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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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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亚会A专审字(2020)0013号),截止2020年3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87.48万元。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387.48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宏辉果蔬仓储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转出后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093.33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截至专项报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宏辉果蔬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6GZAA3B0205),认为宏辉果蔬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宏辉果蔬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辉果蔬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6-012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一)适用范围: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期限:本方案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止。

二、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与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薪酬标准的确定,综合考量同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分管工作差异、年度任务目标、个人综合素质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

1.1 基本薪酬为年度固定薪酬,依据市场薪资水平、职务级别、岗位职责及分管工作予以确定,按月发放。

1.2 绩效薪酬包括季度绩效奖励、年度绩效奖励,以及与公司年度整体经营成果、关键绩效指标及战略目标达成情况等紧密挂钩的递延支付部分。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分期发放,其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现场工作补贴制度,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2026年度公司每位非独立董事到公司及子公司办公地点现场工作每次补贴1,500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半年度结算,每名前述董事的现场工作补贴总额度不超过30,000元/年。

(二)独立董事薪酬结构与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和现场工作补贴制度,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80,000元,独立董事到公司及子公司等办公地点现场工作每次补贴1,500元,每名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补贴总额度不超过30,000元/年,独立董事津贴、补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半年度结算。

上述标准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其他说明

(一)上述人员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6-010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解释19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解释19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6-006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全资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6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名,实到7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桃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芮奕平先生、方新军先生、王军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6.1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6.2 关于2025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12,961.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985,587.5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1,123,266.28元。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608,718,945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52,313.6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五)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议案发表意见: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内容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议案发表意见: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内容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14)。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芮奕平、方新军、王军、顾德斌、王锦武)述职报告》,该项报告还需在股东会上向股东进行汇报。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6-015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及表决权放弃协议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辉果蔬”)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与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共同签署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及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与苏州申泽瑞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申泽瑞泰”)共同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本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本次一致行动及表决权放弃合称“本次权益变动”)后,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35,476,0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26%,其中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48,697,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系股东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和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的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因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的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和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与申泽瑞泰共同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姓名:黄俊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021963********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金霞街道***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玉津中路13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郑幼文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1021965********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金霞街道***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玉津中路13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

黄俊辉先生与郑幼文女士为夫妻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姓名:郑永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1111983********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

姓名:郑少娜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821981********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5

姓名:林尤桂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091981********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合计持有宏辉果蔬股份114,054,9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股)的18.74%,其中,黄俊辉先生持有宏辉果蔬股份100,707,2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股)的16.54%,其中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32,260,944股,郑幼文女士持有宏辉果蔬股份13,347,6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股)的2.19%。郑永强先生持有宏辉果蔬股份8,399,4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股)的1.38%;郑少娜女士持有宏辉果蔬股份7,543,3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股)的1.24%;林尤桂先生持有宏辉果蔬股份5,478,2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股)的0.90%。

三、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与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于2026年4月23日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在行使宏辉果蔬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即各方达成在该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关系。在本次权益变动后,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将合计持有公司135,476,0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俊辉先生与申泽瑞泰于2025年6月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为保证在相关股份转让完成后申泽瑞泰能够对宏辉果蔬实现控制,黄俊辉先生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将其持有剩余股份中的部分股权所拥有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全部放弃,以确保黄俊辉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宏辉果蔬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始终不超过8%。基于前述约定,同日黄俊辉先生、郑幼文女士与申泽瑞泰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鉴于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于2026年4月23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控制的宏辉果蔬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已超过宏辉果蔬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8%。黄俊辉先生、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与申泽瑞泰于2026年4月23日重新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黄俊辉先生自该表决权放弃协议生效之日起永久放弃行使其持有的剩余宏辉果蔬股份中86,778,557股股份(占宏辉果蔬总股本的比例为14.26%)所拥有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原协议自该表决权放弃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和持有表决权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系黄俊辉先生、郑幼文女士与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结成一致行动人,各方持股比例未发生改变。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黄俊辉

乙方:郑幼文

丙方:郑永强

丁方:郑少娜

戊方:林尤桂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以下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1、一致行动的原则

1.1 各方均应当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宏辉果蔬章程的规定,履行股东的义务和职责。

1.2 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宏辉果蔬章程的规定,涉及属于宏辉果蔬股东会职权,须由其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各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均应当保持一致。

2、一致行动的准则

2.1 任何一方在向宏辉果蔬股东会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之前,均应当与其他各方协商并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方按照持股数量在一致行动人的范围内表决,各方应当执行半数以上一致行动人的意思。

2.2 各方应当在宏辉果蔬股东会召开前,就会议拟审议事项进行会商,并就投票表决的立场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方按照持股数量在一致行动人的范围内表决,各方应当执行半数以上一致行动人的意思。在行使其表决权时,各方应当严格按照会商达成的立场投票。

2.3 任何一方委托他人出席宏辉果蔬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的,必须委托本协议的一方代理,不得委托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代理。委托时应当按照第2.2款所述的会商达成立场,在委托授权书中对会议审议事项逐项作出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2.4 任何一方在股东会特定议案表决权行使上应予回避时,其他一致行动人均应回避表决。

2.5 各方承诺严格履行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所赋予一致行动人的义务。

2.6 各方承诺不与宏辉果蔬其他股东签署任何其他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

3、一致行动关系有效期

3.1 本协议项下各方一致行动关系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止。

4、其他

4.1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补充、更改或解除均必须制作书面文件,并由各方共同签署。

(二)《表决权放弃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黄俊辉

甲方2:郑幼文

甲方3:郑永强

甲方4:郑少娜

甲方5:林尤桂

乙方:苏州申泽瑞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甲方1、甲方2、甲方3、甲方4及甲方5合称为“甲方”,甲方、乙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1、表决权放弃

1.1 甲方1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永久放弃行使甲方1持有的宏辉果蔬股份中86,778,557股股份(占宏辉果蔬总股本的比例为14.26%)所拥有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因上市公司实施转增、送红股导致放弃表决权对应的股份数量增加的,则前述新增的股份的表决权等也随之全部放弃行使。本放弃表决权之股份优先于其他流通股予以减持。除非经乙方书面豁免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认可,前述表决权放弃安排不可撤销或终止。

1.2 甲方保证,在上述表决权放弃生效后,甲方合计控制的宏辉果蔬表决权占宏辉果蔬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始终不超过8%。

2、声明、保证与承诺

2.1 甲方于此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2.1.1 甲方系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1.2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生效后,即对甲方构成可予执行的文件;

2.1.3 甲方签署、交付并于本协议生效后履行本协议不会:(1)导致违反目标公司组织文件的条款;(2)抵触或导致违反、触犯其为一方当事人、对其有拘束力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判决、裁决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者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下的违约;(3)导致违反任何适用法律;

2.1.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次表决权放弃不可撤销,甲方1不得单方面撤销、终止、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解除本协议约定之表决权放弃。

2.2 乙方于此向甲方做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2.2.1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生效后,即对乙方构成可予执行的文件;

2.2.2 乙方签署、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或者对乙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判决;

2.2.3 乙方签署、交付并于本协议生效后履行本协议不会:(1)导致违反其组织文件的条款;(2)抵触或导致违反、触犯其为一方当事人、对其有拘束力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判决、裁决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者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下的违约;(3)导致违反任何适用法律。

3、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纠正措施,且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应赔偿和承担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4、其他

4.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甲方1、甲方2与乙方于2025年6月13日签署之原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甲方1与乙方签署之《股份转让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中关于表决权放弃的相关约定或表述与本协议约定或表述存在差异或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4.2 本协议一经签署,除非经双方共同书面同意或本协议另有约定,不得变更或解除或终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与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股东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5,476,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6%。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因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的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系股东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和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的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申泽瑞泰于2026年4月23日共同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黄俊辉先生放弃行使其持有的宏辉果蔬股份中86,778,557股股份所拥有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控制权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6-011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725.73万元,合计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10%。具体如下:

注: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按照相应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预期信用损失。

因此,公司对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7.6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450.53万元,其他应收款77.16万元。相关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公司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提取相应跌价准备198.04万元。

三、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本次共计核销5.90万元,系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辉食品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已无法收回,前期已计提减值准备2,950元,现做核销处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25.73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9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准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次核销资产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6-014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夯实主业根基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生鲜产品服务商,历经多年发展,聚焦主业、深耕实业,涵盖果蔬产品服务、速冻食品经营、食用油经营、肉类贸易等业务,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以适应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开创企业新局面。

在果蔬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优化种植、收购、仓储、加工和配送等各个环节,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和技术创新,强化果蔬品质和供应链的稳定性,不断提升整体运营效率。聚焦果蔬产品品质管控,优化现有业务布局,拓展优质客户资源,丰富果蔬服务品类,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市场竞争力,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食品产业方面,公司将加速推动产能建设,加快食品板块业务整合,梳理业务架构,优化产品结构,聚焦高盈利品类,强化成本管控与运营效率提升,推动食品板块实现盈利稳步增长,成为公司业绩补充的重要支撑。

2026年,公司将以“稳中求进、提质增效”为总基调,持续深耕果蔬主业,强化供应链优势,提升核心产品竞争力;加速食品板块的整合与优化,提升其盈利能力;依托产业资源,谨慎探索与主业协同的增量领域,为公司寻找新的增长曲线;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面提升整体运营质量,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围绕长期可持续发展,着眼于股东短、中、长期利益维护,根据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目标、资金成本及盈利能力等因素,在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积极实施相关分红方案,给予投资者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公司将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在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的变动情况,及时贯彻落实有关现金分红的工作要求,维护广大投资者自身的权益价值。

三、提升信息披露能力,增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持续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高标准推进信息披露工作,优化披露内容,提高披露文件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

2026年,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丰富沟通渠道与形式,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常态化召开3次)、上证e互动、股东会、投资者交流会、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样化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切实保障投资者沟通渠道顺畅,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另外,公司也常态化通过图文、视频、官方公众号等形式,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样、全面的宣传互动方式。

四、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将以控制权变更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优化治理结构,压实各主体责任。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在战略决策、风险控制、审计监督等方面的专业作用,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慎稳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针对资金使用、供应链安全等核心风险点建立专项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及时发现并整改内控缺陷。

(二)强化合规管理,提升治理效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将本方案实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考核,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发内生动力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不断强化其合规履职意识,提升其合规履职能力,引导“关键少数”严守履职底线,强化责任担当。

2026年,公司将通过专题培训、监管政策解读、案例分享等方式,督促“关键少数”持续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提升规范履职能力。完善董高薪酬体系,实现薪酬与公司发展、股东回报紧密挂钩。建立健全绩效薪酬追索机制,对董高因履职不当、违规操作导致公司损失的,依法追索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同时优化激励考核体系,引导董高聚焦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六、其他事宜

公司将在积极履行本行动方案的基础上,持续评估实施本方案的相关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经营质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实现公司的价值,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的初步规划,旨在向投资者传达公司

提升质量、回报股东的决心和方向,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方案的实施

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