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6-015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集团”)持股比例由73.65%被动稀释至72.78%,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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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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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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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公开发行了3,691,35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6,913.5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2.20%、第六年为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9号文同意,公司36,913.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港转债”,债券代码“111013”。
根据相关规定和《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已发行的“新港转债”自2023年9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9.18元/股,最新的转股价格为8.67元/股。
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21日,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新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67元/股的130%(即11.27元/股),已触发“新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港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新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港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新港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三、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2日,“新港转债”累计转股10,402,157股,公司股份因可转债转股总数增至410,853,157股。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22日期间,因“新港转债”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由406,023,466股增加至410,853,157股,公司控股股东越盛集团持股比例由73.65%被动稀释至72.78%,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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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新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新港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