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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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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3、登记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下石工业园区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重

联系电话:0433-6340999

传真:0433-6340999

电子邮箱:zhengquanbu@yalian.info

联系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下石工业园区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95”。

2、投票简称:“亚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证券代码:001395 证券简称:亚联机械 公告编号:2026-019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8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87号)同意,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81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并于2025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价格为19.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13.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4,351,532.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783,267.8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5)第54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606,711.59元,其中128,428,830.21元用于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77,881.38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等作出规定,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三方就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2月10日与亚联机械制造(山东)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四方就公司“亚联机械人造板生产线设备综合制造基地项目”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严格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

(1)上表中序号1、3对应银行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序号2对应银行账户为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余额中含已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通知存款2.11亿元;

(2)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相差0.01元,系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凭发票支付剩余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计算和发行费用实际支付金额存在尾差所致。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2025年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1395 证券简称:亚联机械 公告编号:2026-020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中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等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期限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因换届、改选、补选或者增选等原因而产生的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方案的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及构成

(一)董事薪酬标准及构成

1、董事长薪酬:10万元/月。

2、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同时根据经营任务目标及其完成情况,可以设立专项奖励。

1、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由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福利等组成,按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确定,不参与绩效考核,其中津贴、补贴主要指工龄和职称津贴、高温补贴、通讯补贴等;福利主要指生日或节日礼品、礼金。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为:总经理王勇4.80万元/月;副总经理杨英臣3万元/月;副总经理路世伟2.68万元/月;副总经理郭燕峤2.68万元/月;副总经理刘志谨2.68万元/月;财务总监孙学志2.6万元/月;董事会秘书张世骏2.6万元/月。

2、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主要为年终绩效薪酬。该绩效薪酬以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为依据,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具体核定与发放,其占比将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另行拟定,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此外,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公司可以设立其他临时性的专项奖励,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三、其他事项

1、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津贴等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年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395 证券简称:亚联机械 公告编号:2026-012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25年度为基准。

2、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702.84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310.19万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未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2,311.78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647.45万元,股本基数为8,724万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3,647.45万元。

3、经审计,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资本公积金为42,249.77万元。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8,72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724万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617.2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变更为11,341.20万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后续分配。

5、本年度,除上述拟实施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外,公司未实施其他现金分红,也未以现金为对价实施股份回购。上述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46.65%。

(二)股本总额变动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在本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和转增的股本基数,按照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截至目前尚未达到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并结合本次现金分红情况和本年度财务指标,公司目前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风险。公司上市后的相关财务数据和指标情况如下: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本次拟定的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中现金分红金额为8,724万元,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46.6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后确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有合理性。

2、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末,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8,503.10万元和29,164.3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54%和13.51%,均未超过50%。

三、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395 证券简称:亚联机械 公告编号:2026-013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9家,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洪跃,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大进,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桂花,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拟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复核多家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年报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平均收费标准,并结合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变化幅度应当不超过20%。

内控审计费用定价参考年报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执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其意见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中兴华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其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年报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平均收费标准,并结合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变化幅度应当不超过20%。内控审计费用定价参考年报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执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上接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