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00 公司简称:祥和实业

债券代码:113701 债券简称:祥和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电子元器件需求维持增长

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发布的《2025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预计2025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规模约为645.5亿元,同比增长5.1%,至2029年市场规模将达到773.4亿元,2024-2029年五年平均增长率约为4.7%。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商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及中国台湾,骨干企业包括贵弥功、江海股份、艾华集团、尼吉康、松下、红宝石等。其中,日本制造商约占全球38%的市场份额,中国本土企业约占全球42%的市场份额。

从应用领域来看,电力及能源是铝电解电容器用量最大的应用市场之一,其在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规模总额中的比例约为30%;汽车电子是铝电解电容器另一个主要应用领域,其在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规模总额中的比例约为21%;应用于家用电器上的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规模约占总额的19%。此外,计算机、通信设备、工业、医疗设备等均为铝电解电容器的主要应用市场。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光伏、5G通信、风电、具身智能等新兴朝阳产业快速发展,为铝电解电容器行业注入强劲需求动能,开辟广阔增长空间。

2、铁路新建及维保共同推动需求增长

根据国铁集团公布信息,2025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015亿元,投产新线3109公里,其中高铁2862公里。截至2025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6.5万公里,其中高铁营业里程突破5万公里。根据规划,到203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18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6万公里左右。届时,战略骨干通道将全面加强,“八纵八横”高铁网系统成网,区域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货运网络能力大幅增强,铁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支撑能力将全面增强。到2035年,建成更高水平的世界一流铁路,为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大支撑。

随着既有高铁线路运营年限逐年增加,高铁扣件逐渐老化,为了确保铁路运行的安全,根据现行标准,高铁线路经7亿吨通货量及经10年运行后,需要对铁路扣件进行更换和维护。以及随着常态化按时速350公里高标运营的推进,高铁扣件的更换维护需求市场将逐步扩大。

3、铁路智能化检测装备需求大

根据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对《中国制造2025》关于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要求的解读,我国要借助大数据系统和云服务技术,促进研究设计、生产制造、检测检验、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向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开展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基础研究和绿色智能装备研制,提升轨道交通加工、检测装备国产化、自主化水平。《“十四五”铁路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探索具备全面感知与泛在互联能力的智能装备关键技术。探索基于无人机、检测机器人等的智能巡检技术。

截至2025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6.5万公里,其中高铁营业里程突破5万公里。庞大的铁路线路设备,需要大量的养护工作。轨道检测设备作为我国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保障之一,在我国不断深化交通强国建设的过程中,上述国家及产业政策对于轨道检测设备不断推进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线路轨道检测机器人等智能化轨道检测设备能够自动完成轨道几何尺寸检测、轨道病害检测、轨道动态性能检测等工作,凭借高效、准确、安全等优点,解决了人工检测效率低、劳动强度大、主观性强等问题,成为了铁路检测设备的发展方向。

4、高分子改性材料市场持续向好

高分子改性材料是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我国重点发展的科技领域,是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高分子改性材料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进一步提到,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培育壮大相关产业发展新动能。因此,高分子改性材料作为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受到多项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2025年,全球高分子改性材料PA66消费量约320万吨,主要用于工程塑料等领域。预计到2030年,国内PA66消费量将提高到115万吨,2024-2030年年复合增长率为8%。

5、无人机市场持续看好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无人机行业发展与创新,《“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等政策,为无人机行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市场前景。

无人机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进步显著,政策环境良好,应用领域广泛。无人机在多个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和深化。在军用领域,无人机已成为侦察、打击和通信中继等任务的重要装备;在民用领域,无人机则广泛应用于农业植保、地理测绘、巡检应急、物流运输等多个领域。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应用场景的拓展,无人机行业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并为各行业带来更多的创新和变革。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子元器件配件、轨道交通相关产品、高分子改性材料、无人机配套产品等研发、生产和销售。

1、电子元器件配件: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应用于铝电解电容器的橡胶密封塞、端子(牛角)电容器盖板,表面贴装铝电解电容器用底座、汽车专用贴片电容耐振动底座,以及空调压缩机过电保护器用电子底座等。

铝电解电容器是使用铝外壳、正极铝箔、负极铝箔、电解纸、电解液、橡胶密封塞(或盖板)、引出线、底座等材料制造而成的储能元件,在电路中用于调谐、滤波、耦合、旁路、能量转换和延时等。橡胶密封塞、盖板是铝电解电容器的主要密封和绝缘材料,是影响电容器寿命和可靠性的重要部件。底座产品是将片式电容器牢固坐立在线路板上防止振动,同时给电容器散热的一个重要基础部件。相关产品如图所示:

2、轨道交通相关产品之轨道扣件:轨道扣件是将轨道上的钢轨和轨枕(或其他类型轨下基础)联结的零件,又称中间联结零件,其作用是将钢轨固定在轨枕或轨道板上,保持轨距和阻止钢轨相对于轨枕纵横向移动,具有减振和绝缘的功能,给整个轨道结构提供弹性,防止轨道因热胀冷缩产生变形。扣件对于保证车辆在额定的最大载重和最高速度运行时保持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平顺性、安全性和合理的维修周期具有重要意义,是保障列车安全运行的关键零部件,因此铁路扣件系统产品实行严格的准入认证制度,供应商在获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后方可向铁路建设方供货。轨道扣件主要包括铁路轨道扣件和城市轨道交通扣件,具体包括高速铁路、重载铁路、普铁和客货共线等;以及城际、市域、地铁等城市轨道扣件系统。

公司轨道扣件业务有:

一是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高速铁路、重载铁路等轨道扣件非金属部件。轨道扣件非金属部件是保证轨道精度和平顺性的核心部件,对整体扣件的绝缘性能和使用寿命起决定性作用。

以高速铁路轨道扣件为例,非金属部件分为尼龙件、橡胶件、塑料件和WJ8铁垫板下弹性垫板。其中,尼龙件主要包括轨距挡板、绝缘轨距块、预埋套管等;橡胶件主要包括橡胶垫板、复合垫板、绝缘缓冲垫板等;塑料件主要包括轨下调高垫板、微调垫板、铁垫板下调高垫板等。我国自主研发的高速铁路轨道扣件主要包括弹条Ⅳ型、弹条Ⅴ型、WJ-7型和WJ-8型,如下图所示:

二是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可适用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不同线路、不同场景的轨道扣件,以及提供包括枕木在内的整套解决方案。适用于城际、市域、地铁、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扣件系统,部分轨道扣件系统如下图:

3、轨道交通相关产品之铁路轨道综合检查仪:铁路轨道综合检查仪是一款为铁路轨道和道岔检测设计的高精度智能化检测设备。其集成了多种传感器和智能算法,能够实现轨道的几何尺寸及钢轨廓形检查,同时兼具不同类型道岔的框架尺寸、尖轨和心轨检测、轨道巡检等多种检测功能。具有代替人工,检测功能多,效率高,精度高等特点。

4、高分子改性材料: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工程塑料、EVA等改性材料。公司生产的工程塑料具有优良耐磨、机械强度、刚性和耐热等性能,EVA改性颗粒具有质轻、环保、高弹低收缩等特点,主要应用于高端鞋材、公路项目、医疗辅助器材、汽车零部件、轨道交通等领域。

5、无人机配套产品:公司生产的无人机配套产品具有轻质、高强度、耐高温等特点,能够有效提升无人机的飞行效率和续航时间。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模式主要有两种:内部自主研发、与科研院所及行业内企业联合研发。

内部自主研发方面,公司在多年积累的研发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一套系统的自主研发系统,公司研究院(技术中心)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并结合自身的技术优势组织研发工作。公司电子元器件配件、高分子材料产品、无人机配套产品以自主研发为主。

轨道交通相关产品联合研发方面,公司与铁科院等科研院所积极展开合作,实现产研无缝对接,充分利用公司技术力量雄厚、开发迅捷、试产能力强、检测设备齐全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铁科院各类研发课题,并积累了技术创新和技术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特别是海外扣件业务,根据不同项目专门设计研发,包括单个零部件、整套扣件以及含轨枕的成套解决方案。

公司与行业内企业强强联合,研发轨道智能检测装备,应用铁路轨道等不同场景的工业高端检测装备或智能机器人。

2、采购模式

为了防止原材料资金占用过高的现象,公司采用“以销定采为主,适量储备为辅”的采购模式。原材料采购主要是以产品订单情况和基础库存情况为参考依据,根据产品订单的实际情况确定采购量和采购日期,保证为客户按时供货。为避免下游客户约定交付周期短而存货不足的情况,公司一般都会预备一定的安全库存量,并规定每种采购品的备选供应商不少于3个,从而满足在库存量不足时原材料的采购。公司采购业务流程主要包括确定采购需求、通过询价及对比筛选原材料供应商、进行采购审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原材料检验入库、结算等步骤。

公司在执行整套扣件以及含轨枕的成套解决方案合同时,还采用向联合体成员方和合格供应商询价采购等模式。

3、生产模式

公司轨道交通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配件、高分子改性材料、无人机配套产品均采取“接单生产为主,适量备货为辅”的生产模式。公司现有轨道扣件(含弹条)、铁路轨道综合检查仪、橡胶密封塞、底座、盖板、改性材料、无人机配套产品等生产线,各生产线承担不同的生产工序和生产任务。公司严格控制各生产环节的配合情况及衔接进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工艺及岗位操作等管理制度,保证订单产品的质量与交货期。生产部门每月和节日举行安全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检查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公司轨道扣件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须接受扣件集成供应商的驻厂监造,监造过程包括产品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部环节,监造内容包括对采购的原材料品类、生产使用的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及参数、产品检测、包装与储存等项目的验证和监督。

4、销售模式

(1)轨道交通相关产品

(a)国内高铁业务

在高速铁路轨道扣件业务上,轨道扣件金属部件供应商和非金属部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提供各自产品组成整套扣件系统,由一家企业作为轨道扣件集成供应商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各零部件以及扣件集成组合均需要通过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CRCC认证,方有资格参与投标)。

以公司所在的中原利达轨道扣件集成供应商为例,中国铁路设立专线项目公司,中原利达参与其根据中国铁路甲供物资目录举行的招标采购活动,并在中标后与其签订轨道扣件供货合同,与公司签订轨道扣件非金属部件采购合同。中原利达根据铁路专线项目公司的订单要求向公司发出采购订单,公司生产备货后将产品直接发往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在铁路专线项目公司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铁路轨道综合检查仪产品向国内各铁路局采用直销方式销售。

(b)出口业务

在出口业务上,公司主要通过新加坡富适扣对外销售铁路器材和装备。

(c)国内城轨等业务

主要为国内城际、市域等城市轨道交通等市场。

(d)国内维养业务

轨道扣件维修养护方面,公司自主参与各铁路局的零部件招投标。

(2)电子元器件配件、高分子改性材料、无人机配套产品

公司电子元器件配件、高分子改性材料、无人机配套产品,为保证对下游客户的需求反应迅速,公司采用直销方式。在业务拓展阶段,由电子产品业务负责人选择、确定潜在客户,委派业务人员对意向客户进行调研,分析客户对产品的核心需求及服务诉求。入选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录后,与对方签订供货合同或订单。对于多年合作的客户,在保证产品质量与交货周期的前提下,公司根据订单要求直接进行生产、出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13701 债券简称:祥和转债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啸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6-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薪酬

董事会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8万元/人(含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人(含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希琴、余伟平、钟明强回避表决。

2、非独立董事薪酬

董事会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度,外部董事参照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汤啸、汤娇、汤文鸣、徐潇、陈不非、汤家祥回避表决。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董事会确认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逐项审议并提出同意的意见,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方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求决定。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6-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84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775,6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6-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6-028)。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更好地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6-02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13701 债券简称:祥和转债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432,391.0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9,365,958.32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2,936,595.8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4,337,883.1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332,790,246股,扣除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7,000股后,股本数为332,783,2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212,314.1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4.46%,占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56.59%,占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18.57%。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3,212,314.12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8,911,527.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2,123,841.1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3.4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38,911,527.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12,123,841.1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3.41%。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7,000股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除此外,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作出此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13701 债券简称:祥和转债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价格与服务质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13701 债券简称:祥和转债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银行、

信托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的低风险投资理财。

● 投资金额: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祥和实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

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全部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银行、信托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授权内容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将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主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产品期限内,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13701 债券简称:祥和转债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4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775,60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3%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84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775,6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类别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2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12月3日披露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5、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3年1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9人,共计284.50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15,000股。

9、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同意以2023年9月1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0、2023年9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激励对象64名,共计68.3060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24 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88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1,132,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4 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64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382,514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640股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其余全体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41,553股,合计1,980,193股,并同意分别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45元/股、4.18元/股。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200股。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5年7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1,984,393股。

16、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800股,并同意分别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32元/股、4.05元/股。

17、2026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000股。

18、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84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775,600股限制性股票。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1月12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于2026年1月11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综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84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7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本次可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具体如下:

注:1、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系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经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转增股份0.4股后,按比例调整后的合计数量。

2、上述激励对象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上表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考核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共计775,6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相关事宜。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84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775,60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和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 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13701 债券简称:祥和转债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以高分子材料的创新应用为核心,不断拓展其在新兴与关键领域的应用。依托完备的资质、先进的工艺、过硬的质量与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等综合优势,公司发展质效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470.76万元,归母净利润13,443.24万元,同比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

2026年是国家“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扩大经营规模为主攻方向,牢牢把握发展机遇,推动主要经营指标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强化研发投入,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将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置于战略优先位置,在组织、人才与资金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累计3,075.16万元。全年新增专利授权7项,累计拥有专利授权125项。公司在高端装备检测、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取得重要进展,产品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同心多元”发展战略基础得以夯实。

2026年,公司将紧密跟踪科技前沿趋势,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与保障力度,力争在特种高分子材料改性、加工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方面实现突破,拓展其在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场景的应用,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提升治理效能

公司始终严格遵守证券监管法律法规,持续完善治理体系。2025年,公司依据新《公司法》及最新监管要求,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核心治理制度。通过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前置审议职能,以及独立董事在科学决策、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中的作用,并适时启动重大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讨论机制,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得到增强。同时,公司全面梳理内控制度,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并启动“数智祥和”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提升运营管理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

2026年,公司将重点加强“关键少数”队伍建设,提升其合规履职意识与担当能力,严守合规底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升责任意识、规范意识与履职能力,不断完善其与公司、中小股东之间权责清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约束机制。

四、 重视投资者回报,践行可持续发展承诺

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25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预计分红金额7,321.23万元。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占年均归母净利润比例为229.34%。自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分红达2.86亿元,切实让投资者共享了发展成果,也体现了公司回报股东的初衷与稳健的财务实力。此外,公司通过股份回购并注销等方式,提升每股价值,依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

2026年,公司将坚持投资者利益导向,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与经营效率,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严格执行《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在兼顾长远发展战略与资金需求的同时,将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可预期性,切实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五、 深化投资者交流,提升信息透明度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5年,公司通过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积极开展价值传播。在定期报告中,公司强化了对行业趋势、业务进展、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的披露,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充分依据。同时,公司依法合规开展自愿性信息披露,积极向市场传递内在价值与成长潜力。通过积极举办业绩说明会、路演、券商策略会及接待投资者调研等活动,公司及时与市场沟通,传递投资价值,增进投资者认同。

2026年,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增强沟通的精准性与主动性,通过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丰富线上线下交流渠道等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同时,将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团队的专业能力,多措并举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利,切实维护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的初步规划,旨在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提升质量、回报股东的决心和方向,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本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13701 债券简称:祥和转债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000股。

本次公司应注销股份7,000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2,790,246股”减至“332,783,246股”,注册资本由“332,790,246元”变更为“332,783,246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延伸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拟对《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上述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并将在公司完成工商备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