执行过程中,盈同科技分别从三案申请执行人受让相应生效裁判文书项下全部债权及附随权利。截至本案起诉之日,上述三案总计仍有105,445,617.32元未清偿(逾期利息、迟延履行罚息暂计至2025年10月28日)。
(2)第三人对二被告享有到期债权
2019年5月26日,上海安依、光控安石与光耀商管等签订《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项目权益转让暨债权债务处理协议》,原告认为光耀商管对二被告享有目标权益对价债权等债权。后续,标的资产转让完毕,二被告实际接管并控制标的资产及其对应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管理权等,原告认为二被告理应履行全部的付款义务。
(3)第三人怠于向二被告主张权利
截至本案起诉之日,光耀商管仍未通过诉讼方式向二被告主张其享有的债权。原告认为第三人长期怠于向二被告行使其债权及相关从权利,已经影响了原告对第三人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到期债权的实现。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在原告对第三人债权范围内,共同代第三人向原告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第三人尚未履行的债务,前述欠款本金40,529,348.84元、暂计至2025年10月28日的逾期利息52,950,025.11元、暂计至2025年10月28日的迟延履行罚息11,966,243.37元。
(2)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及第三人承担。
为计算案件受理费之目的,以上金额暂合计为105,445,617.32元。
(二)案件二
光控安石因物流资产包补偿事宜纠纷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第一被申请人为上海安岩普石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岩”),第二被申请人为普洛斯(珠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洛斯”)。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人提出的事实与理由
光控安石及其关联方曾于2019年向普洛斯及其关联方转让多个物流不动产项目。在转让过程中,光控安石与普洛斯及其他主体签署了《股权收购价款支付调整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调整协议》”)。《调整协议》将部分原定的出售对价列为考核价款,并约定如全部收购项目2021、2024年度的运营净收入未达到总考核标准的,该部分考核价款不再予以支付。
同时,光控安石又与上海安岩、普洛斯签署了《关于物流合作项目之补充协议》,约定如根据《调整协议》光控安石及其关联方应取得的考核价款被调整为0元的,上海安岩应向光控安石及其关联方支付补偿款120,000,000元,普洛斯对上海安岩的补偿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截至目前,该补偿款的支付条件已经触发,但上海安岩未按约定支付补偿款,普洛斯亦未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为维护合法权益,光控安石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仲裁请求
(1)裁决第一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补偿款120,000,000元;
(2)裁决第一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逾期支付补偿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12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3月1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为标准计算(暂计至2026年2月6日为19,740,000元);
(3)裁决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上述第1项、第2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裁决第一、第二被申请人连带支付申请人因提起本案仲裁而支出的律师费用400,000元;
(5)裁决第一、第二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以上5项仲裁请求金额暂计至2026年2月6日合计为140,140,000元。
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约为28,325万元(含本次诉讼和仲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涉案金额约为15,07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第三人的涉案金额约为13,247万元。除本次诉讼和仲裁外,其他前期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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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次公告日,本次诉讼和仲裁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将根据后续生效的法律文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诉讼和仲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组织法务人员做好应诉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6-012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第一号一一房地产》等有关要求,现将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不动产资管业务
(一)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动产资管业务在管项目共计50个,比年初减少6个,其中:
1、投资管理类项目21个,较年初不变;在管基金规模为219.71亿元,比年初减少1.91亿元;在管资产规模473.08亿元,比年初增加3.94亿元;在管面积235.43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20.03万平方米;
2、受托资产管理类项目18个,比年初减少8个;在管面积182.66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24.52万平方米;
3、咨询服务类项目11个,比年初增加2个。2025年期间咨询服务类项目合计开展15个(去年同期合计开展10个)。
(二)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LP投资余额(不含已认缴未出资)为65.08亿元,比年初增加2.5亿元。
二、物业租赁业务
2025年度,公司出租物业建筑面积为38.26万平方米,其中权益出租物业建筑面积为20.67万平方米;取得营运收入7.79亿元,其中权益营运收入3.38亿元。
注:上述公司物业租赁业务包含纳入合并范围的不动产投资业务所投基金项目。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6-009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1日,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计提概况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45,015.09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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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依据及构成
1、存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年内,结合独立第三方评估师评估结果,根据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损失2,668.10万元。
2、商誉减值损失
2016年12月31日(“购买日”),本公司以1,542,608,322.00元和1,270,359.00元的对价分别购买了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各51%的股权,两个公司主要开展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具有高度战略协同,公司将并购时相关的业务组合认定为资产组(以下简称“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组”),确认商誉金额为1,260,909,742.56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聘请上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组在2025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为136,800.00万元,本公司所持有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37,191.56万元,全部商誉(包含少数股东)的账面价值为135,223.54万元,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为172,415.10万元。公司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8,163.70万元。
3、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
(1)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上述原则,本年度确认应收账款坏账损失9,653.81万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基于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归类,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已发生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通过预估其整个存续期内的现金流量现值,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上述原则,本年度确认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4,529.48万元。
(三)对公司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5,015.09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04.34万元。
二、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和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6-01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1,052,518.6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公司经营需要及未来转型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公司需要通过留存部分资金以便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增强公司及在管项目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1,052,518.68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839,880,120.25元),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41,830,812.31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30,445,830.55元)。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下简称“本次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因此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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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1,052,518.6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公司经营需要及未来转型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公司需要通过留存部分资金以便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增强公司及在管项目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不动产资产管理和不动产投资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且投资回报期相对较长。为保障公司在管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公司在2026年度仍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近年来,公司实施“聚焦资管主业、加快转型发展”的战略举措,发展不动产资产管理和不动产投资业务,并取得一定成果。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公司将积极主动把握房地产行业构建发展新模式带来的战略机遇,在严格控制各类风险的前提下,加快推动战略转型,着力打造国内领先的跨境不动产资产管理平台。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1、在公司加快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拓展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基于行业惯例及合作伙伴合理商务诉求进行项目跟投以实现利益绑定,从而有助于公司获取更优质的项目管理机会;
2、公司可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对已投不动产项目履行实缴出资义务,以确保已投资项目按计划建设运营;
3、公司需要预留部分资金以更好应对市场环境波动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流动性安全边际并加强公司偿债能力;
4、公司需要预留部分资金以把握潜在的战略合作机遇。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向公司表达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将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此外,公司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还将根据监管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强化职能定位,聚焦不动产资管主责主业,持续加强经营管理,努力提升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努力实现未分配利润转正,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预案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公司经营需要及未来转型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6-01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每半年评估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41号、2025-017号和2025-055号公告。2025年度,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落实行动方案,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认真评估实施效果,现将具体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促进稳定发展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工作要求,围绕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的工作思路,统筹稳经营、化风险、促改革、助民生各项任务,持续夯实不动产资产管理核心能力。
2025年,公司进一步聚焦不动产资产管理主业,持续完善“大资管”服务体系,打造基金投资管理、受托管理、可研服务、品牌输出、开发代建、项目代管、专业咨询等多元化轻资产服务产品矩阵,加强城市更新、产业园区、“保交楼”代建等细分赛道业务拓展力度,满足客户多元化服务需求。年内,公司新签温州乐清、龙湾住宅项目开发代建业务,济南、苏州住宅项目代管业务,以及厦门五缘湾、增城产业园咨询服务业务等,轻资产业务覆盖范围与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安石建管”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管投资管理类项目达21个,另通过受托管理模式为第三方业主提供资产管理服务项目18个、提供咨询服务类项目11个。其中,公司在管投资管理类及受托管理类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合计约418.09万平方米,涵盖商业消费、写字楼、仓储物流、酒店及公寓等多种不动产业态类型。
在项目管理方面,公司坚持以资产管理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一是依托“大融城”商业消费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招商组织、活动策划与消费者服务水平,年内推动中关村Art Park大融城、南京健康大融城、成都锦江大融城等项目如期开业。二是积极推动光大集团系统资源协同,引入光大集团成员企业资源,通过客户双向导流、驻点服务、专属产品活动等方式,全场景、多维度构建“大融城+”协同机制。三是积极响应中央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部署,高质量推进中关村项目城市更新施工、验收与开业组织。四是顺应多层次REITs市场发展方向,推动以在管优质项目组建资产组合参与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试点申报,并同步提升项目规范化运营水平与资本市场对接能力。五是严格落实各在管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内在管项目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优化分红机制,注重股东回报
多年来,公司始终将“回报股东”作为使命之一,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2025年5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由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故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经营管理,紧密跟踪市场价值认同,努力改善公司基本面,统筹平衡经营业绩与股东回报。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监管要求,在综合考虑经营发展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当前及未来盈利模式、资金状况、融资环境等诸多关键因素的基础上,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夯实回报制度基础。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及股份回购规划,合理提升分红比例与股息水平,提高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及时性与可预期性,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提升信披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有效信息,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公司累计发布定期报告4份(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临时公告83份,披露了主要经营数据、关联交易、对外融资、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公司于2025年4月披露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阐述了公司对于公司治理、员工权益与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所秉持的理念、推行的工作与达到的成效。
此外,公司通过投资者联系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元化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年内,公司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问题33个,回复率100%;召开业绩说明会2次。公司在恪守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向投资者传递公司所处行业态势、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重要信息,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四、规范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企一体推进,压紧压实法人治理层、各级“一把手”及重要岗位等“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深化廉洁从业教育与风险防控,持续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建设。同时,公司纪委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从严纠治“四风”,筑牢合规经营与廉洁自律的坚实防线。
2025年度,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稳步推进监事会改革,并于年内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实现从董事会和监事会二元化监督机制向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一元化监督机制的转变。同时,公司有序落实《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能力建设,增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年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8次,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等议案;组织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与总结进行沟通、组织新任独立董事实地走访调研公司部分在管项目。公司努力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积极推动独立董事履职、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着力厚植合规文化底蕴,每月定期向全体董监事发送《光大嘉宝董监通讯》,及时传达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及监管政策动态。此外,公司还组织董监高积极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筑牢和强化“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推动公司治理更加规范高效。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是基于行动方案以及公司执行情况而做出的评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宏观经济、政策法规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6-008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上午以“现场+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嘉定新城大厦(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扬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经营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
(一)《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6-009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逐项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不转增)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公司经营需要及未来转型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公司需要通过留存部分资金以便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增强公司及在管项目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6-010号公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6-011号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并废止其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