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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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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6-36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债券代码:524739 债券简称:26太阳GK0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估值提升计划”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振市场信心,维护资本市场形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要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5-70)。公司从扩大电站规模、强化创新赋能、优化成本管控、拓展新业务业态等方面不断推动主业发展,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保持现金分红力度和信息披露水平、加强投资者沟通等多种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现将2025年度公司贯彻落实《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建设、收购双轮驱动,扩大光伏电站规模。

把握“双碳”目标下的发展红利期,紧扣国家发改委“136号文”及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政策导向,持续加大光伏发电优质项目市场开拓和资源储备,锚定“质量效益升级”核心目标,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开发和收购两头抓的发展战略,适配“以荷定源”市场新形势,推动光伏电站规模与质量双提升。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战略引领,创新开发模式,拓展新业务布局。深化“高层推动、基层落实、内外共促”开发机制,紧扣地方新政动态调整开发策略,重点布局限电较低、上网电价较高的中东部负荷中心优质区域项目开发,有序加大优质项目资源储备;持续提升项目开发质量,开发工作从“抢资源”“重规模”向“盯需求”“求收益”转变,持续夯实项目度电成本。

二是深耕优质光伏电站项目收购,提质提效打造收购核心竞争力。紧抓行业机遇期,坚持优中选优,聚焦负荷中心周边区域优质光伏电站收购,与业内头部企业深化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加强优质项目合作洽谈,签订预收购协议储备优质资源,确保项目投资效益;同时持续优化内部收购流程,将收购工作纳入精益管理体系,与项目开发、基建、运营全链条协同衔接,缩短收购周期,提升公司在收购市场的竞争力。

三是开拓海外光伏电站市场,聚焦中亚、东南亚、中东欧及非洲市场,项目拓展顺利推进,签署相关购电协议,后续公司将继续推进项目落地。

截至2025年末,公司运营电站规模约7.170GW,较2024年末运营电站规模增长18.01%。

(二)筑牢光伏产品质量防线,加速战略转型。

聚焦182N、210N、210RN等高效电池片,构建覆盖集中式与分布式的量产产品梯队,巩固主流地面电站市场优势,提升单位功率收益与品牌溢价。国内销售渠道持续畅通,海外市场深耕欧洲及亚太等高价值区域。

以组件制造为基础,加快向“智造+服务”转型升级,围绕“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三大场景,打造一站式清洁能源解决服务方案,已实现订单落地。市场推广坚持“价值共鸣、市场共拓、生态共建”原则,推动品牌建设从“传播执行”向“价值经营”纵深发展。

(三)加快数智化技术转化,助力存量增效益。

秉持“数据为基、智能为翼、能效为本”的理念,以“新机制、新标准、新能效”为导向,依托精准的电站运营数据资源,运用高效的分析方法,全力以赴实现“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发电效能”的核心目标。光伏电站全面接入智能运维平台,实现所有运营电站智能数据采集与分析。2025年,所有具备接入条件的光伏电站已接入故障智能诊断系统,电站运维管理效率得到有效提高。2025年度上网电量提高约1951万度(不考虑其他因素)。

(四)持续优化成本管控,提升市场竞争力。

强化从开发到建设实施全流程成本闭环管理,在项目可研、招标和初设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持续优化项目设计方案与设备选型,严控投资边界与造价构成。从严管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关键成本变量,聚焦技术降本、管理提效,系统压降度电建设成本,推动全链条价值提升与投资效益稳定增长。

以生产运维定额体系数据为成本管理抓手,建立“本部-大区”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关键指标,找寻数据异动原因,针对性制定降本方案并推进落实,2025年度度电平均运维成本同比降低15%。

(五)拓展新技术、新业务、新业态,助力企业高速增长

持续加强电池转换技术研究,实验室小面积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光电转换效率成功突破33%,210半片叠层电池效率同步达到29%。

售电业务推进扎实有效,目前7家公司取得购售电资质,签署售电合同29份,合约电量约2.23亿度,与光伏电力生产形成有效协同;着力从人员培养、体系建设、决策辅助平台建设、交易数据管理多方面着手,全面提高公司交易水平,电力交易营销平台开发完成并上线运行,为公司精细化运维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2025年,公司市场化交易部分的平均交易电价同比提高约7.97%。

拓展独立储能、海上光伏等项目形式,目前公司独立储能项目规模合计250MW/500MWh,另取得备案2820MW/7940MWh。

持续探索虚拟电厂业务的可行性及商业运营模式,推进虚拟电厂试点申报工作。

组件回收方面,第一套集装箱式组件回收智能设备完成消缺和验收,累计处理废旧组件约8200块,创收约57万元,第二套集装箱式兼容单双玻组件回收设备已完成研发试制,进入调试阶段。

二、建立、优化长效激励机制

不断深化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强化考核分配“指挥棒”作用,在系统内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运行机制,实行工效联动管理,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体系。持续推进市场化用工机制改革,加强各大区、子公司工资总额、工效联动管理。制定公司本部考核分配运用方案,组织实施调薪运用,建立绩效奖金浮动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子公司经理层成员条块化考核评价,制定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优化工作方案,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建立科技创新长效激励机制,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纳入公司经营考核;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专项奖励;制定研发费用和研发投入激励方案,鼓励各大区、子公司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的探索;建立科技人才库,对科技骨干人才提供更多的政策倾斜。

三、保持投资者现金回报力度和频次

完成2024年三季度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42亿元,占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6.11%。2022至2024年度累计派发现金股利15.14亿元。2025年持续贯彻多次分红方案,2025年三季度现金股利2.47亿元已于2026年1月分派实施完毕,2025年度分红正在筹划。

四、保持高质量信息披露,健全舆情预警防控机制

严格恪守合规底线,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保持高质量信息披露水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逐步增加信披透明度,自愿性公告发布同比增长150%。深交所信息披露评价再获“A”级,实现四连冠。舆情监测、预警机制持续完善,舆情监控系统完成上线且运行稳定。

五、加强多元化投资者沟通

高质量组织并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与,积极参加重庆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形成良好互动,并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上市公司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荣誉称号。开展可转债1v1路演13次,强化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及对可转债项目的认知;开展机构投资者调研和参加分析师策略会15场,及时有效回复“互动易”问题、耐心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严谨回复投资者疑惑、倾听诉求,回复率达100%。

六、合理运用其他市值管理措施,提振市场信心

一是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以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930,100股,占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3,924,442,493股的0.28%,成交总金额49,862,89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是积极沟通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的承诺,承诺日期为自2025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三是努力寻找、沟通潜在战略投资者,以期加强对公司的认可,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共同参与公司的发展。

七、完善治理体系,强化合规运作

2025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稳健,运行顺畅。三会会议(含原监事会)合法合规开展,公司重大事项正确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全部议案均全票通过,决策科学透明、权责明确。会后对决议事项进行督办,确保决议落实到位。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完成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18项,其中《公司章程》中明确撤销监事会,使得治理架构更加精简高效,进一步筑牢公司治理制度根基。本年度,公司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荣誉称号。

八、对本估值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评估

2025年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公司对内深耕提质增效,从生产运营、成本管控、技术研发等多维度精准发力,持续夯实发展根基,提升发展质效,对外秉持稳中求变的策略,不断拓展新技术、新业务、新业态,凭借成熟的经营管控体系与强劲的抗风险韧性,不断提升公司质量。2026年3月,公司股价曾修复至每股净资产以上,扭转了“长期破净公司”局面。

未来公司将以光伏电站业务为根基,强化“国内深耕+海外突破”双循环市场格局,加快构建“光储协同+电力服务+循环再生”三位一体新业务布局并落地,打造公司经济增长第二曲线,逐步向综合能碳服务商转型。多措并举,持续促进公司价值和市值稳步提升。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6-30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债券代码:524739 债券简称:26太阳GK0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董事薪酬参照市场标准,由股东会决定。

在公司任职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管理,薪酬与公司经营整体业绩、个人业绩达成情况等因素挂钩,充分体现效益导向。公司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规定,依据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考核结果进行年度薪酬兑现。

二、在公司任职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依据

(一)薪酬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1.依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2.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3.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4.职位、职责的差异;5.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6.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7.个人专业能力水平。

(二)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福利保障等构成。

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以核定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标准为依据,按月支付。总经理基本年薪与核定的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一致,其他成员基本年薪按照不超过总经理基本年薪的80%核定。

绩效年薪是与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入,以公司业绩考核情况及核定的主要负责人绩效年薪标准为依据,根据个人年度业绩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计算得出。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结合岗位分工、任职资格条件等综合考虑,设置绩效年薪分配系数。总经理绩效年薪分配系数为1.0,其他人员分配系数为0.5-0.8。其他人员兑现平均系数不超过0.8,按照得分排序拉开差距。绩效年薪=董事长绩效年薪基数×(绩效年薪分配系数+绩效年薪调整系数)。

任期激励收入是任期业绩考核评价与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入,以三年为一个业绩考核任期。任期激励收入=∑任期内各年年薪×任期考核评价系数。任期考核评价系数根据任期业绩考核得分与任期综合评价得分加权进行计算。其中,任期业绩考核得分占80%,任期综合评价得分占20%。

三、2025年度考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对在公司任职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主要依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及签订的年度、任期业绩考核责任书确定内容达成情况,形成业绩考核结果。

2025年度业绩考核尚未完成。

四、2025年度薪酬情况(单位:万元/年)

按照权责发生制,2025年应当归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现金薪酬情况如下:

备注:1.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董事薪酬为固定数。

2.因对在公司任职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5年度业绩考核尚未结束,因此其薪酬总额中的奖金(2025年度绩效年薪)为预计数,将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核定最终数据,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关程序。

3.2025年预计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中不包含任期激励收入。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为本议案的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6-39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债券代码:524739 债券简称:26太阳GK0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此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2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节能大厦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9.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00仅审议一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与非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一致,故不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和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26)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05月1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9:00-11: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2。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052461

传真:(010)83052459

电子邮箱:cecsec@cecep.cn

联系人:田帅

5.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若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现场参会时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供核验的,公司工作人员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1”,投票简称为“太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6-38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债券代码:524739 债券简称:26太阳GK0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期权行权期限已届满,2名激励对象合计92,130份期权未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激励对象张会学董事和曹子君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2.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2020年12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74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1年1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获授权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2021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发布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不含预留部分)的登记工作。

7.2021年4月13日至22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并在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10.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4.76元调整为每股4.636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36名调整为134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9,726,700份调整为29,447,520份,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279,180份股票期权。

12.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剔除4家符合调出要求的对标企业,剔除后不纳入新的对标企业。

13.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注销134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0,012,115份股票期权。

14.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134人调整为133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总数量由19,435,405份调整为19,013,005份。

15.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激励对象由133名调整为129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013,005份调整为18,549,307份。

16.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4.636元调整为每股4.527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7.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4.527元调整为每股4.399元。

18.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129人调整为124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总数量由18,549,307份调整为18,035,950份。

19.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124名激励对象人数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985,087份,行权价格为4.399元/股。

20.2024年1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124人调整为121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总数量由18,035,950份调整为17,706,853份。

21.2024年1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中的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24人调整为121人,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由8,985,087份调整为8,820,538份。

22.2024年1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期权的议案》,因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2022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同意公司对其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20%,即32,910份进行注销。

23.2024年7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4.399元调整为每股4.253元。

24.2025年1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4.253元调整为每股4.196元。

25.2025年2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期权250,140份;同意注销4名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85,265份股票期权,注销后,激励对象总数由121人调整为117人,剩余股票期权数量(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数量)由8,853,405份调整为8,068,140份。

26.2025年2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7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068,140份,行权价格为4.196元/股。

27.2025年7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4.196元调整为4.140元。

28.2026年1月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4.140元调整为4.077元。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予以注销。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8,068,140份,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期限自2025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止,预留股票期权可行权期限自2025年4月26日至2026年4月25日止。截至2026年2月,第三个行权期的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期限届满,2名激励对象合计92,130份期权未行权;预留部分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公司拟对上述到期未行权的合计92,130份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截至2026年2月,首次授予部分期权行权期限已届满,2名激励对象合计92,130份期权未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预留部分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意见;

3.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6-37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债券代码:524739 债券简称:26太阳GK0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投资的9个光伏电站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公司计划对募投项目进行整体结项,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约60,823.61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最终补流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后期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永久补流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0,823.61万元,明细情况如下表:

注:1、本文中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2、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在股东会召开之前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节余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548,437.08万元,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投产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承诺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的差异为募集资金到账前已扣除的承销费846.38万元(不含税);2.表内节余募集资金合计数与本次结余募集资金金额的差异11,995.27万元,为公司现金管理收益及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利息收入;3.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履约保证金

为保障项目质量,公司谨慎控制建造及设备采购合同资金支付节点并严格履行,约定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待项目稳定运行满一定年限后支付。截至目前,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保证金余额合计为18,825.82万元,后续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继续支付。

2.部分项目建设规模未达预期

由于“中节能崇阳沙坪9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崇阳98MW项目)及“中节能永新芦溪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永新100MW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土地资源难以落实等因素影响,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保障募投项目投资收益,崇阳98MW项目建设容量调整为86.23MW,总投资由44,872.62万元调减为40,504.31万元,永新100MW项目建设容量调整为90.09MW,总投资由43,618.85万元调减为37,454.94万元,剩余容量将不再建设,剩余募集资金不再继续投入使用。

3.部分设备采购成本降低

受光伏上游行业技术迭代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光伏组件等设备的采购成本较可研编制时有所下降,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4.节约资金使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持续强化项目建设成本管控,并深化新技术融合应用,充分利用资源,合理有效降低项目总支出。

5.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在募集资金闲置阶段,公司依据董事会授权开展现金管理操作,累计实现现金管理收益9,718.91万元;同时,募集资金账户在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利息收入2,276.36万元。上述两项收益合计11,995.27万元。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60,823.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后期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在节余资金全部转出后予以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四、相关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待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完毕后办理账户注销、解除监管协议等相关手续。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承诺在召开股东会前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前述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6-35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债券代码:524739 债券简称:26太阳GK0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4-91),一是要聚焦做强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不断推动主业发展,强化创新赋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二是要增加投资者回报;三是要不断提升信披质量,不断加强投资者沟通;四是要坚持规范运作;五是要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现将2025年度公司贯彻落实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公告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一)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围绕“一保五有”战略目标及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公司开展组件回收与售电业务,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有效拓展海外市场,推动国际化业务。聚焦资产质量提升,强化投资全流程管理,统筹成本、收益与合规,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稳步推进“三智一门户”建设,成功上线智能体平台,推动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同时,坚持“一切成本皆可控”理念,强化费用精细化管理,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围绕现场挖潜实施改善活动,持续优化成本结构,以精细化管理促进降本节支。

(二)不断推动主业发展

1.光伏电站开发与建设方面。

持续加大优质项目市场开拓与资源储备,重点推进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高负荷用电地区项目开发。创新开发模式、拓展项目形式,统筹推进电站收购。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紧盯地方新政动态调整电价评估及投资测算模型,严控投资成本、强化风险把控,加快项目投资建设并强化基建过程管控与竣工验收精细化管理。同时强化市场开发队伍建设,有序开展基建、开发人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全年度稳步推进项目备案、资源储备及海外合作,市场拓展成效显著,市场基础持续夯实。截至2025年末公司装机规模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

当前随着国家发改委“136号文”及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施意见政策的落地,光伏投资市场供需转向“以荷定源”,消纳能力成为项目落地关键瓶颈,市场化交易加剧电价波动,项目收益不确定性显著提升。下一阶段,公司将优先布局中东部项目开发及收购、加大西部优质项目储备,持续降低度电成本、提升项目竞争力,加快已备案项目开工建设,持续关注各地区新能源政策发布,推进相关项目参与项目指标的申报竞配,对宁夏、甘肃、青海等已取得指标项目细化投资条件、确保可行性并适时推动建设。

海外光伏电站市场开拓方面,聚焦中亚、东南亚、中东欧及非洲市场,项目拓展顺利推进,签署相关购电协议,后续公司将继续推进项目落地。

2.光伏产品制造方面。

聚焦182N、210N、210RN等高效电池片,构建覆盖集中式与分布式的量产产品梯队,巩固主流地面电站市场优势,提升单位功率收益与品牌溢价。国内销售渠道持续畅通,海外市场深耕欧洲及亚太等高价值区域。

以组件制造为基础,加快向“智造+服务”转型升级,围绕“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三大场景,打造一站式清洁能源解决服务方案,已实现订单落地。市场推广坚持“价值共鸣、市场共拓、生态共建”原则,推动品牌建设从“传播执行”向“价值经营”纵深发展。

(三)强化创新赋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立足主业发展,落实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一是整体谋划、科学系统布局创新工作。发布实施《科技创新行动工作方案(2025 年版)》,为年度科技创新工作提供系统性指导。

二是深耕基础、持续推动核心技术攻关。实现全系统存量电站智能故障诊断系统全覆盖,智能故障诊断准确率高于95%;已完成第二套集装箱式组件回收设备技术路线研究,确立单双玻组件兼容回收模式,目前设备研发试制已完成,正式进入调试阶段;实验室小面积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光电转换效率成功突破33%,210半片叠层电池效率同步达到29%;电站配储运营模式及高压级联技术研究同步开展。

三是科学规划,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指标。首次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实现公司国家级研发平台“0”的突破;推动太阳能研究院“五有”实体化建设,扩容“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矩阵。

四是善用政策,激发科技创新新动能。用好中央科技成果职务赋权改革试点政策,数字化和钙钛矿两个项目进入该目录。制定《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费用和研发投入激励实施方案》,科技创新热情明显提升;制定《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退役组件回收新业务开展奖励方案》,为退役组件回收新业务的高效推进提供了激励导向与制度保障。完成“能源局三首装备名录”、“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目录”的申报和认定,提升企业在组件回收领域行业影响力。

五是精准施策、提升电力交易管理能力。电力交易营销平台开发完成并上线运行,通过科技手段为交易赋能;紧盯政策变化,建立关键交易政策分析机制,针对136号文有关内容,组织中高层交流,并建立实施细则动态跟踪机制,指导业务开展;提高人员业务素养,广泛开展培训,进行交易复盘,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绿色权益价值,建立系统内绿证销售信息共享交流平台,绿证交易量同比增加30%,销售单价增长60%。

六是纵深推进、实现效能优化管理。创新构建四级效能分类体系,实现电站运行状况精准画像,分层推进深度健康体检,高效推进专项检测,开展能效提升治理,强化闭环精准整改。2025年,累计提升发电量约1951万度(不考虑其他因素),与此同时,落实降本增效工作,降本1731万元。

七是深研政策,推动公司新业态走实走深。深研政策,跟踪市场动态,拓展市场新空间。成立购售电专项工作组,深度分析与专题研讨重要政策,统筹办理全系统售电资质,目前7家公司取得购售电资质,签署售电合同29份,合约电量约2.23亿度,与光伏电力生产形成有效协同,2025年度平均交易电价同比提高约7.97%。持续探索虚拟电厂业务的可行性及商业运营模式,推进虚拟电厂试点申报工作。组件回收方面,第一套集装箱式组件回收智能设备完成消缺和验收,累计处理废旧组件约8200块,创收约57万元。第二套集装箱式兼容单双玻组件回收设备已完成研发试制,进入调试阶段。拓展独立储能、海上光伏等项目形式,目前公司独立储能项目规模合计250MW/500MWh,另取得备案2820MW/7940MWh。

二、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致力于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持续推动投资者回报的稳定与增长。

完成2024年三季度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42亿元,占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36.11%。2022至2024年度累计派发现金股利15.14亿元。2025年持续贯彻多次分红方案,2025年三季度现金股利2.47亿元已于2026年1月分派实施完毕,2025年度分红正在筹划。

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以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930,100股,占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3,924,442,493股的0.28%,成交总金额49,862,89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积极沟通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的承诺,承诺日期为自2025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三、不断提升信披质量,不断加强投资者沟通

高质量组织并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与;积极参加重庆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形成良好互动,并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上市公司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荣誉称号。开展可转债1v1路演13次,强化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及对可转债项目的认知;开展机构投资者调研和参加分析师策略会15场,及时有效回复“互动易”问题、耐心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严谨回复投资者疑惑、倾听诉求,回复率达100%。保持高质量信息披露水平,信披透明度大幅增加,自愿性公告发布同比增长150%,深交所信息披露评价再获“A”级,实现四连冠。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舆情监控系统完成上线稳定运行。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努力寻找、沟通潜在战略投资者,以期加强对公司的认可,共同参与公司发展。

四、坚持规范运作

2025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稳健,运行顺畅。三会会议(含原监事会)合法合规开展,公司重大事项正确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全部议案均全票通过,决策科学透明、权责明确。会后对决议事项进行督办,确保决议落实到位。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完成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18项,其中《公司章程》中明确撤销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等行使,治理架构更加精简高效,进一步筑牢公司治理制度根基。本年度,公司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荣誉称号。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组织控股股东及公司董监高参加专项培训和传达监管精神,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深化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意识。两次组织董事、监事前往项目一线调研工作,深入了解生产经营及市场情况,强化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构建科学、和谐的董事会。

优化完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条块化评价机制,归纳分析子公司经理层成员评价结果,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持续做好考核分配跟踪管控,加强工效联动管理,实施考核结果调薪运用。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开设培训课程,建立内训师队伍,激励年轻人才发挥价值,拓宽人才机遇平台。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6-34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债券代码:524739 债券简称:26太阳GK0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费用分别为210万元、50万元,合计260万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1人。

(三)业务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五)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梁轶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代振强,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聿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2026年审计费用系在2025年审计费基础上,根据公司2025年业务规模变化,按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长1.96%。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和专业方面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能够保护投资者利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续聘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相关协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续聘事项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6-33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债券代码:524739 债券简称:26太阳GK0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公司)。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拟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25.5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6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50亿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亿元,其中预计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末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亿元。太阳能科技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其中预计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末太阳能科技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本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5.5亿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工作时效性,更好的为公司业务板块融资提供支持,公司或太阳能科技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新增以下额度的融资担保:

(一)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净额23.89亿元,其中电站板块新增担保净额20.69亿元,产业链板块新增担保净额3.2亿元。预计2026年末担保余额为29.85亿元,其中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7亿元,太阳能科技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2.85亿元。预计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未来12个月末担保余额为29.32亿元,其中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7亿元,太阳能科技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2.32亿元。

1.本次预计担保增加额25.50亿元,其中电站板块22.00亿元,产业链板块3.5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50亿元;其中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亿元,太阳能科技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亿元,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5.50亿元。

(下转111版)

(上接109版)