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0版)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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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57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4),批发和零售业(1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农、林、牧、渔业(1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0),建筑业(10),房地产业(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采矿业(7),金融业(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综合(4),卫生和社会工作(1),住宿和餐饮业(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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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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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伟海,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莱宝高科、申昊科技、盈方微、亚太股份、春晖智控、斯菱智驱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2]签字注册会计师:芷琳,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春晖智控等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勤,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凌云光、福元医药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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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参考市场定价,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公司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58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同),其中年报审计服务费用4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15万元。如因公司重组、收购等原因审计范围、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鉴于其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288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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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5、上述议案2.00、议案3.00、议案6.00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4.00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上述议案5.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7、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288号;
邮编:312300;
传真号码:0575-82158515。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峰;
联系电话:0575-82157070;
传真号码:0575-8215851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288号;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3、《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43;
2、投票简称:春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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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3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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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5月13日16:00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