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38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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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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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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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制定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建军先生、居理先生、李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曾祥飞女士、许郭晋先生、方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曾祥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三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其中,许郭晋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祥飞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方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建军先生: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业自动化专业。1995年7月至1997年10月,任海南陇海压铸厂车间副主任;1997年11月至1999年3月,任上海旭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1999年4月至2000年10月,任上海汉石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任上海屹衡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上海铨友液压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2月至2020年5月,任上海众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上海众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上海宽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2年11月,任安徽华辰磁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安徽众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安徽华辰磁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狮门微电子(温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湖北众辰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广州众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上海众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上海众辰智能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3月至今,任江苏三木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浙江贝托传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居理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电气工程专业。1995年6月至1996年10月,历任上海新沪钢铁厂、上海新沪钢铁有限公司工程师;1996年10月至1998年5月,任艾默生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1998年6月至2006年10月,任三菱电机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工业控制部经理;2006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雷乐士(上海)电源系统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9年1月至2010年7月,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部门销售总监;2010年7月至2020年5月,任上海众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8年8月至2022年11月,任安徽华辰磁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湖北众辰电气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5月至2024年9月,任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销售总监;2024年9月至今,任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李江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2004年7月至2013年2月,任维谛技术有限公司高级行销经理;2013年3月至2020年5月,历任上海众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研发总监;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任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20年10月至2024年9月,任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研发总监;2024年9月至今,任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销售总监。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曾祥飞女士: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方向)专业。2009年7月至2019年1月,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2019年1月至今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会计系系主任;2023年11月至今,任安徽海螺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许郭晋先生: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理论专业。2008年7月至今,历任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合伙人、律所主任。
3、方田先生: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2009年2月至2024年6月,任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正高级);2024年7月至今任安徽工业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回避表决,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有关方案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0,000元/年(税前)。
(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2、薪酬标准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及绩效考核情况领取相应报酬。
3、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一2026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4、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因免职、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5、制订及生效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或修订,经股东会审批后生效。
二、高管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一2026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免职、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五)制订及生效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或修订,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及该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7,0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7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3、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4、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25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4月29日完成登记。
6、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00Z2615)的相关数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7,500股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95元(含税)。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1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0。
公司董事会将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为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0.36元/股-0.1695元/股-0.121元/股≈20.07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117,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与回购注销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与内容,以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与回购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及该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7,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6-018)。
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17,000.00元,总股本将减少117,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8,771,851元减少至148,654,851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48,771,851股减少至148,654,851股。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相关信息
因本次回购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或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合法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合法债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合法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叶新公路3768号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6月6日
3、联系人:徐文俊
4、联系电话:021-57860560-8155
5、邮箱:xuwenjun@zoncn.cn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