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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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5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计-31.5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本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3,309.78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每年末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65.63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528.59万元,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减少5,528.59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为减少3,498.59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11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343,800.61元,母公司净利润229,920,892.6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992,089.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40,513,507.45元,减去2025年已实施的2024年度分配利润76,493,253.98元,加上2025年度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华工激光工程有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8,562,666.94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79,511,723.8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588,409,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合计分配现金117,681,929.20元。本次预计分配金额(含税)占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8.75%。
如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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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薛德龙先生、张冬梅女士、王中营先生、薛亚辉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吉凯恩”)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不超过8,500万元(含税),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2,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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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26年1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联营企业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59%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原吉凯恩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6年1月16日发布的《关于收购联营企业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59%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1月31日,上述交易正式完成交割,中原吉凯恩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再是公司关联方。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向中原吉凯恩采购制动鼓等产品的发生额合计1,132.09万元,销售气缸套等产品的发生额合计442.06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无需经董事会审批。
(四)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所必需且已持续开展的业务,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15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需求,公司拟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公司拟同意就上述授信和其他事项授权董事长和相关业务负责人决定,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由股东会、董事会另行做出决议的担保或者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到期终止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授权额度。此次对外担保预计涉及非全资子公司的,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如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有效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决定,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对子公司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其他担保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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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第三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薛亚辉
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83MA40TKKD0T
经营范围:内燃机活塞及零部件生产销售;汽车动力系统研究开发;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外)。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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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创路68号7幢
法定代表人:薛亚辉
注册资本:9,777.777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1U3P7N
经营范围:汽车电子零配件、汽车电控系统、汽车仪器仪表、车联网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零配件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股80.21%的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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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飞德利特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idelity Auto Components(Thailand)Co.,Ltd
注册登记编号:021556700224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地址:Highway3143 road, Tambol Nong Lalok, Ban Khai District, Rayong Province, 21120
注册资本:70,000万泰铢
主要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氢燃料电池系统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模具制造;机械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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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上述被担保人的银行授信及其他融资机构对外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时,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并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6,000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4.88%;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00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1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需求,可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该事项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由于各被担保方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下属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有助于促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18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解释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公司仅执行与自身业务相关的条款,未涉及无需适用的条款。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22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薛亚辉先生、财务总监王金艳女士、董事会秘书朱会珍女士、独立董事裴志军先生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为提升投资者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进入“业绩说明会提问预征集”界面(http://irm.cninfo.com.cn/interview/collect/questionCollect),输入公司股票代码后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1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财务投资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
2、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
3、投资品种
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6、与受托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审议程序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收益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2)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委托理财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制度要求进行委托理财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性文件,对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具体风险控制和监督措施如下:
①公司财务部对委托理财资金运用的活动应当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资金发生变动当日应当出具台账,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并及时将委托理财信息报送公司证券部门及相关部门;公司证券部门对委托理财运作情况进行监控,并负责相关委托理财事宜的信息披露;公司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委托理财资金的监管;公司内审部门每半年对公司委托理财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资金风险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委托理财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委托理财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④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委托理财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⑤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流动性较高,风险适度的产品。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适度的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情形下做出的,有利于丰富投资渠道,提高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影响;公司已经建立健全《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审批权限、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最近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合计余额为15,0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28%,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4.00%。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16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授信及担保情况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内配”)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此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为不超过24个月。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情况
鉴于前次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临近到期,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满足公司出口产品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原内配集团轴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瓦公司”)以部分自有房地产为本次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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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抵押物基本情况
公司及轴瓦公司将持有的位于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等8宗工业用地及地上16栋建筑物进行抵押,其中建筑物总面积为193,287.4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29,004.36平方米,评估价值共计42,580.24万元。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抵押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授权董事长薛亚辉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情况
1、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亚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588,409,646元整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模具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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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中原内配集团轴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亚辉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动机轴瓦、翻边瓦、止推片、衬套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支持,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
注册地址: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股84.67%的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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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轴瓦公司以自有房地产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出口产品的融资需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进行,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抵押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抵押担保事项。
四、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双方签署合同日起不超过两年。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最终实际融资及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19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50.00 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等。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所2025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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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周永生,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立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许文静,202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立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吴可方,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系按照立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立信所作为国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本次拟续聘立信所承办公司2026年度审计等法定业务及其它业务,该事项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业务人员证件资料。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23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2026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周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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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公司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王仲先生、裴志军先生、张金睿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以上议案中《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特别决议,应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截至2026年5月8日下午三点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皆可参加本次会议。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6: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26层中原内配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朱会珍、证券事务代表闫辉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
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邮编:450000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8
2、投票简称:中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2026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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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