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7版)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账户已于2025年7月2日注销,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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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账户已于2025年6月27日注销,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年度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4,000.00万元,赎回本金人民币8,000.00万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20.0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年度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0,000.00万元,赎回本金人民币21,800.00万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116.4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5月。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39,810.00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9,477.25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35,477.25万元),并计划于2025年6月建成。“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成全面达产后,公司将新增K-90全自动转杯纺纱机年产量100台、C-50托盘式自动络筒机年产量80台、TT-868特种高速剑杆织机年产量120台及智能控制系统年产量3,000套。截至2025年6月1日,“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22,314.5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19,461.46万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泰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由35,477.25万元调整为19,461.46万元)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17,395.50万元(为截至2025年6月1日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的首发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4,929.15万元(包含本金及该账户至销户时止的利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12,532.17万元(包含本金及该账户至销户时止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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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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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10万元/年,按年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并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岗位确定,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基本薪酬占年度薪酬的50%,按月平均发放。
绩效薪酬占年度薪酬的50%,其中10% 与公司2026年度整体经营业绩挂钩;40% 与分管业务板块业绩及管理职能履职情况年度考核挂钩。绩效薪酬以月度预发和递延支付相结合方式发放。每月预发指每月预发绩效薪酬的70%。递延支付是指年度应发绩效薪酬的30%递延至下一年度,待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及最终绩效考核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下列税费从工资奖金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3、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62%,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孙)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上述主体业务顺利开展,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明细情况见本公告“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资方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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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买方信贷业务是指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对部分客户采用按揭贷款方式销售设备,即客户向银行申请办理设备按揭贷款,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客户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及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基本情况见附件。被担保客户基本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内容及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及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69,000.00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6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654.38万元(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68.3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86.08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7%。2025年度,公司因买方信贷业务担保代偿金额为211.42万元,该部分已计提相应坏账准备,财务数据整体影响较小。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被担保子(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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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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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公司国际贸易业务涉及大额外币收款,且公司持有一定数额的外币资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及工具: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等业务。
3、交易场所:交易对手为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预计任一交易日合计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国际贸易业务涉及大额外币收款,且公司持有一定数额的外币资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预计任一交易日合计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等业务。交易对手为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和4月23日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价格变动导致亏损的风险。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货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已审议批准的额度。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9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29,550.00万元,并于2023年1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泰坦转债”,转股期限为2024年5月6日至2029年10月24日。
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泰坦转债”累计转股242,945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1,604.1091万股增加至21,628.4036万股,注册资本由21,604.1091万元增加至21,628.4036万元。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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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535,288.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89,964,711.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81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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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6年4月13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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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为研发场地的购置和装修、检验检测设备及设计分析软件的采购。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确保项目质量和满足实际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对采购方案进行调整优化,适当缩减了部分软件及设备的采购数量,合理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175.96万元(为截至2026年4月13日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后续以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募投项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更好地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系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2025年度实际交易情况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其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新昌县泰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酒店”)之间发生采购会务、住宿等酒店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据统计,公司2025年完成日常关联交易388.52万元,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宥融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26年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泰坦酒店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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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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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新昌县泰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其新
5、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足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棋牌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4日
8、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泰坦酒店总资产5,688.79万元,净资产-7,890.29 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1.55万元,净利润-616.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泰坦酒店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其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项规定的情形,形成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泰坦酒店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运作规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泰坦酒店发生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对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涉及采购会务、住宿等酒店服务事项,关联交易的价格均按照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严格执行市场价格。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泰坦酒店签订《消费协议书》。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公司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结算,将按照经董事会审批的关联交易额度内与泰坦酒店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是确切必要的,有助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且付款条件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核查,2025年度,公司实际向关联方新昌泰坦国际大酒店采购会务、住宿等酒店服务共计388.52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6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我们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宥融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消费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高于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和贸易融资等。其他条款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上述融资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
如根据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抵押、担保等,应根据抵押担保等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3036.shtml)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宥融先生、财务总监潘孟平先生、董事会秘书潘晓霄女士、独立董事吉瑞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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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0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小金先生,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9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沈利刚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鲍杨军先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1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提案9.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4、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年度工作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会议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及传真应在2026年5月1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晓霄;
联系电话:0575-86288819;
联系传真:0575-86288819;
联系邮箱:ttdm@chinataita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500。
6、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36”,投票简称为“泰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