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5年6月26日,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该等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期末账户余额中1,600.00万元为申购结构性存款而圈存冻结,使用受限

注2:期末账户余额中1,400.00万元为申购结构性存款而圈存冻结,使用受限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实现的效益体现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缓解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单位: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暂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专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本年度,本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694.46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江苏华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江苏华辰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华辰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部分未达标、不能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24,11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部分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12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高爱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5年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5年3月5日。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7、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

8、2026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9、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部分未达标、不能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24,11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三)激励对象离职”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由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因此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9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因业绩考核部分未达标而回购注销

①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均为2025年、2026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其中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为摊销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前的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任一触发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由上述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综合考虑得出,计算方式如上所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256,436,538.40元,介于触发值和目标值之间,X1系数为80.61%;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为摊销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前的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触发值,X2系数为0%;由此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为40.31%。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部分未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将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三个年度内的个人表现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激励对象按照公司业绩考核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9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A,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1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8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

综上,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部分激励对象未达标,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34,117股。

(二) 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激励计划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2、回购价格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2)调整结果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12.45-0.2=12.25元/股

综上,结合上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就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的3名对象所持合计9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拟按12.25元/股对该等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就因公司层面或个人层面业绩考核部分未达标而需回购的834,117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拟按12.2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该等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1:本次变动前的股权结构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基础;

注2:上述表格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况,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规定执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前述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4月23日,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林飞,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争强,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翔,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85万元,本次收费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等要求,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相应评选政策和流程,并履行相关的评议和监督等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全面审慎核查,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独立性与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规范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各项工作,业务能力与服务质量良好。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拟对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金融资产相关项目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与估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1-12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976.1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6,976.13万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1-12月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6-026

转债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24,11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以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为基础且仅考虑前述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165,163,897股减少为164,239,78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股份总数、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每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2、申报登记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区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16-85056699

4、邮箱:hc@hcbyq.com

5、联系人:赵青

6、请在信函封面/电子邮件名称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显示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追认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投资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专业机构的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

●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追认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审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自有经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及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共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

(三)委托理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额度使用期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而定)审议通过新额度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

(五)授权内容: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审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本次追认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过程中发现,因具体经办人员工作疏忽,在办理自有资金理财产品购买业务时出现金额核算偏差,导致2025年8月11日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当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额为32,270.00万元,超出董事会授权使用额度7,270.00万元。公司已于2025年8月12日赎回相关理财产品。本次事项未造成公司自有资金损失,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就本次超出授权额度的投资理财事项履行追认程序。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后续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同时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追认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而定)审议通过新额度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同意对前次超出授权额度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予以追认。公司已及时终止相关投资并赎回理财产品,本次事项未造成公司自有资金损失,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及风险提示

尽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现金理财管理标准》,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原则、范围、权限、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同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专业机构。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董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孝金、杜秀梅和蒋硕文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就《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该薪酬方案考虑了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整/年(税前),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不足一年者按比例逐日计算。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股东会并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另行支付。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领取具体岗位对应的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具体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绩效年薪总额、个人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及绩效系数浮动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兑现,并实行延期支付机制,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最终确定。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6-024

转债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华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10.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登《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0.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孝金、张晨晨、张孝保、张孝玉、张孝银、杜秀梅、蒋硕文、耿德飞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华辰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股东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至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二)联系电话:0516-85056699

(三)传真:0516-85076699

(四)E-mail:hc@hcbyq.com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3,212,725.39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5,163,8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774,584.5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20%。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5,163,8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66,065,55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1,229,456股(仅考虑前述转增股本的情况;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上接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